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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遇事明言 2023-02-28 发布于甘肃

        这是一本奇特的书,第一次读几乎没读进去,重读又觉得前半部分字字珠玑,但后半部分依然不知所云。

阅读困难主要来自两点:

首先,这是托克维尔未竟的作品,结构并不完整。书中主要讨论“旧制度”,即大革命的起源,而对“大革命”本身鲜有涉及(因为托克维尔未完成第二卷就去世了),这一点令我初读时困惑不已;

其次,此书抽象程度较高,吝惜文字,很多地方并未列举足够详尽的事例。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很难理解作者的意图,或者即便理解了,也有意犹未尽之感。

下面总结书中几点印象较深的洞见,并对比初读和重读的不同感受。

洞见之一:反宗教只是大革命的偶然事件,并非革命本身的特征

第3章开篇,托克维尔说道:

今天我们很容易发现反宗教只是大革命的偶然事件,是革命的一个突出的但转瞬即逝的特征,是大革命发生以前人们的思想,是激情和特定环境的临时产物,它为大革命奠定了基础,但其并非革命本身的特征。

初读时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而不是马丁·路德或加尔文那样的宗教革命,宗教当然不是主角。

这次重读感觉就不同了,因为了解过相关历史,发现宗教对大革命的进程产生了极大影响。

例如,大革命之初,革命政府首先取消了教会的什一税,即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不久又将教会地产收归国有,以缓解财政困难;后来又颁布《教士公民组织法》,将教会世俗化,并由此与罗马教会决裂。未按照《教士公民组织法》宣誓的教士,甚至遭到民众日益严重的迫害。

如果没有这些过于激进的宗教政策,那么法国的分裂就不至于那么严重,路易十六或许也不会出逃;如果没有路易十六的失败出逃,共和派也不会那么容易掌权,之后的历史进程可能大为不同,像旺代战争这样的内战很可能会避免。

总之,反宗教是大革命的一个显著特征,极大影响了其进程。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是这样?推翻旧制度与推翻宗教,两者之间有怎样的联系?

对于这个问题,托克维尔给出了明确回答:

基督教成了政治制度而非宗教教条,因此引起人们的深恶痛绝。出现这种状况也并非因为基督教徒要掌控来世,而是他们就是现世的地产主、封建贵族、十一税(一种宗教捐税)征收者、行政官吏;并非因为人们要建造的新社会无教堂容身之地,而是基督教教徒们在即将粉碎的旧社会中占据了最有权威的位置。

换言之,托克维尔认为,人们对基督教的敌视并非出于宗教原因,而是出于世俗原因。反宗教与大革命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想法,令人赞叹。但和本书的许多其他论点一样,托克维尔直接下了断言,并未进行详细论述,有些遗憾。

洞见之二:中央集权不是大革命的成就,而是旧制度下已有的体制

第8章开篇,托克维尔说道:

我同意,中央集权是一大令人钦佩的胜利,也认可欧洲人羡慕我们的说法,但我也坚持认为这并非大革命带来的大胜利。相反,这是旧制度的产物,我也可以说这是旧制度在经历大革命后唯一幸存下来的政治制度,因为这是唯一能够适应大革命创建的新社会的部分。

并且之后花了很多篇幅论述这件事情。

初读时觉得这个问题无关紧要。大革命的主要成就难道不是《人权宣言》这些推动了自由和民主的事情吗,和中央集权有什么关系?

这次重读,由于了解过更多背景,感受截然不同。

首先,革命者的确以中央集权为荣。吉伦特派曾提出过一些倾向于“地方分权”的构想,由此被山岳派指责为“联邦主义者”、“破坏国家统一” ,最终被山岳派清剿。

其次,大革命时期的中央集权程度之深,可谓前所未有。以“特派员”制度为例,政府向外省派遣专员,作为中央权力的全权代表,负责法令的落实以及处理战时的紧急事务;巴黎通过颁布征兵令、设立革命法庭、颁布最高限价令等手段 ,牢牢掌控着整个法国。

托克维尔想说的是,所有这些都不是大革命的发明,而是旧制度下已经存在的东西。

大革命前的法国名义上是封建制,但各地的贵族和领主只保留了免税权之类的一些特权,并没有真正实行统治;各地实际上是由政府从巴黎派出的三十位总督统治的。

在这个问题上,托克维尔没有吝惜文字,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以说明旧制度下中央集权程度之深。例如,这一章结尾写到:

御前会议禁止在它宣布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有人甚至命令连根拔起他们认为贫瘠的土壤上种植的葡萄。这充分证明了政府已经远远超越了君主的职责,俨然变成了农民的监护人。

总之,托克维尔这一部分的论述相当有说服力。

洞见之三:一个坏政府最危险的时期,是它准备开始改革的时候

在临近结尾的第22章,托克维尔突然抛出了一个惊人的论断:

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坏政府的最危险时段是其准备开始改革的时候。...苦难在减少,但对其敏感性却在不断增加,与封建制度在全盛时期相比,似乎濒临灭亡时激起的愤怒更大。路易十六的相对轻微的专横做法似乎比路易十四的所有专制统治更让人难以忍受。

即著名的“托克维尔悖论”。初读时我并未听说过“托克维尔悖论”,以至于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一段。

这个观点非常有意思,但一方面它很难论证,托克维尔也的确没有试图进行严谨的论证;另一方面,如果以此为理由不进行改革,也不是长久之计。

总之,这个问题先不展开讨论了,留给以后再研究吧。

书中还有其他很多有意思的观点和见解,也等下一次重读时继续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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