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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业主~业委会~物业~居委会,难难难?(三)

 文明苑 2023-03-11 发布于山西

今天的写作欲望有点强,继续写,哈哈。

这里主要说说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

先说说业主有什么权力:

  1. 选举业委会并授权它代表你行使你的权力。
  2. 投票表决权,小区有大事你就得投票来表决,不然就是无效的,没人可以代表你自己。
  3. 向业委会提出建议,监督业委会是否正确使用你授予的权力。

与之对应的,业务有什么义务:

  1. 交物业费,这是法定义务,不管你爽不爽都得交,不然就是违法。
  2. 遵守业委会制定的规则,可以不同意,但只能在投票表决时体现实际意义。

再看看业主要承担的费用:

  1. 物业费 2. 停车管理费 3. 装修时的垃圾清运费 4. 维修基金耗尽时充值缴款

5. 公摊费用(路灯电费之类的)

以上4种费用,法定的只有物业费,这是物业公司合法合理收的钱,能不能赚看本事。

比如一个小区20幢楼,每幢24户,每户物业费单价是2元/平方米/月,平均每户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物业人数最少配置大概是1经理+1维修+1出纳+6保安+4保洁工13人。

那每个月的物业费就是20*24*2*100=96000元。 按平均税前工资5000算,物业公司可以养活19.2个人。但是加上办公费、管理费、企业税之类的杂费(就按打7折算),实际可能养活的大概只有上面所说的最少配置13人。正规交社会扣公积金的话,这13个人每月税后只能有4000左右到手。这个收入不包吃住的话,一线城市基本就是白干,能干且干得长这种活的只有中老年人,而且不太可能有比较高的文化水平。

所以靠物业费养活物业公司并且提供基本服务已经是捉襟见肘了,如果能干成的物业,只有一种可能,压缩各种成本,压榨员工劳动力,降低服务质量,勉力维持。

2元/平方米/月这个物业费已经算是中档了,20幢楼的小区也是大多数,小区越大看上去物业费越多,但人工成本的上升就完全不成比例了。

看到上面的计算,为什么自己小区要收停车费能明白了吧,名为管理,实际是给物业补贴。停车位现在大概可以做到1:1多,先按这个标准继续算下去。 20幢楼,每幢24户,一共480个停车位,每个100元/月,每月48000元。 连接物业费一共合计144000元。扣掉3成费用,还是13个人干活,税前收入可以提高到7500元,收入不低了吧?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嘿嘿,原因大家想吧,反正小区里都问得到。

我自己随便算算人员编制, 保安是24小时需要的,小区有前后2个大门1个监控室,需要3个保安,另外再来2个保安巡逻并指引停车以及作为后备人员,一共5名,按照劳动法,12小时一个班次,做1天休1天,至少3个班次15人才够轮转。1经理+2维修+1出纳+4保洁工,这7个人是8小时工作制,做5休2带周末值班。 就这么算算,小区需要物业人员22人,如果倒过来算需要给物业公司多少钱才有得干呢? 按上海的收入水平,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税前给7500元,到手6000元(别觉得高,这个价位才能吸引有知识,愿意认真干,好好干的中青年人员,附带不考虑吃住问题。如果你愿意物业人员都是那些没文化的低素质人员,我只能劝你别惹事)。

文章图片1

粗略算算

7500*22/0.7=235714元,与上面的144000元还差91714元呢。 简单的做法就是提高停车费,一个月收300就搞定了。但是。。。。。。。。。小区也是可以有收益项目的呀,这个千万不能忘了。

比如小区会所(公有性质的这种)租赁费、电梯广告收入、快递箱进场及租赁费、访客临时停车费、垃圾回收收入、其他占用公共权益获得的收入。 这些都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物业没权收取花销,业委会也只能代表业主收着不能随意花销,正常情况下,收入远高于支出,给足物业还有公摊费用后肯定会有富余。

写到这里大家看明白了吗,小区可能没钱吗? 为什么很多物业都说赚不到钱,业委会也说没钱,大概率是三方没一个得利的,我只能呵呵。现行的模式有个地方我觉得不合适,那就是业委会都是不拿钱白干活,虽然委员们也是业主,但时间长了谁愿意费这心思啊,能不贪钱就不错了,对不对。

所以我个人有了下面的想法。

如果把小区做为一个公司来经营管理,全体业主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业委会就是董事会,物业是职业经理人。 那么每个层级的目标都很明确,责、权、利明确,也尽可能的公平、公正、公开:

  1. 业主(股东):小区要搞好,物业要服务好,能自负盈亏保本经营是基本,最好能让我不交钱还有钱赚分分红。
  2. 业委会(董事会):我代表业主(股东)行使权力,我要赚钱,我要管着物业好好干活。
  3. 物业(职业经理人):我帮你业委会(董事会)干活,干得多就得拿得多,越多越好。
  4. 第三方机构(监事会): 我得帮业主(股东)看着业委会(董事会)和物业(职业经理人),看看你们俩有没有好好干活,不然老板不给钱。

业委会(董事会)这些人其实应该拿报酬,现在都是退休老头老太在搞,有时间了,免费了,但是精力呢?动力呢? 专业性呢?为什么不能转变思想,选聘有能力的业主,让他们把这当成一份事业来干呢?

最终的目标如下:

  1. 业主(股东)平时各忙各的,没功夫管小区的事,重大决策时参加投票表决就行,每个月叫董事会把报表交出来公示,发现问题直接叫第三方机构(监事会)上去查。
  2. 业委会(董事会)专职管理小区各种事项,努力开拓财源(代表小区签署收入合同,开立专用账户),审批物业(职业经理人)的收支事项。
  3. 物业(职业经理人)专注于干活,不谈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不吹水,不注水。
  4. 第三方机构(监事会)盯着上两家,保证没人贪腐,花费合理,收入正常,合规合法。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居民自治结构,有很高的可操作性,但有几个前提:

  1. 业主(股东)要正确使用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不能乱用或不用,一定要明白自己在干什么。
  2. 业委会(董事会)要持身以正,秉心以公,行有所止。
  3. 第三方机构(监事会)要尽职尽责,不能串通一气,同流合污。

每三篇到此结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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