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月份申报期了,不少企业开始申报属期1月份的增值税了,特别提醒今年生产性服务业加计抵减5%,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10%抵减应纳税额。我们具体来了解下这个优惠政策,如何申请声明,如何申报享受吧! 关于政策 Part.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 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销售额: 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②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③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关于声明 Part.2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可选择“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即《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小编提醒: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2、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即《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关于申报 Part.3 加计抵减声明提交成功后,进入到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先数据初始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写二、加计抵减情况中的“本期发生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或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注: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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