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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古第一书法世家琅琊王氏为例,浅谈魏晋时期“笔法私传”的问题

 一言之美 2023-02-11 发布于北京


【小知识】

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作为家学的主要形式,其传承方式大多在家族内部进行,而每个家族又因家风、家族文化等不同书法风格也存在差别。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很多世家大族以其深厚的文化被禁为其家族赢得政治优势,因此这一时期书法也被赋予标榜门风的意味,成为士人标榜才华的工具,在这样的背景下,书法便采取一种在家族内部封闭的传承的模式,“所谓秘不示人是也。”中国古人对笔法极为重视,一方面扩大了笔法的作用,一方面也为笔法的传承增添了不少的神秘色彩。在当时人的观念中,笔法是只能传给家族子弟的,不可传授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张旭认为笔法乃“口传手授之诀,不要使之没有节制”,卢携也断言:“盖书非口传手授而云能知,百闻不如一见。”琅王氏家族也不例外。

传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云:“时年五十有三,或恐风烛奄及,聊遗教于子孙耳,可藏之,千金勿传。”

传羊欣云:“晋王羲之,字逸少,旷子也,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法》于其父枕中,窃而读之。父曰:'尔何来窃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日:'尔看用笔法。’父见其小,反不能秘之,语羲之曰:'待尔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请:'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儿幼令也。’父喜,遂与之。不盈期月,书便大进。卫夫人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儿必见用笔诀,近见其书,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

传王羲之《笔势论》是为王献之而作,最后云:“今书《乐毅论》一本,及《笔势论》一篇,贻尔之心,勿扬于外,缄之秘之,不可示诸知友。”

由上述可知,作为“书法第一世家”的琅琊王氏在对其家族子弟进行书法教育时也是出于笔法私传的目的,并且在对家族内部子弟进行传授时,也会考虑其是否会将笔法泄露给外人,如上文中提到王羲之的父亲王旷认为他年龄尚小不能做到将笔法保密而不对其进行书法教育。这种以“笔法私传”为教育目的的出现在当时的社会上是有所反映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琅琊王氏家族频繁与其他书法世家通婚也能说明这一特点。中古时期的世家大族往往通过联姻等形式促进家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以保证其家族地位,而在当时最为著名的书法世家便是王氏和谢氏,王、谢家族之间的通婚情况要更频繁。王珣娶谢万女,王弟王珉娶谢安女,王凝之娶谢奕女谢道韫,王融母为谢惠宜之女,等等。王、谢通婚之事史书所载有八事其中谢氏家族中有不少女眷受家学影响亦在书法上有特长。

据考证,王氏与27个大姓有过交往,尚不包括与皇室子弟之交往与婚媾。依王氏在当时书界的影响,其他大族在与之交往时,王氏也可能注重其书法的学习。一方面世家大族本来就在文化学术上占据优势,通过相互之间的通婚,这种优势得到了更好的保存与发挥,另一方面,与何其地位相一致的家族之间通婚也是保证其家族书法笔法不被外人所得到,体现琅琊王氏家族“笔法私传”这一教育目的。

文◎孙晓宇(硕士研究生)

附·王羲之书法《廿八帖》

释文:“廿八日羲之白:得昨告,承领动,悬情,想小尔耳。还不具。王羲之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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