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会因为生娃丢掉工作吗?”这些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点你要知道

 万益说法 2023-03-09 发布于广西



热播电视剧《女士的品格》中,姚薇新助理白惠,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入职娱果,“如何看待隐婚入职?”“用人单位的某些行为合法吗?”“法律如何充分保护准妈妈们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假如,白惠遇见了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律师会如何解答白惠可能遭遇的一系列职场问题呢?今天,就让我们来开展一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答吧!

图片来源:Stockvault




问题一

限制婚育


白惠:我顺利通过面试啦~但劳动合同中约定,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结婚、生育,该条款是否有效?我会因为生育丢掉工作吗?

律师:该条款属于就业歧视或就业限制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如公司以该无效条款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您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条链接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问题二

怀孕调岗


白惠:我意外怀孕了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公司想给我重新调整岗位,但是我不想离开现在的岗位可以吗?

律师:调整怀孕女职工工作岗位有两种情况:

(1)必须调整的情形: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可以调整的情形: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因此,即使你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是当你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时,法律赋予了公司单方调岗的权利。当然公司在行使单方调岗权时仍需注意合理性。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问题三

怀孕薪酬


白惠:我现在怀孕7个月了,公司认为我不能正常履行夜班工作,降低了我的工资福利待遇,我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吗?

律师:公司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公司在你怀孕7个月期间,以你不能正常履行夜班工作降薪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将降低工资部分补发给你。


法条链接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问题四

产假工资


白惠: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我产假期间的工资到底是由谁来发吖?

律师:公司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你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公司未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公司按你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哦。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题五

产假天数


白惠:我广西的朋友生育一孩单位给批了158天,为什么我只有98天吖?

律师:因为她在广西呀!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呢。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问题六

妇女节放假


白惠:三八妇女节到了,公司是否应当放假?若不放假,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律师:1.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2.不放假视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一是,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公司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二是,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公司安排加班工作的,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法条链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答复: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通过上述的问答,相信各位准妈妈们都对自己在职场上的合法权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助到各位准妈妈和每一位职场上的女性,在我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不正当的妨碍时,能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ND
作者简介

舒牡丹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部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