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看笑话,学逻辑 | 第9章:“吃烧饼”与“让座位”

 梦幻随想99 2023-01-27 发布于重庆

吃烧饼

有个人肚子饿了,去买烧饼吃。吃完了一个没饱,又吃了一个还是没饱,一连吃了七个烧饼才吃饱了。吃完第七个烧饼以后,这个人就后悔啦!

“咳,早知道第七个烧饼能吃饱,我还吃前头那六个烧饼干什么呀!”

让座位

著名的俄罗斯钢琴家安·鲁宾施坦的音乐会就要开始了。这时,一个精力充沛的女人闯进了演员休息室:“啊,鲁宾施坦先生,见到你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没有票,求您给我安排一个座位吧。”

“可是,太太,剧场可不属我管辖,这儿一共只给我一个座位……”

“把它让给我吧,您就行个好吧!”

“行,我把这个座位让给您,要是您不拒绝的话。”钢琴家微微一笑说。

“我?拒绝?简直不可思议!领我去吧!座位在哪儿?”

“在钢琴旁边。”

《吃烧饼》让人捧腹大笑,是一则笑话,而《让座位》令人会心微笑,是一则幽默。从它们之中,我们可以领会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不是由个别事物组成的集合体,可以把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就是反映个别事物组成的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特点是: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个体不必具有。因而,集合概念只适用于它所反映的集合体,而不适用于组成集合体的任一个体。

那个吃烧饼的人之所以可笑,就在于他不懂得“使他的肚子由饿到饱的七个烧饼”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所反映的是这七个烧饼组成的集合体(统一整体), 这一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使他吃饱肚子),作为这一集合体的组成部分的任一个体(每一个烧饼)都并不具有。很显然,七个烧饼中的任何一个(包括第七个)都不具有使人吃饱肚子的属性。因而“使他的肚子由饿到饱的七个烧饼”只适用于这七个烧饼组成的统一整体,而不适用于其中的任一个体。而那个吃烧饼的人硬以为是第七个烧饼使他吃饱肚子的,以至于后悔他冤枉花了六个烧饼的钱,实属可笑之至。

非集合概念是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实际上,非集合概念是指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即类概念。由于类概念在反映事物类的同时,也就反映了组成类的每一个分子,因此,非集合概念的特点在于,它反映的类所具有的属性,其分子必然具有。

“座位”是一个非集合概念,即类概念,它反映一个事物类,同时,也反映了这个事物类中的每一个分子。“观众的座位”和“钢琴家的座位”都是“座位”这一事物类中的分子。它们都同样具有“座位”的属性。那个精力充沛的女人只管闹着要座位,而并没有强调要什么样的座位。既然“钢琴家的座位”也具有座位的属性,那么,鲁宾施坦就有理由“让”给她了。

这里,钢琴家巧妙地运用了“类所具有的属性,其分子必然具有”这一非集合概念的特点对那位太太进行了绝妙的讽刺,意味深长,富于幽默感。而那位精力充沛的女人,由于不懂得非集合概念的道理,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姿态,让人见了,只觉得好笑,而又不大笑得出声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