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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职工医保改革逐步实施,9项利企惠民举措发布,有什么影响?

 zhuxrgf 2023-02-24 发布于江苏

根据苏政办发〔2021〕108号文件规定,江苏省自2021年12月27日开始逐步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关于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2年9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推进改革举措落实,稳步实现改革目标。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门诊共济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

截至2022年12月底,江苏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都已经发布了关于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二是,规范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

三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四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那么,江苏省职工医保改革逐步实施,9项利企惠民举措发布,有什么影响?

首先,根据江苏省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关于江苏省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改革,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将正式实施:

一是,关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部分规定,2022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要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调整到不高于统筹地区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省各设区市发布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均明确,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除南京市外,其他地区均设置起付标准,也就是说门诊费用需要超过起付标准,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比如说苏州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

无锡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300元。

常州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

镇江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

南通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800元。

泰州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

扬州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500元。

徐州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700元、350元。

连云港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750元、600元。

宿迁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650元、500元。

盐城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700元、300元。

淮安市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600元。

而南京市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均为零,也就是说只要发生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待遇。

二是,关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部分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统筹地区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8%左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关于门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江苏省各设区市标准也是有所差异,比如说南京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比例40%-90%。

苏州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90%。

无锡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90%。

常州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职人员9000元、退休人员10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90%。

镇江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90%。

南通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80%。

泰州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5%-80%。

扬州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7000元,退休人员8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80%。

徐州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85%。

连云港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75%。

宿迁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75%。

盐城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6000元,退休人员7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80%。

淮安市规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75%。

三是,关于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部分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省各设区市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均按照江苏省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按月划入,取消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划入的政策。

四是,关于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部分规定,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省各设区市2023年度,关于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大多按照2022年12月本人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确定,对于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以本人初始养老金为计入基数、计入比例不变。

也就是说江苏省各设区市2023年度,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基本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政策执行。

其次,江苏医保出台9项利企惠民举措,有什么影响?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医保出台9项利企惠民举措分别为:

一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是,大力促进医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全面建立公开透明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切实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

四是,积极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发展,推进医保线上移动支付;

五是,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支持创新药品耗材尽快上市;

六是,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壮大;

七是,巩固扩大全民医保成果,稳定群众医疗保障预期;

八是,继续执行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政策,有效减轻个人缴费负担;

九是,全面落实新冠感染患者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政策,免除医疗后顾之忧。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1个百分点,将能够促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与此同时,也能缓解企业的缴费压力。

另外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将能够切实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时的经济压力,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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