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门诊慢(特)病申报攻略

 旷世缘q33hh84b 2023-01-30 发布于北京

2023年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申报流程和医保支付标准

一、

门诊慢(特)病病种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

1.冠心病(含: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

2.高血压病(含:高血压病/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

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含: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4.心功能不全(含: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级以上/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

5.脑梗死(含:脑梗死/脑梗死后遗症/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

6.帕金森病(含:帕金森病/震颤麻痹/帕金森氏综合征)

7.重症肌无力

8.癫痫

9.糖尿病(含: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合并症))

10.甲状腺功能异常(含: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甲亢性心脏病)

11.肺源性心脏病(含:继发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包括继发于慢性肺部疾病与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导致肺心病)

12.肝硬化(含: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肝炎肝硬化)

13.风湿性心脏病

14.病毒性肝炎(含: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活动期/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

15.类风湿性关节炎(含: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脏器损伤)/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16.系统性红斑狼疮(含: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

17.精神病(含:精神病/精神障碍/精神病**类型)

18.贫血(含: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19.慢性肾功能衰竭(含: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

20.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炎/慢性肾脏病CKD3-4期)

21.肾病综合征

22.结核病(含:活动性肺结核/耐药性肺结核病/肺外结核)

23.支气管哮喘(含:支气管哮喘)

2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5.阿尔茨海默病(含:阿尔茨海默病)

26.消化性溃疡(含: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27.炎症性肠病(含: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8.脊柱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关节炎)

29.多发性硬化(含:多发性硬化)

30.系统性硬皮病(含:系统性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31.银屑病((含:银屑病/银屑病(*型))

32.心律失常(含:心律失常/心房颤动/慢性心房颤动/心房扑动)

33.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含: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34. 脑瘫(含:脑瘫)

35.紫癜(含:血小板 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限定人群)

(二)门诊特殊病病种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含:肾功能不全门诊 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尿毒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术后治疗(含: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含骨髓移植)/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器官移植)/肾移植术后/肝脏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白血病(含: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混合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嗜碱粒细胞白血病/浆细胞白血病/肥大细胞白血病/慢性中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毛细胞白血病/幼淋巴细胞白血病/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

5.血友病

6.重症精神病(含:重症精神病/重症精神病**类型)

7.肺动脉高压(含动脉型肺动脉高压)

二、

申报流程

(一)关注河间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下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平台,点击登录和微信快捷登录中间的“新用户注册”,进入设置密码页面,输入手机号(本手机),设置密码(密码需由8位以上字母、数字组合,如:abc12345),随后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以后,点击注册,随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二)点击“门慢门特申报”,进入“申报平台”界面”,根据申报病种不同选择点击“慢性病申报”或“特殊病申报”。

(三)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进入“申报界面”,若选择“为他人申报”需要进行患者身份认证。输入患者身份证号后,两种认证方式任选其一:1.选择“医保电子凭证”,输入电子凭证密码即可完成认证;2.选择“社保卡”,输入卡号(社保卡上倒数第三行带字母的那个卡号)及密码,确认患者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是为本人申报,无需验证,直接点击“下一步”。

(四)如果是“特殊人员”,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勾选承诺书,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进入“认定信息”界面;如果不是“特殊人员”,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认定信息”界面。

(五)依次选择“申报病种”、“认定医院、“认定科室”后,上传身份证及病历、相关检查等佐证材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患者信息及申报材料无误后,点击“确认信息并提交”。

(六)线上提交后,申报人再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院相关科室进行现场认定,经医院医师认定成功后,即可享受相应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注:门诊慢(特)病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模式。


医保支付标准

(一)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标准

1.慢性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公立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2.特殊病:在省内定点公立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和省内其他统筹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和1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5%)。

(二)职工医保支付标准

1.慢性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公立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80%,退休人员83%,单个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 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 1000 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0 元;

2.特殊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公立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不设起付标准,在本市和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按本市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和省内其他统筹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和9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3%);在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按跨省异地转诊转院住院标准支付。

以上内容整理自沧州医保相关文件,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微信号|河间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河间市胜利医保中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