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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及其限制

 z55j03b55 2023-02-16 发布于江西

本文整理自燕继荣《政治学十五讲》

第七讲 政治权力及其限制
权力代表着对他人和资源的控制支配能力。政治生活中的斗争就是权力斗争。与传统政治生活权力运行制度化程度较低不同,现代政治生活着力构建规则和制度的公平性、透明化建设,并对权力运行给予多重限制,使政治生活走向文明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的根本问题就是国家政权问题,政权就是关于政治权力的安排和运行问题,因此政治权力分析是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权力的含义和特性
“权力”(power)一词来自于拉丁文potentia,意指“能力”、罗马人将其指代一个人影响他人或他物的能力,更为狭窄的意思为人们通过协同一致的联系和行为而产生的特殊能力,如西塞罗所说“权力在人民,权威在元老院”。早期的权力与权威、强制、暴力有着明确界限。17世纪的霍布斯按照新科学机械主义构想,把权力定义为一种因果关系,即“一种主动出击的'行为者’和被动的“承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20世纪以来的社会科学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定义权力。
作者认为,权力就是影响力。从主体角度看,表现为一种支配能力;从客体角度看,表现为一种被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在政治生活中,为更加合理地安排政治权力,实现善治,我们要了解权力特性。
(1)支配性:掌握了政治权力,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
(2)强制性:要求政治服从
(3)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膨胀的能力,使用权力者倾向于滥用权力
(4)排他性:专权既是政治领袖个性使然,也是权力特性导致的

☆广义、狭义的政治权力
广义的政治权力是权力现象的一种,是一种政治力量,所实现的目的与政治相联系。表现为:主体具有控制能力,主体分布广泛,以服从为目标。
狭义的政治权力指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统治和管理权力,即管辖权。国家层面表现为主权;地方层面表现为自治权。

政治权力对于组织社会、维持秩序、实施公共政策、实现组织目标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成为专权和暴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因此,很多人将其视为“必要的恶”。

二、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基础
90年代中国的政治教科书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阶级统治和暴力镇压的角度出发,间接回答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基础。90年代后,一般从分析政治权力的构成要素入手。
1、客观构成要素
(1)生产资料
(2)物质财富:指劳动形成的产品。它们具有力量和使用价值。
(3)暴力:包括暴力执行者【能力大小】、暴力组织【严密程度、运行有效与否】和暴力工具【技术水平和适用程度】。(恩格斯: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
(4)其他:自然资源、文化传统、有利形势的变化和时机以及政治权力客体的服从心理等等。
2、主观构成要素
(1)能力素质:是政治权力得以形成和保持的基础
(2)身份资格:人的社会政治角色(职务、威望、血统、法定继承资格等等)
(3)理论与策略:理论是反映部分群体诉求的要求,策略代表着政治权力在具体情况下能否形成和保持。
(4)组织:组织是若干个人的有机结合。

从权力要素本身的性质分析,我们可以分为物质主义和精神资源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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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治权力的实现方式
经济学家基思.鲍丁教授在《权力的三重面孔》中从另外的角度分析了权力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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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治权力分配的理论和原则
几乎所有政治学家都同意政治权力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因此他们意在使不平等的权力分配规则公开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1)精英主义模式(elitism)
帕累托认为,少数精英统治社会,更少的精英实施政治统治,社会权力就在精英之中分配。
莫斯卡认为,少数精英的组织化使他们能统治其他多数人,这是必然的,精英拥有不凡且令人尊重的品质。
米歇尔斯提出了“寡头定律”(iron law od oligarchy)。任何社会都有组织(政党)来实施统治,而组织又是少数领袖(寡头)来实施统治,民主政党也是如此。
(2)多元主义模式(pluralism)
多元主义强调“多个”“少数”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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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团主义模式(corporatism)
法团主义模式的典型是德国和奥地利的模式。它强调,社会中的一些群体(主要是经济性的)组合成为社团并进入决策程序是实现权力分配的有效途径。比如,在政治决策中,政府官员听取专家意见,专家在承认政府权力时也分享了政治权力,他们的存在使得决策的过程的许多方面得以非政治化。即看似内阁和议会作出决策,他们只是在前述非正式方式下形成的决议,赋予其法律效力。
(4)马克思主义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经济秩序决定政治权力的分配。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经济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此,政治权力也必然集中在处于少数的统治阶级的手中。

权力分配的一些最为基本的合理原则包括①结构分化原则②多元主义原则③精英主义原则④公开竞争原则⑤程序公开原则

五、限制权力的理论与实践
洛克将政府视为“必要的恶”,提出“有限政府”的概念,强调以基本人权为政府行为设置底线,以法治和人民的革命权来对抗政府强权。
潘恩区分了社会和政府,主张以宪制约束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将国家视为社会的毒瘤,要求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废除之。
以“有限政府”为核心理念的一系列原则如人民主权、权力制衡、依法行政阐述了如何约束政府以及为何约束政府。
1、政府决策失误
政府决策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政府有“理性偏好”;政府的决策信息常常不全面.......因此不可过分期望政府,应该压缩政府决策空间,给市场留出位子
2、政府扩张,官僚低效
3、官员腐败和政府俘获
政府“寻租理论”将“经济人”假设引入对政治腐败的分析中,认为政府也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经济人”,政府在人为地制造稀缺,借此谋取利益。
政府管制俘获理论也揭示了政府官员权力腐败的社会经济根源。其结论是:管制与被管制双方看似对立,实则利益一致,可以达成同盟。个别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影响政府调整管制方案,阻碍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同时,这些被管制企业给予政府官员利益,官员们也乐于被“俘获”。
经济学的研究也丰富了政治学关于国家与政府的传统理论。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论证了“国家悖论”(诺斯悖论),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所有理论都揭示了一个事实:政府公器并非总是用于公用,需要约束之。即使是“最好的政府也是恶”,我们需要想方设法为政府设置紧箍咒,使其祸害降至最低。

如何约束政府权力?
1、以权力制约权力,即所谓的分权制衡;央地分权
2、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宪法与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享有广泛的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民主权,通过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行动来抵制政府滥权。在这一路径下,现代社会形成了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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