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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 | 逻辑基本规律

 mrsh 2023-01-29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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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中的陈波老师

作者介绍陈波,1957年8月生,湖南省常德县人。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硕士毕业,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在职博士毕业。曾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逻辑哲学、逻辑史、分析哲学。

2018年8月15-17日,陈波教授当选为国际哲学学院院士。

主要著作有《逻辑哲学引论》、《蒯因》、《冯·赖特》、《奎因哲学研究——从逻辑和语言的观点看》、《爱默生》、《逻辑哲学导论》、《逻辑学是什么》、《逻辑学导论》、《逻辑哲学》、《逻辑学十五讲》等。

逻辑基本规律

作者 | 陈波

正文 | 8254字

阅读时长 | 约20-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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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及莱布尼茨则提出的充足理由律,这四条规律被称为“逻辑基本规律”。

上一章所说的各种巧辩、诡辩和悖论,肯定引起了古代优秀思想家们的深刻分析与反省。其证据是:《论题篇》和《辨谬篇》据认为是亚里士多德的早期著作,《论题篇》共分八卷,主要分析与论辩相关的问题,提出了著名的“四谓词”学说;《辨谬篇》被认为是《论题篇》的第九卷,主要揭示和分析各种谬误和诡辩,并提出了反驳的方法。《墨经》中也有大量内容分析和反驳思维中的谬误和诡辩。印度逻辑分为婆罗门的正理逻辑和佛教的因明,其中都有关于谬误和诡辩的理论,叫做“过论”或“论过”。在针对一些具体的谬误和诡辩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时,古代思想家们不能不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了正确地使用语言和思维,为了使理性的交流能够顺理进行,人们是否应当遵循某些一般的原则、假定或者规律?

据现有史料,他们确实这样做了并各自提出和表述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近代的莱布尼茨则提出了充足理由律,这四条规律后来被称为“思维基本规律”或“逻辑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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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

“存在的东西存在” 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盛年约在前504—前501)可能最先模糊地表述了同一律的思想。他提出通向真理有两条截然不同的途径:“第一条是,存在物是存在的,是不可能不存在的,这是确信的途径,因为它通向真理;另一条则是,存在物是不存在的,非存在必然存在,这一条路,我告诉你,是什么也学不到的。”当然,这里的同一律首先具有本体论意义,然后才具有认识论和逻辑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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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在《斐多篇》中指出:思维必须与其自身一致,而我们所有的确信都必须彼此一致《墨经》中说:“正名者,彼彼此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经下》)。也就是说,所使用的语词、概念必须名实相符,与对象一一对应,不可混淆。巴门尼德(Parmenides,约前515—前5世纪中叶以后)认为,世界是一个无结构的整体,是始终不变的一。  

后来,经过历代逻辑学家的整理,同一律被作为思维的规律加以表述。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切思想都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更具体地说:

(1)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2)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也就是说,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同一思考、同一表述、同一交谈、同一论辩)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个概念,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讨论什么论题,就讨论什么论题,不能偏题、离题、跑题。同一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

1 例1

警察:“你为什么骑车带人,懂不懂交通规则?”

骑车人:“我以前从没有骑车带人,这是第一次。”

下述哪段对话中出现的逻辑错误与题干中的最为类似?

A.审判员:“你作案后跑到什么地方去了?”被告:“我没作案。”B.母亲:“我已经告诉过你准时回来,你怎么又晚回来一小时?”女儿:“你总喜欢挑我的毛病。”

C.老师:“王林同学昨天怎么没完成作业?”王林:“我爸爸昨天从法国回来了。”

D.张三:“你已经停止打你的老婆了吗?”李四:“我从来就没有打过老婆。”

E.谷菲:“昨晚的舞会真过瘾,特别是那位歌星的歌特煽情。”白雪:“他长得也特酷,帅呆了!”

【解析】在题干中,骑车人并没有回答警察的问题,而是寻找借口 希望得到警察的谅解,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在诸选项中, A、C、D、E中答者的回答都与问者的问题相关,只有B中女儿所答非所问,转移论题,因此答案是B。

2 例2

张先生买了块新手表。他把新手表与家中的挂钟对照,发现手表比挂钟一天慢了三分钟;后来他又把家中的挂钟与电台的标准时对照,发现挂钟比电台标准时一天快了三分钟。张先生因此推断:他的表是准确的。以下哪项是对张先生推断的正确评价?

A.张先生的推断是正确的。因为手表比挂钟慢三分钟,挂钟比标准时快三分钟,这说明手表准时。

B.张先生的推断是正确的。因为他的手表是新的。

C.张先生的推断是错误的。因为他不应该把手表和挂钟比,应该直接和标准时间比。

D.张先生的推断是错误的。因为挂钟比标准时快三分钟,是标准的三分钟;手表比挂钟慢三分钟,是不标准的三分钟。

E.张先生的推断既无法断定为正确,也无法断定为错误。

【解析】:因为两个三分钟不是同一概念,前一个“三分钟”是与不准确的挂钟相对照的结果,因而是不准确的三分钟;后一个“三分钟”是与标准时间相对照的,是准确的三分钟。张先生的推断违反同一律,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正确答案是D。

违反同一律的错误中,有一类被叫做“稻草人谬误”。这是指:在论辩过程中,通过歪曲对方来反驳对方,或者通过把某种极端荒谬 的观点强加给对方来丑化对方的诡辩手法,就像树起一个稻草人做靶子,并自欺欺人地以为:打倒了这个稻草人就是打倒了对方歪曲对方观点的重要手法有引申、简化、省略、夸张、虚构等等。在以前的各种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此类手法被运用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但是,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人们的心理上,此类诡辩手法都是不管用的。因为批判的态度应该是科学的态度:在批判对方时,在与对方论战时,每个人都有义务忠实地转达对方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与之展开论战,这是逻辑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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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律

“不可同世而立” 中外许多古代思想家都有思维不能自相矛盾的思想。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则对此给予了最明确的表述。他在《形而上学》一书中指出:“同一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既存在又不存在,也不允许有以同样方式与自身相对立的东西。”“对立的陈述不能同时为真。”“对于同一事物相反的主张决不能是真的。”这实际上是把矛盾律同时表述为存在的规律、逻辑的规律、语义的规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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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律应该叫做禁止矛盾律,或不矛盾律。其内容是指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其逻辑要求是: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中,必须否定其中一个,不能两个都肯定。(两个命题互相矛盾,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两个命题互相反对,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3 例3

《韩非子》中写道:“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之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以下哪些议论与那位楚人一样犯有类似的逻辑错误,除了:

A.电站外高挂一块告示牌:“严禁触摸电线!500伏高压一触即死。违者法办!”

B.一位小伙子在给他女朋友的信中写到:“爱你爱得如此之深,以至愿为你赴汤蹈火。星期六若不下雨,我一定来。”

C.狗父论证:“这是一条狗,它是一位父亲。而它是你的,所以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你就是在打自己的父亲。”

D.他的意见基本正确,一点错误也没有。

E.今年研究生考试,我有信心考上,但却没有把握。

【解析】尽管“狗父论证”是一个完全无效的论证,但其中并没有 “自相矛盾”的错误,而其他各项都犯有“自相矛盾”的错误。所以,正确答案是C。

4 例4

某珠宝商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四人的口供如下:甲:案犯是丙。乙:丁是罪犯。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丁:作案的不是我。四个口供中只有一个是假的。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

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E.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甲。

【解析】乙和丁的口供互相矛盾,根据矛盾律,必有一假。又由“四个口供中只有一个是假的”这一条件,得知甲和丙说真话,由此又可推出“丁是主犯”。因此,丁说假话,作案的是丙和丁。答案是B。

找出话语之间表面上的矛盾尽管也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挖掘一个理论内部隐藏着的矛盾,而这需要洞察力、逻辑训练和相关的知识。例如,亚里士多德的理论“物体的下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统治物理学近两千年。伽利略通过一个思想实验对它提出了质疑。他假设亚氏的理论成立,并设想有这样两个物体:A重B轻,按照亚氏的理论,下落时A快B慢。再设想把A、B两个物体绑在一起形成A+B,A+B显然比A重,按照亚氏理论,A+B下落比A快;A+B中原来A快B慢,在下落时慢的B拖住了快的A(即两物的合成速度小于等于其中最快的那个物的速度),因此,A+B下落比A慢。矛盾,亚氏理论不成立。伽利略于是提出了他自己的理论:(在真空条件下)物体的下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没有关系,据说还进行了一次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来验证他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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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中律

亚里士多德明确表述了排中律:“在对立的陈述之间不允许有任何居间者,而对于同一事物必须要么肯定要么否定其某一方面。这对于定义什么是真和假的人来说是十分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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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中律的内容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其逻辑要求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一个,否则会犯“两不可”的错误(不过,这里要注意,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命题,虽然不能同时都肯定,却可以同时都否定)。排中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明确性。

人们都说,逻辑规律是必然的,物理规律是或然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不遵守物理规律的世界(例如一个不遵守万有引力定律的世界),却不能设想一个不遵守逻辑规律的世界(例如一个二加二既等于又不等于四的世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人能违反物理规律来做事,而人们倒是常常有意无意地做着些自相矛盾不合逻辑规律的事情。

在经典逻辑系统中,出现矛盾是一个很可怕的事,它会扩大到整个系统,导致这个系统崩溃。这是由于经典系统都承认“矛盾推出一切”这条定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矛盾却不会推出一切,即使人们说话、做事中有着矛盾,太阳依旧升起,人们依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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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值原则

把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内容合起来表述:任一命题必定或者为真或者为假,非真即假,非假即真。这就是所谓的“二值原则”,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关于现在和过去所发生事情的判断,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必然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一般使用的逻辑都是建立在真假二值原则之上的,因此叫做“二值逻辑”

5 例5

一天,小方、小林做完数学题后发现答案不一样。小方说:“如果我的不对,那你的就对了。”小林说:“我看你的不对,我的也不 对。”旁边的小刚看了看他们俩人的答案后说:“小林的答案错 了。”这时数学老师刚好走过来,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并查看了他们的运算结果后说:“刚才你们三个人所说的话中只有一句是真的。”请问下述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小方说的是真话,小林的答案对了。

B.小刚说的是真话,小林的答案错了。

C.小林说对了,小方和小林的答案都不对。

D.小林说错了,小方的答案是对的。

E.小刚说对了,小林和小方的答案都不对。

【解析】题干中小方和小林的话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根据排中律, 其中必有一句是真的。既然老师说三句话中只有一句是真的,则小刚的话就是假的,由此可知小林的答案没有错,于是又可以知道小林的话是假的,而小方的话是真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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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茨和充足理由律

古希腊哲学家特别强调推理、论证的作用,并且构造了许多著名的推理和论证。柏拉图指出:我们的断定必须从理由中产生。仅仅当其根据是已知的时,知识在性质上才是科学的。有人认为,充足理由律是亚里士多德全部逻辑学的动力,因为亚氏把逻辑学理解为关于证明的科学,理解为根据充足理由分辨真实和虚假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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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最先明确表述充足理由律的是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茨(G.W. Leibniz,1646—1716)。他认为我们的推理是建立在两大原则之上的,一个是矛盾原则,即思维中不允许自相矛盾;另一个就是充足理由原则:“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充足理由律是不是逻辑基本规律,存在着不同的争论意见, 并且占主导地位的意见似乎是认为它不是逻辑基本规律。不过,我个人却倾向于把它当做思维基本规律,并给出了我的论证。

在我看来,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要有充足的理由。具体要求有以下三点:(1)对所要论证的观点必须给出理由;(2)给出的理由必须真实;(3)从给出的理由必须能够推出所要论证的论点。否则,就会犯“没有理由”“理由虚假”和“推不出来”的错误。充足理由律的作用在于确保思维的论证性。“没有理由”并不是完全不给出任何理由,而是好像在给出理 由。但这些所谓的“理由”其实不是理由,它们与所要论证的观点之间不相干,或很少相干。

6 例6

古代,一家有祖孙三代。爷爷经过寒窗苦读,由农民子弟考中状元,做了大官。不料他的儿子却游手好闲,一事无成。但他的孙子却考上了探花。于是,爷爷就经常抱怨他的儿子,说他们家就他一个人不争气。但他的儿子却说:“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比你还争气!”

【解析】一个人是否争气,主要看他自己的作为,而与他父亲、儿子的作为没有多大关系,因此,那位儿子所引用的证据与他要证明的结论“我比你还争气”不相干。

这种“不相干”的错误有许多具体表现形式,它们都是以貌似给出理由的方式,行“毫不讲理”“蛮不讲理”之实。如:

(1)诉诸个人,即以对论敌的品质评价来论证其人某种言论的错误。

例如:“你们不要相信他的话,他因生活作风有问题受过处分。”显然,一个人品质的好坏与他观点的正确与否之间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系。

(2)诉诸情感,即用激动众人感情的办法来代替对某个论题的论证。不论述自己的观点何以成立,而是以哗众取宠来取胜,叫做“诉诸公众”。例如,“我所主张的只不过是大多数公众的观点,你反对我,就是在与公众作对。不信你问一问在场的人?”不去陈述某个观点成立的理由,而是促使别人同情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以图侥幸取 胜,叫做“诉诸怜悯”。例如,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 说道:“我上有年迈的失去自理能力的老母,下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如果给我判刑,投入监狱,他们该怎么办呀!”

(3)诉诸权威,或者说乱引权威,包括引用权威人士的无关言论或只言片语乃至错误的言论,来代替对论点的论证;或以权威人士从未说过如此来反对某种观点。例如,“爱因斯坦都这么说,你竟敢不同意?”

(4)诉诸无知,断定某事如此的理由是没有人说过它不是如此。例如,“我坚信有鬼存在,不然那些怪事怎么解释?”“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上帝不存在,所以上帝是存在的。”

(5)数据与结论不相干。

7 例7

请看下面两段议论:某位酒厂老板对自己厂出的酒赞不绝口。因为每一百位消费者中 只有三位投诉该酒有质量问题。他说:“这就是说,有97%的消费者对 我厂的产品满意,由此可以看出我厂的酒是多么好。建议你们也经常买我们厂的酒喝。”

【解析】这位厂长把统计数据用到了风马牛不相及的结论上。很显然,只有3%的消费者投诉,并不能说明未投诉的消费者就对其产品非常满意,有些人也许嫌麻烦,有些人也许认为不值得投诉,只是再也不打算买该厂的酒罢了。

“理由虚假”指用虚假的理由充当论据去证明某种东西,但实际上根本起不到这种证明作用。例如,“所有的猴子都是人变的,金丝猴是猴子,所以金丝猴是人变的。”这个推理的大前提明显为假,因此它不能证明它的结论,人们根本不会去认真理睬此类推理或论证,不会把它们当一回事。

“预期理由”是指用本身的真实性尚待证明的命题充当论据,与虚假的理由一样,它也起不到证明的作用。例如,在昆曲《十五贯》中,糊涂知县就用想当然的方式判案,是典型的预期理由:“看她艳若桃李,岂能无人勾引?年正青春,怎会冷若冰霜?她与奸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双飞之心。父亲阻拦,因之杀其父而夺其财,此乃人之常情。这案情就是不问,也已明白八九了。”

“推不出来”主要指推理过程不合逻辑,因而论点的真实性没有 逻辑保证。它有许多表现形式。例如,“如果长期躺在床上看书,就会患近视眼;我从不躺在床上看书,所以,我不会患近视眼。”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但它是无效的,犯了“推不出来” 的逻辑错误。

“循环论证”也是一种典型的“推不出来”的逻辑错误,它通过论据去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然后又通过论题去证明论据的真实性。例如,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就揭露了顽固派的这种诡辩手法:“你说谎,卖国贼是说谎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这里,顽固派所进行的是一个典型的循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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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论证性

在各种能力性考试如MBA、MPA的逻辑考试中,重点考察的就是思维的论证性,即对各种已有的推理或论证做出批判性评价:对某个论点是否给出了理由?所给出的理由真实吗?与所要论证的论点相关吗?如果相关,对论点的支持度有多高?是必然性支持(若理由真,则论点或结论必真),还是或然性支持(若理由真,结论很可能真,但也有可能假)?是强支持还是弱支持?给出什么样的理由能够更好地支持该结论?给出什么样的理由能够有力地驳倒该结论,或者至少是削弱它?具体考题类型有“直接推断型”“强化前提型”“削弱结论型”和“说明解释型”,等等。

8 例8

1988年,乔治·布什与丹·奎尔搭档竞选美国总统。当时人们攻击奎尔,说他的家族曾帮他挤进印第安纳州的国民卫队,以逃避去越南服兵役。对此,布什反驳说:“丹·奎尔曾在国民卫队服役,他的分队当时尚有空缺;现在,他却受到了爱国派们尖刻的攻击。……诚然,他没去越南,但他的分队也没有被派往那里。有些事实谁也不能抹杀:他没有逃往加拿大,他没有烧掉应征卡,也肯定没有烧过美国国旗!”以下哪些议论的手法与布什的手法最为相似?

A.某公司用淀粉加红糖制成所谓“营养增高剂”,被骗者甚众。工商管理人员因它是假药要查封它。该公司董事长振振有辞,不让查封,他说:“我没有害死人。营养增高剂吃不死人,你不信,我现在就吃给你看,并且吃了它还顶事——管饱。”

B.一公司经理说:“过去有个说法,金钱关系最肮脏。其实从某 种意义上讲,金钱关系最纯洁,人情关系最复杂,说不清有什么肮脏的东西在里边,所以,我跟朋友都不借钱,也绝不与朋友做生意。”

C.某研究生对导师说:“学习成绩全优的学生学习都很刻苦,你要是想让我学习刻苦,最好的办法是给我的所有课程都判优。”

D.你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不对,因为在澳洲早就发现了黑天鹅。

E.张一弛解决了一个数学史上一百多年未被解决的难题,所以,他是一位优秀的数学家。

【解析】题干中的问题在于奎尔的家族是否曾经帮助他逃避服兵役,而不在于他是否爱国。布什所提出的那些事实性断言与论题毫不相干,他靠诉诸我们的情感因素,诱使我们从基本问题游离开去。在各个选项中,B中经理的说话方式与布什的没有任何类似;D、E所提出的论据是支持其结论的充分理由。C项中那位研究生做了不正确的推理,即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而布什并没有做这样的推理。选项A中那位董事长企图用一些不相干的事实来逃避工商管理人员的处罚,与布什的手法最为类似。所以,正确的选项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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