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借贷纠纷是生活中频频发生、 与大家最息息相关的一种纠纷类型 该类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随着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 特别是留存证据的意识 以及科技对生活习惯的改变 对借贷关系的举证一般比较容易 债权人要打赢官司并不困难 但打赢官司只是获得清偿的前提 最终能否实现债权要取决于执行情况 执行难度远远大于诉讼 若债务人没有财产 债权人也无法获得清偿 债务人为逃避执行 经常提前转移容易变现的财产 而房产作为大多数人名下 最具有价值且不易转移的财产 通常是执行的重点 当夫妻一方对外负债 只有房产登记在债务人配偶名下时 能否执行债务人配偶名下的房产? 下面将以团队办案经验进行解答 即只要该房产购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所有,可以作为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那 么 ![]() 债务人与配偶 共有的房产 该如何执行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共有财产可以在协议分割并取得债权人同意,或者是进行析产诉讼、代位析产诉讼后执行。也即是,若债务人和配偶可以协商分割房产,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分割方案的,则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房产并以债务人的份额清偿,但—— 在不能协商分割的情况下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不同地区法院的做法并不一致 若房产 只登记在债务人配偶名下 则法院无法直接执行 “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为响应实务需求而专门增加的案由。 阅读|分享|励志|横渡|法律 分享美好,是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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