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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后发现上年度多计费用,下年度该如何调账和纳税调整?

 轻松财税彭怀文 2023-02-22 发布于四川

汇算清缴后发现上年度多计费用,下年度该如何调账和纳税调整?

2021汇算清缴后,发现上年度多计费用,怎么在2022年账上调整?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又该如何纳税调整?

解答:

对于所谓的“多计费用”,可能存在几种情形,需要分别处理。

一、属于会计差错造成的

比如,费用是1000元的,会计核算错误的做成了10000元。

对于这类情况,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的,应按照正确的金额申报税前扣除,对税务局申报的财报也应按照更正后的财报数据填写。

当然,会计账务处理,需要区分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直接在发现当期调整。比如,发现多计了9000元费用的,应直接予以冲销。

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差错需要区分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对有重大影响的需要采用“追溯调整法”,也就是常说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对于不属于重大影响的会计差错,则不需要追溯调整,直接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即在发现当期直接调整即可。

税务方面,如果是2021年度汇算清算结束前(2022年5月31日前)发现有多计费用,导致少交了企业所得税的,应及时在2022年5月31日前及时更正申报并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调低可税前弥补金额;如果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2022年5月31日后),法理上均应该做更正申报并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调低可税前弥补金额,金额实在太小的税务局一般也不会追究,会计核算可以在2022年冲减,而且在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时也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二、多计工资的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企业在每年12月关账时多数会预提年终奖等,而年终奖等通常会等到农历新年前才会实际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与预提金额多数不会刚好一致,因此经常就会出现多预提工资(费用)的情况出现,也会出现少预提的情况。

对于“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方面规定,纳税年度预提的工资只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实际发放的就可以税前扣除,否则就不得在纳税(预提)年度扣除。

对于多预提的工资,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实际发放的,该在什么年度税前扣除呢?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实际发放后,应该追补扣除,时限5年内;第二种观点是应该是在实际发放的年度直接税前扣除,不需要追补扣除。我在这里不评价两种观点的孰是孰非,建议企业咨询主管税务局的具体执行口径。

对于少预提年终奖的情况,由于上年度少预提了,少预提部分就不能在预提年度税前扣除,但是可以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对于年终奖等工资,汇算清缴时发现无论是多预提还是少预提的,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以及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建议都不要做会计调整。如果是2021年度多预提了工资,税务上做纳税调增即可,2022年度会计核算时适当少预提部分工资,预提工资时把余额考虑进去即可。对于少预提的情况,也是一样的道理和操作。否则,有些人会自己把自己给绕晕的。

三、涉及到“跨期扣除项目”等

售后“三包费用”等税务上的跨期扣除项目等,税前扣除必须要在费用实际发生后才能扣除,会计核算预提的费用均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会计核算时出现多计或少计费用,在正确的汇算清缴情况下对企业所得税缴纳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无论是多计还是少计费用在未实际支出前一律都是纳税调增。

对于这类对于企业所得税缴纳没有影响的,会计核算是否调整,就按照前述的“一、属于会计差错造成的”进行会计处理。金额不大的,建议不做会计调整。

对于该类费用,2022年度实际支出的,可以税前扣除;会计核算当年计提数与实际支出数不一致的,就要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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