大数据为多媒体信息的获取和传播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平台。时代红利下,短视频作为新兴的视频样态,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短视频在特点上符合作品的范畴,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和约束的对象。但在现实中却难以将短视频准确归入原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类型的其中某一类型。面对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困境,文章以新《著作权法》做出的修改和调整为切入点,探讨了短视频著作权保护及合理使用的必要性,并提出几点建议。
|
|
来自: 王守山学堂 > 《2 著作权法(版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