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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知识

 苹果居 2023-02-22 发布于天津
你是资本家眼中的三大傻吗?

第一傻: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字面意思就是“绳之以法”的人,通俗点来说,就是“背锅侠”,只要公司出事,第一个被抓的就是法定代表人。这就是为什么被冒名注册公司的案例层出不穷的原因所在。

然而现在很多老板却还是傻乎乎地在用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然后自己当法定代表人。满以为只要所有的公司都挂靠在自己的名下,就可以保证对于所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殊不知这样是把公司的风险都转嫁到个人身上。

因为今后不管哪个公司出事,老板都要承担责任,就会影响到其他公司,尤其要是老板进去了,那么所有公司也就都玩了,毕竟公司最大的资源都是在老大手上,万一老大进去了,谁来捞他?肯定是树倒猢狲散!

所以聪明的老板都不会轻易用身份证去注册公司,更不会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会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来充分保障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具体如何操作呢?

首先,他们会利用身份证去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般10万即可,股东人数保证2人即可。该公司只负责投资,不经营具体业务,所以没有任何风险,可以放心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融资,用投资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GP,掌握完全的决策权,而其他投资人股东则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LP,只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

最后,利用有限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去主体公司,负责经营业务赚钱,因为存在经营风险,所以法定代表人就由有限合伙企业这个法人来担任,同时由有限合伙企业担任主体公司的控股股东。

这样一来,只要牢牢掌握投资公司的控制权,就可以牢牢掌握另外两家公司的控制权,丝毫不用担心因为融资导致控制权被架空的问题,而且还把风险隔离开来,最后就算公司出问题了,也只需要承担10万的有限责任而已。

第二傻:合伙创业却不约定规则

很多人合伙创业前期因为过于相信兄弟义气,不懂得“亲兄弟,明算账”,结果随着蛋糕越做越大,往往因为利益问题导致团队发生内讧,以前是为兄弟两肋插刀,现在是恨不得插兄弟两刀,最后果项目黄了不说,大家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所以合伙创业要想长久,要想有个圆满结局,就必须要约定好以下规则:

1、出钱规则

所有股东都必须要出钱,只有出钱才能交心,对于那些想以技术或者客户资源入伙的也一样,或多或少都要出一点钱,否则要是生意失败了,其他人亏的是真金白银,他们却毫发无损,转身就可以凭借手中的技术和客户资源入伙其他公司,这样就会非常不公平,会让其他合伙人心理产生疙瘩。

2、分红规则

创业初期一定要约定好分红方案,包括分红时间、额度、方式等都要全盘考虑清楚,尤其是要明确分红的额度,是否要把全部利润全部分完,还是留存一部分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问题一定要约定好,否则到时公司盈利了,有的股东想要直接分红,有的股东则想要把利润优先用于发展公司,这样势必会造成内后,像华为、联想等公司都曾因此爆发内讧。

3、退出规则

合伙创业最怕股东中途退出,因为那样会对团队造成严重地打击,人心一散就很难收回来,这对于公司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为了防止股东中途退出,充分保护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一定要约定好以下内容:

①约定锁定期:锁定期内所有股东都不能退出,否则净身出户。

②债务共担:在公司亏损时退出,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债务后才能退出。

③退出方式:正常退出时,约定好公司是以平价还是溢价或者折价回购其股份。

④强制退出方案:如果因为股东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以强制回购其股份。

第三傻:向投资人让渡关键权力

公司要想发展壮大,就避免不了融资保持正向资金流,利用投资人的资金、人脉等资源来扩大公司发展规模。但在同资本合作时,一定要警惕被“反客为主”,避免公司做大了,创始人却被一脚踢开的事情发生。所以在融资时,千万不能出让以下这三项权力:

1、经营管理权

投资人只关心分红,他们不会也不适合参与公司管理,所以千万不能让他们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重点就在于总经理的任免权一定要掌握在创始人手中。

2、重大事项决策权

要保证创始人拥有重大事项决策权,重点就是要掌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话语权,所以一定要保证创始人拥有67%以上的投票权以及董事会超过一半名额的提名权。

3、反稀释权

一定不能给投资人反稀释权,要稀释就要大家一起稀释,否则只有创始人的股权在不断稀释,这样创始人很容易就变成小股东,投资人反而成了大股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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