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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哲学的方法论对话与反思

 skysun000001 2023-02-17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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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期P21—P22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原题《实验哲学与历史学—考古学的方法论之对话与反思——兼论徐良高先生对二重证据法的批评》,摘自《新文科教育研究》2022年3期,王志强摘

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


实验哲学主张在哲学研究中将实验方法进行到底。实验哲学聚焦于哲学论证前提所依赖的直觉,对直觉进行心理学调查,或证实或证伪,将形而上学、伦理学等具体论证置于科学方法的审视之下;甚至进一步扩展,用经验方法研究各种各样的哲学问题。
实验哲学方法已经从基本的心理学调查方法扩张为结合多种技术手段的多元方法,这可以说是在哲学领域最为彻底地使用科学方法的一种尝试。笔者将实验哲学目前的研究方式总结为四种:量化分析、质性分析、苏格拉底对话法和概念论证,并将其称为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
第一种证据法为量化分析。针对伦理学中“伦理学者是否更有道德”或者“研修伦理学是否有助于研修者德行提升”这个问题,Eric Schwitzgebel通过调查25所大学图书馆中伦理学图书丢失率和非伦理学图书丢失率的差异来检测这一实际判断。另外一种量化分析,是通过调查大众对某个思想实验或某个哲学论证前提的直觉,来验证这个思想实验所得到的哲学结论是否普遍为真。量化分析构成了实验哲学的第一重证据法,目前的主流实验哲学方法就是各种各样的量化分析方法。
任何现象都包含质和量两个维度,对于哲学来说尤其如此。质性研究就是要采取访谈记录的方式,获得大众关于某一个问题的真正的看法,尤其是在伦理学研究中。哲学家可以对大众进行一种道德采风,从而能够对道德生活有更充分的领悟。通过探寻大众关于某个道德理论的真实理由,我们发现不仅需要引入质性研究,还需要引入第三重证据法:苏格拉底对话法。如果说质性研究是一种被动式的访谈,那么苏格拉底对话法就是一种主动性的干预。如果把质性研究所探究的理由称为描述性的理由,那么苏格拉底对话法所探究的理由可以称为规范性的理由。实验哲学的第四重证据法是概念分析,实验哲学是跳出了概念分析的概念分析。如何设计实验,如何解释实验的结论,如何回应对实验哲学的批评,都需要进行概念分析,而不能仅仅进行实验。

历史学研究的四重证据法


按照最为一般的理解,哲学和历史学都不是严格的科学,但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其论断应该获得证据支持,不能违背科学的基本原则。
在历史学领域,从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发展到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在实验哲学乃至一般哲学领域,也应该从二重证据法发展到四重证据法。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相似关系。徐良高教授在最近关于二重证据法的反思中,对通过证据重建古代历史这一方法提出了质疑。
王国维自称他的考证方法为二重证据法,即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二重证据法指地下出土文字资料与传世文献记载之间的互证,后来地下文字资料被扩展到地下一切出土实物资料。饶宗颐在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基础上,将考古出土文物与考古的文字资料相分离,提出了三重证据法。运用出土文物的文字记录,作为第三重证据的主要依据。
王煦华认为顾颉刚先生用的是“三重论证”,他提出:“顾先生的疑古辨伪用的是三重论证:历来相传的古书上的记载,考古发掘的实物材料和民俗学的材料,比王国维又多了一重。”如果把古书记载类比为概念论证,地下材料类比为量化分析,那么民俗学的材料就是质性分析。毛佩琦在《历史研究中的“三重证据法”》一文中的第三重证据,指社会调查。这种方法广泛运用于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中,但一直很少作为史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苏秉琦更为广泛地倡导三学科结合:“实现考古、历史与民族三学科的结合,定将大大提高认识过去和预见未来的能力。这无疑是三个学科的共同责任。”杨向奎说,文献不足则取决于考古学材料,再不足则取决于民族学方面的研究。
叶舒宪提出了四重证据法,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在第三重和第四重证据法上与前面的三种证据法有所不同。“口碑材料”大概类似于社会调查、民俗学的东西;其第四重证据文物和图像,在古史研究中,被概括为第二重广义的证据,也可以概括为笔者所提出的分析中的第二种即脑电测试。
实验哲学的方法论探索中,四重证据法是彼此嵌套的: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结合;质性研究与苏格拉底对话法的结合;苏格拉底对话法与哲学论证的结合;哲学论证与量化研究的结合。如果与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相对照,那么可以这样总结历史学和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的关系:传世文献与哲学论证类比;量化分析与地下材料类比;质性分析与基于科学范式的社会学、民俗研究类比;苏格拉底式对话法和风俗研究,则是建立在彼此呼应、互有所感的基础之上。虽然都是访谈,但后者有自己的主张,对研究对象的精神世界有所理解,这和完全用录音机进行访谈的研究方式是完全不同的。苏格拉底对话法是助产术,对话者并不预知真理,也没有一种完全独立于对话者的真理,而是需要双方共同的探索和发掘,有待于彼此对对方世界观的基本理解才有可能。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看到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和既有的三重证据法都缺乏苏格拉底对话法的维度。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我们要尽可能地获得客观性。但应该指出,科学方法不是获得客观性的唯一路径。如果从哲学的角度看古史研究的证据法,实际上只有三重证据法。

徐良高先生对二重证据法的批评


徐良高教授坚持传世文献与地下文献文物彼此的独立性,或者说传统史学和考古学的独立性,最终能做到以考古学重建上古史。如果把实验哲学类比为考古学的话,那么不妨说与其让实验哲学承担批评传统哲学的功能,不如坚持传统哲学和实验哲学彼此的独立性,进一步通过实验哲学重建哲学。徐良高教授认为传世文献和考古器物的互证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从徐良高教授的批评来看实验哲学和概念分析哲学之间的关系,似乎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把通过实验方法否证或确证某一哲学论证前提所依赖的直觉作为主要工作方向,就类似于用考古发现证明文献记载,反过来又用文献记载来辅助考古发现。应该说,哲学论证所包含的直觉、前提和结论是自成一体的;实验哲学对大众的直觉、心理过程的研究也是自成一体的,二者之间不能互相验证。但应该认识到,这一批评的作用比较有限,即哲学论证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某些前提的可靠,而且取决于选择什么样的前提,选择什么样的论证,以及其结论和其他哲学主张的关系。哲学理论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发展,就像陈寅恪总结的第二、三重证据法,还是需要传世的不同文献之间的互证。笔者以为陈寅恪的总结可以回避徐氏批评,他用的是“释证”“补正”“参正”,考古文献只占了三重证据法之一重。
实验哲学要走出徐氏所谓的“循环论证”,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哲学观的改变,不把哲学限制在非科学层面,不把哲学限定为精英之学、专家之学,承认有大众哲学,进而把大众哲学看成具有独立地位的一个哲学门类;第二个是哲学方法论的改变,即采用四重证据法来探究传统的哲学问题和新兴的哲学问题。
总结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第一,实验哲学注重科学方法对哲学的贡献,如同历史研究要运用考古学的证据从而对重建古史做出贡献一样;第二,实验哲学从哲学家的专家论证转向大众立场,如同历史研究要关注草根传统、民间社会等;第三,实验哲学可以和传统哲学互不相悖,甚至可以各行其是,这类似于徐良高教授所理解的传统史学和考古学之间的关系;第四,如果能以考古学重建历史学,那么实验哲学的正面价值亦可以得到稍微积极的评估。
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不同于历史研究的四重证据法。哲学是人间之学,古往今来的哲学家都是人。他们的思想深刻揭示了人类生存的普遍境况。当然,他们的思想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各自的局限,这种局限性也许是因为时代的限制,也许是因为地域文化的限制,也许是因为思想方式的限制。哲学家的著作是个人化的、地域化的、历史化的,但不是神化的。虽然他们的看法一度为大众所忽视,但能够留在哲学史上,就说明这些看法是其他人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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