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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AECOPD诊治中国专家共识发布啦!重点内容一文速览

 所来所去 2023-03-12 发布于云南

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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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小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简称“慢阻肺”)是我国最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之一,40岁以上人群中慢阻肺发病率达13.7%。慢阻肺急性加重(AECOPD)是慢阻肺病程中的重要事件,既增加卫生经济负担,也影响患者的临床预后,因此掌握AECOPD的诊断与治疗至关重要。

近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专家组在2017版AECOPD诊治中国专家共识的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更新,发布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修订版)》[1]。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2023版AECOPD中国专家共识(以下简称“2023版专家共识”)究竟有哪些重要内容,干货满满,不容错过!


AECOPD的定义


2023版专家共识对于AECOPD的定义采用了2023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全球倡议(GOLD)中的新定义。

2023版GOLD指出,AECOPD是慢阻肺患者病程中的一种急性事件,患者在14天内出现症状恶化,如呼吸困难和(或)咳嗽、咳痰症状加重,可能伴有呼吸急促和(或)心动过速。上述症状恶化通常是因为呼吸道感染、空气污染造成局部或全身炎症反应加重,或者因损伤气道的其他原因所致。

此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2]给出的AECOPD的定义是,患者呼吸道症状急性恶化,导致需要额外治疗。相比之下,更新之后的定义更加具体,并且提出了AECOPD的可能原因,临床实用性更强。


AECOPD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023版专家共识指出,目前AECOPD的诊断主要依赖于临床表现,即患者呼吸困难、咳嗽和(或)咳痰等主诉症状突然恶化,超过日常变异范围,自行调整用药不能改善,且通过临床和(或)实验室检查能排除可以引起上述症状加重的其他疾病。

由于AECOPD的症状并不具有特异性,很多心肺疾病都有可能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咳痰以及呼吸急促、心动过速等症状,因此排除其他疾病是诊断AECOPD的关键(表1)。

表1 AECOPD的常见鉴别诊断

疾病

鉴别要点

肺血栓栓塞症

低血压、吸氧不易纠正的低氧血症、D-二聚体升高、深静脉血栓形成,必要时行CT肺动脉造影

气胸

单侧呼吸音减低、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胸片或胸部CT可诊断

肺炎

胸片或胸部CT显示肺部新发浸润影

心律失常

心电图可诊断

急性冠脉综合征

胸痛、心肌酶升高,心电图可诊断

心力衰竭

下肢水肿、BNP/NT-proBNP升高,需警惕慢阻肺并发肺心病

值得注意的是,慢阻肺患者病程中可能并发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也可能合并肺血栓栓塞症、急性冠脉综合征等,在排除诊断时需要谨慎。


AECOPD的严重性评估和分级诊疗


不同患者出现AECOPD时的病情严重程度不一,治疗场所和治疗方案也有一定差异,因此准确识别AECOPD的严重性对于指导后续的治疗很重要。

2023版专家共识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动脉血气分析(ABG)等结果将AECOPD的严重程度分为了3级(表2)。

表2 AECOPD患者的严重程度分级

分级
呼吸频率
辅助呼吸肌
精神状态
低氧血症
PaCO2
治疗场所
I级:无呼吸衰竭
20~30次/min
不使用
无变化
鼻导管吸氧或文丘里面罩吸氧(FiO2为28%~35%)改善
无增加
门急诊治疗
II级:急性呼吸衰竭-不危及生命
>30次/min
使用
无变化
文丘里面罩吸氧(FiO2为25%~30%)改善
升高至50~60 mmHg
普通病房住院治疗
III级:急性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30次/min
使用
急性变化
不能通过文丘里面罩吸氧或FiO2>40%改善
>60 mmHg或存在酸中毒(pH≤7.25)
ICU治疗

上述严重程度分级通过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ABG即可进行判断,临床实用性较强,有利于迅速判断病情,决定后续治疗场所。

相比之下,2023版专家共识在后文中给出的AECOPD患者严重程度评估标准与分级诊疗的内容更为具体,但也更为复杂,笔者对这两部分内容进行了精简合并。


AECOPD的呼吸支持治疗


呼吸困难是AECOPD的常见症状,首选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或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联合雾化吸入治疗。此外,纠正患者的呼吸衰竭对于改善呼吸困难的症状也至关重要。

控制性氧疗是AECOPD的基础治疗,给氧途径包括鼻导管或Venturi面罩,目标氧合水平是PaO2>60 mmHg或SpO2>90%。

近些年来,经鼻高流量湿化氧疗(HFNC)与无创机械通气(NIV)技术在AECOPD治疗领域得到了推广。与NIV相比,HFNC的舒适性及耐受性更佳,并且具有改善气体交换和减少呼吸功、降低呼吸频率、增加肺容量等生理优势。

不过,研究表明AECOPD住院患者出现急性呼吸衰竭或者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时,NIV能够降低患者的气管插管率、病死率,并且缩短住院时间及入住ICU时间,因此2023版专家共识将NIV作为AECOPD呼吸衰竭首选呼吸支持策略。

对于有NIV禁忌证或使用NIV失败的严重呼吸衰竭患者,一旦出现严重的呼吸形式、意识、血流动力学等改变,应及早插管改用有创通气。


糖皮质激素在AECOPD中的使用


在慢阻肺稳定期治疗中,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一直以来都是慎之又慎,但是对于AECOPD患者,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可缩短康复时间,改善肺功能和氧合,降低早期反复住院和治疗失败的风险,缩短住院时间。

口服糖皮质激素与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疗效相当,2023版专家共识推荐口服泼尼松30-40mg/d,疗程5-7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则建议使用甲泼尼龙40mg/d,治疗5天。

除此之外,临床上也可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AECOPD,雾化吸入布地奈德8 mg与泼尼松龙40 mg疗效相当,且不良反应少。


AECOPD的抗感染治疗


呼吸道感染是AECOPD最常见的病因,78%的AECOPD患者有明确的病毒或细菌感染依据,区分病毒感染和细菌感染是指导AECOPD抗感染治疗的关键。

2023版专家共识给出的抗菌药物应用指征包括:

(1)呼吸困难加重、痰量增加和痰液变脓性3种症状同时出现;

(2)仅出现其中2种症状,但包括痰液变脓性;

(3)严重的急性加重,需要有创机械通气或NIV。


初始抗菌药物的选择取决于有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危险因素:

(1)近期住院史;


(2)经常(>4次/年)或近期(近3个月内)抗菌药物应用史;

(3)气流阻塞严重(稳定期FEV1%pred<30%);


(4)应用口服糖皮质激素(近2周服用泼尼松>10 mg/d)。


表3 AECOPD患者的初始抗菌治疗选择

患者分类

抗菌药物

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危险因素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左氧氟沙星或莫西沙星

有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菌感染危险因素

环丙沙星或左氧氟沙星足够剂量口服

重症患者

环丙沙星和(或)有抗铜绿假单胞菌活性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联合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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