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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行贿上司被航司停飞,飞行员倒赔航司150万?

 中国工程 2023-01-27 发布于湖北

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飞行员停飞事由,不过因行贿上司被航司停飞的例子倒还是头回见。

行贿这事吧,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今天我们不讨论这个,关注点还是放在飞行员与航司之间的民事(劳动)法律关系。

航司以该飞行员行贿构成失信为由对其进行停飞,后来双方打起了离职官司。

01

黄某(化名)于2015年入职上海某大型航空公司,岗位为飞行员。

双方签署有《劳动合同》、《培训协议》、《预备期飞行学员培训合同》等文件,约定黄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5年。

此外,合同中对于服务期及飞行员离职时的违约责任、费用返还等事宜均有约定。

2020年7月,航司以黄某存在行贿上司的违规行为而对其作出停飞处罚。

四五个月后,黄某以航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克扣劳动报酬为由通知航司解除劳动合同,随后黄某提起了劳动仲裁。

02

黄某将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归咎于航司,主张航司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认为黄某解除合同的理由并不充分,未支持黄某的主张。

而后黄某起诉至法院,相关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最终认定黄某存在行贿行为,故航司以黄某行贿行为构成失信并对其作出停飞处罚并无不当。

在法院认为航司停飞的理由成立后,航司随即启动对黄某的离职索赔程序。

航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黄某支付离职补偿金150余万元。

03

劳动仲裁机构经过审理后,基本上全部支持了航司提出的离职索赔金额。

黄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黄某确认,如果按照五部委文件的标准进行计算,其认可仲裁所裁决的离职补偿金的金额,但黄某认为其无需支付。

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黄某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归咎于航司?

由于另案生效裁判已经认定黄某存在行贿事实,故法院未采纳黄某的主张。

法院认为,关于离职补偿金的争议,黄某与航司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5年,黄某向航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提前离职,加之黄某的岗位性质为飞行人员,故仍应按五部委文件规定支付离职补偿金。

鉴于民航总局已发文取消了离职补偿金的具体规定,明确可按行业惯例予以酌定。

法院最终酌定黄某应按照150万元左右的标准向航司支付离职补偿金。

04

盘点下这个案例,有两处值得说道的地方:

一是航司停飞是否正当合理。

停飞对于飞行员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且停飞往往会诱发飞行员离职。在这种情况下,航司作出停飞决定的事由是否正当合理,通常会直接影响到飞行员离职赔偿/补偿方面的处理结果。

实践中的停飞原因可谓是五花八门,而判断航司作出的停飞决定是否正当合理,往往会看停飞事由是否实际发生?是否达到必须停飞的程度?

这不仅得依据事实和双方证据情况,也需要结合劳动合同内容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进行分析。

本案中,法院首先分析飞行员的行贿事实是否成立。在行贿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法院进而认定飞行员系纠纷的过错方,判决结果自然对该飞行员不利。

二是关于五部委文件确立的飞行员离职补偿金标准。

关于五部委文件的标准是否已经取消还是继续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极大争议。

本案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民航总局已发文取消了离职补偿金标准的具体规定,但是法院认定飞行员离职仍应按五部委文件规定支付离职补偿金,具体金额按照行业惯例予以酌定。

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认为的行业惯例标准,实际上还是沿用了70万至210万元的区间。

当然,这只是针对该问题的其中一种裁判思路,各地法院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航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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