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晚明徽州的小小丝绢案,为何惊动了两任皇帝?

 地瓜5gbq29yd5l 2023-03-15 发布于湖北


图片

本 文 约 10500 字
阅 读 需 要 27 min

电视剧《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已经圆满收官,它是根据马伯庸以真实晚明“徽州丝绢案”为背景写的故事改编而成。晚明徽州的一个数学学霸,在查账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徽州府六个县多年来上交丝绢税银的标准有误,其案件影响超出了徽州范围,直达天听,把皇帝和当朝的宰辅大臣都牵扯了进来,可谓震惊朝野。一个小小的“徽州丝绢案”看似只是地方案件,实则是当时明朝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一个缩影。

图片

算术天才与“人丁丝绢案”的故事。来源/电视剧《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海报

难以察查的“徽州丝绢案”

明朝时期的徽州府(今安徽省黄山市),下辖歙县、黟县、休宁、婺源、绩溪、祁门六个县。原籍湖广江夏的歙县人帅嘉谟,出身军户世家。军户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给全国的民众编排户口的创造,其中分军、民、医、匠、阴阳等多种类型,除优免差役者外一般都要服差役,且一般不允许改变户种。军户是世袭供应军差义务的特定人户,社会地位低下,差役负担沉重。帅嘉谟难以通过科举跨越阶层,本人又十分痴迷于算术,因此希望通过个人努力掌握算术,成为能够改变命运的算术专家。

隆庆三年(1569)的一天,帅嘉谟来到歙县南谯门城楼相对的徽州府衙,拜访一个当公差的好友。当这位好友带他穿过仪门路经过户房时,堆积如山的徽州府历年钱粮账册吸引了他的目光,使他生出了用这些账册来检验下自己算术水平的想法,没准还能在这儿混个管账的会计官吏当当。但他只是一介布衣,没有查阅这些账册的权限,于是通过朋友的关系让自己混入账房之中,喜滋滋地开始查阅。

这不查不要紧,一查他就发现不对劲了。根据洪武二十四年的规定,徽州府每年应向朝廷缴纳的税赋有夏税、秋粮、农桑、课程、食盐等五种。除了这些固定的项目外,还有岁办之供、额外坐派之供、不时坐派之供等。明初时期,歙县曾因拖欠夏税九千七百余石小麦,为补足所欠税粮而选择按每亩科丝四钱向轻租民田加征,被称为“人丁丝绢”。虽然《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以往每年缴纳八千七百八十匹人丁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但是没有规定该项目应当由某县单独承担。


问题就在这儿,徽州府只有歙县的账簿上有“人丁丝绢”税目记载,与徽州府上缴南京承运库的数目相同,而其他五县的账目上都无此税目。那么是不是记载有错漏呢?帅嘉谟继续查阅,发现歙县差交的9700余石折合2910两,其他五县总共拖欠夏粮合计一万零七百余石,折合白银3234两,两项相加为6144两,和徽州府上交国库的数据匹配上了。帅嘉谟据此判断,歙县只拖欠了九千七百余石夏粮,却需要独自承担徽州府6145白银的人丁丝绢,将此归因于拖欠夏粮是不公平且不合理的,这6145两的税应该按田亩数均摊派给徽州府六县。再考虑到歙县当地并不养蚕,为交这笔税赋还需要粮农用粟谷换银,再用银子买绢丝,这会给歙县粮农施加更为沉重的负担。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发现,帅嘉谟走访当地乡绅耆民,得知早在嘉靖初年和嘉靖十四年(1535),歙县的程鹏、王相就发现歙县“人丁丝绢”问题,越级呈文给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巡抚要求徽州府彻查,可随后二人很快调迁。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同样做了批复要求徽州府查验,没想到下级官吏采取各种方式搪塞推脱,程鹏、王相二人非自然死亡,此案就再无下文了。甚至徽州府在1566年版的府志中也提到了丝绢税有疑问,但就是没能彻查下去。

出于维护歙县父老乡亲权益之义愤的帅嘉谟,于隆庆四年(1570)给应天巡按刘世会上书说明情况:“......天下之遗,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焉。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欤,恳乞均平。”并提出解决建议:要么根据徽州少产丝绸的实情而豁免该税负,要么按《大明会典》所载六县人丁均派到县,要么按《徽州府志》所载六县田地均派各县。

图片

帅嘉谟首次向徽州府反映人丁丝绢税负不均问题的呈文。来源/林江《隆万年间官民冲突治理研究及启示》

当时的应天巡抚,正是曾经将嘉靖皇帝怼到自闭的海瑞海刚峰,他自然对此事比较上心,批示道:“仰府查议报夺。”巡按刘世会则要求“知识、耆民及里老人等到官,将帅嘉谟呈内所言丝绢事情,是否与《会典》《府志》相同,即今应否各县均派,仍或应否照旧”,并没有采取更严格的举措。结果这六县中只有绩溪县在四月答复称绩溪经济十分差劲,无力负担税负,应该由歙县单独负担人丁丝绢,并指责帅嘉谟“上灭祖宗之成法,下变府志之册籍”。根据绩溪县的利益,肯定是不愿意这个事情查下去,到时候加一笔税负到自己头上的。

如果海瑞继续在这个位置上坐着,那么以他的刚直认真性格,没准真能彻查这个问题。可不出意外的是,他被调任南京粮储。帅嘉谟根据绩溪县的奏报,进行了更深入的查阅,发现上级要求徽州府交的是“人丁丝绢”,可歙县的交税科目里多出一个“夏税生丝”。明朝初年的歙县确实欠了一笔“夏税生丝”,可是徽州府向六县催收时没有“人丁丝绢”项目,等到歙县交完“夏税生丝”,徽州府再向上交税负时专门把这一项中应有的数目抽出来划归“人丁丝绢”下,歙县的官员也糊里糊涂的,一直按照这个标准交了200年,实乃被偷梁换柱坑了一把。

帅嘉谟更有底气地向徽州府提出申诉,徽州府没有理他。他一气之下,于隆庆五年(1571)来到南京督察院申诉,此问题于六月二日向户部上达。户部裁定待巡抚、巡按题请办理,同时命令徽州府调查“人丁丝绢起自何年,因何专派歙县”“其各县有无别项钱粮相抵”的事项。帅嘉谟以为事情搞这么大,解决肯定有希望,却未料到在回歙县的途中被人埋伏殴打了一顿,只能选择带着妻儿回到江夏老家躲避。而黟县、休宁、婺源、绩溪、祁门五县还是采取拖延搪塞战术,让此调查不了了之。这里面水有多深,可以说是人尽皆知。

万历三年(1575),徽州府突然接到南京户部责令查询的文书,四年前让当地查勘的人丁丝绢的问题处理得怎么样了。文书明确指出歙县的赋税有问题,本次是奉旨查勘。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徽州知府崔孔昕在三月初九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声称帅嘉谟这样的做法肯定有人背后主使,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可是歙县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的,不愿逮捕他,就以人犯跑回老家,没有跨域管辖权而拖着。而帅嘉谟呈文府衙,再次将“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讲述一遍,解释道自己是怕被打击报复才跑回江夏老家的,并提出顺天八府也有“人丁丝绢”的税种,都是各县分摊的,这是典型的税收指导案例。

四月十二日,徽州知府崔孔昕把帅嘉谟的呈文转发给歙县,督促歙县详查“人丁丝绢”案。三天之后,徽州府收到知县姚学闵执笔,歙县乡宦汪尚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汪道昆(福建兵备道)、方弘静(南京户部右侍郎),举监生员殷守善、程嗣勋等联名的申文,指出《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输“人丁丝绢”8780匹,从未提过让歙县单独交,且“人丁丝绢”不知为何改成了“夏税生丝”,让歙县独自承担了其他五县的捐税。徽州府的户房一直都是这五个县的胥吏把持,还搞起了世袭制,歙县籍的粮官根本进不去,所以这些胥吏肯定是从中作梗了。

其他五县自然不干,在答复中坚持按原来的方法交税,还指出这是“城都里排”“乡宦”“举监”等人共同声明的,这是民意,我们不能违背啊!《黄册》和《徽州府志》中的《财赋》《岁赋》也都写得很清楚,怎么会错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五月初十,应天巡按鲍希贤下文给徽州府,说歙县申文干系重大,必须好好察,并直接让兵备道发出宪牌,这就是采取强制措施的警告了。五月十四日,徽州府转发兵备道的宪牌给五县,催促他们前来合议。

图片

婺源、休宁、黟县、祁门、绩溪联合查册的贴文。来源/林江《隆万年间官民冲突治理研究及启示》

此后就是歙县和其他五县的反复抗争了。先是五县的知县给出了“有理有据”的反驳意见,随后双方的乡绅到普通百姓都参与其中,甚至组成了徽州联合调查组抵达南京查阅《皇册》,可是《皇册》年代太久,内容也有所缺失。户部便根据“一条鞭法”的均平方案,算出歙县确实单独负担了额外的一笔人丁丝绢,这下其他的县又不干了。太平府、宁国府、徽州府的推官联合出台解决方案:人丁丝绢由歙县独交,但是从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000余两,分摊给其他五县。兵备副使冯叔吉将方案修改折中了一下方案,将摊派5260两改成3300两。南京户部批准后上报朝廷,得到了万历皇帝的批准。

歙县上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而帅嘉谟以自己“为民请命八年有功”用钱买了一副冠带以示荣誉,结果这个消息被其他几县的官员和乡绅们拿来利用,煽动当地的生员和民众反抗示威。其中婺源县的生员程任卿率众占领了婺源县衙隔壁的紫阳书院,成立议事局,组织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甚至策动围攻县衙。五县开始对歙县进行商业封锁,阻拦和殴打歙县籍商人,还宣称歙县有一万多名贼人入侵休宁和婺源县。歙县则反过来称其他五县的人准备造反,双方可谓是剑拔弩张。

徽州这么大的动静惹得朝廷和应天府不得不做出反应。为了平息事态,应天府以酿成民变之罪行逮捕帅嘉谟,户部则修改丝绢税方案均平银从原来的3300两调整到2000两,但还是遭到五县官民的反对。于是新的《豁免五县均平方案》出炉,将减免均平银的数额调整到了2530两,由徽州府在各个款项中抵扣,但是仍有几百两需要清楚去向,所以还需要再次调整。

万历七年(1579)三月,在户部等上级部门的组织下,经过六县官府和地方代表人协商,敲定了最后一版修改方案:6145两的人丁丝绢税由歙县承担,但减少其负担的2530两均平银,由徽州军需银1950两和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抽出580两来负担。至此,该案纠纷正式解决,自本年度开始正式实行该赋税方案。

张居正改革前后的朝局变化

如果只看单纯的案情叙述,我们难以理解明朝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大背景。事实上这个案件之后的峰回路转,高潮迭起,是与明廷朝局的变化、徽州当地各方势力的博弈、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的。

古代中央机构当中最重要的丞相制度,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被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属皇帝,一把手尚书位列一品大臣。之后朱元璋感觉自己单独处理政务过于辛苦,开始召低阶官员进入内廷充任辅助性办事机构,这是内阁的初步雏形。明成祖朱棣正式奠定内阁制度,赋予内阁阁员参与到国家核心事务决策的权利。此后内阁地位不断提高,到了嘉靖朝,内阁阁员已经位列六部官员之上。皇帝下发敕令上谕、商量和处理重要政务都是首先以内阁首辅为渠道,首辅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是在大部分时期,首辅的权力都是要比丞相制下的丞相要弱化的,通常是以辅助职位而存在,皇帝任命和处分首辅往往更加容易,也就嘉靖时期的严嵩是第一个权势遮天的实权首辅。

嘉靖帝这个在《大明王朝1566》中被网友戏称为“老道士”的皇帝,执政前期还比较励精图治,一度创造“嘉靖中兴”,但是到了后期不再上朝,一意玄修,做幕后大佬操控朝局,却忽视了对国计民生的关注,使得积弊丛生,社会矛盾越来越激化。如果他不死或者幡然醒悟,改革绝无可能。而即位的隆庆皇帝朱载垕虽有心搞好国家,却远没有他父皇这样的政治本领,在朝政处理上更加依赖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这些内阁大臣,使得内阁的权力比起嘉靖时期扩大许多。徐阶总体上说是个不错的内阁首辅,曾斗倒了严嵩父子,但同时也是家财万贯,老家松江府连田阡陌。李春芳为人宽厚,却缺乏当首辅所需要的魄力和手段。高拱有了初步的改革想法,且有“俺答封贡”等执政成绩,但是为人专横,惹得同僚不悦,很多人逐渐站在他的对立面。

图片

明世宗坐像。来源/台北故宫博物院


这几个人里面,高拱和张居正是真心想改革的两任首辅,而张居正是改革思想最完善的一位。明中期以后,赋役制度漏洞百出,黄册制度执行不力,人丁田亩流失十分严重,“富者或享无税之田,而贫者多空输无田之税”。张居正痛感其弊,于隆庆二年(1568)向隆庆皇帝上奏《陈六事疏》,指出:“近来风俗人情积习生弊,有颓靡不振之渐,有积重难返之几,若不稍加改易,恐无以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其中的“六事”包括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而要想“固邦本”,就必须改革财政经济,改善民生。可惜这番上奏并没有得到隆庆皇帝的重视。

图片

万历首辅张居正。来源/石志刚《张居正的用人观》

隆庆六年(1572),隆庆皇帝病逝,年仅10岁的万历皇帝朱翊钧即位。年轻的李太后十分倚仗东厂提督太监冯保和内阁次辅张居正,默许张居正扳倒前任首辅高拱。张居正接任内阁首辅后,正式开始实践他的改革计划,推行“一条鞭法”等改革措施。“一条鞭法”简单来说就是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不再由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该法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解决征收税银税粮时计算比例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缓解地区间的税负矛盾。

当时明朝推行“两京制”,明太祖朱元璋曾定都南京,等到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南京保留了一套和北京一样的官僚行政系统。北京地区称北直隶,府衙称顺天府。南京地区称南直隶,府衙称应天府,六部行政机构和兵备道等军事机构都有,可谓是明朝中央机构的备份。在委派宋仪望巡抚应天后,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推荐政治盟友殷正茂担任南京户部尚书,在江南推进财税改革。而好巧不巧的是,这位殷正茂正好是安徽歙县人。

一方面是带着改革任务在身,另一方面是维护家乡权益,殷正茂一上任便开始对徽州府的税收问题进行重点关注。而对此案的处理,殷正茂必然是和张居正通气并得到对方授意的,张居正也会向太后和皇帝汇报案件情况。万历三年(1575),朝廷责令应天巡抚、巡按及兵备道各衙门与徽州邻府协调,共同派员,先将徽州府各项钱粮“总算总除”,然后再照各县人丁数和底模数决定丝绢负担。在朝廷下定决心进行整顿的情况下,徽州从上到下才开始积极地应对此事。

可是明朝这台国家机器运行到万历年间,旧体制根深蒂固,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很多朝廷大臣和自己的家乡或任职过的地方,都有利益同盟和输送关系。之前朝廷赋税制度逐渐崩坏,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以许多朝臣为代表的达官显贵们在地方占据了许多土地和佃农,采取各种手段逃税避税,攫取财物。之前高拱为了整倒徐阶,支持海瑞在应天巡抚位置上大力清丈田亩,打击豪强,包括将徐阶儿子占据的数万顷土地都清查出来,使得海瑞得罪了许多的官员、豪强和富人,最终在还没有来得及查明徽州丝绢案的时候就被弹劾走了。

张居正想继续推动财税改革,自然会面临这些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本来海瑞是一把可以用于改革的神剑,但是张居正不喜欢他,怕重用他后自己被反噬。当时海瑞上奏嘉靖皇帝《治安疏》时,徐阶力保救了他一命,还推荐他当了应天巡抚,结果海瑞把徐阶弄得狼狈不堪。作为徐阶的学生,张居正明知他对改革有益,也只能先弃之不用。而殷正茂在南直隶等江南地区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准备详查徽州丝绢案时,徽州五县结成攻守同盟,联合朝廷中的保守派官员余懋学等人,通过政治和舆论方式弹劾殷正茂,称他作为歙县人袒护乡里,变乱祖宗成法,甚至煽动民众要烧毁殷正茂在歙县的祖宅,这实质上就是在攻击张居正以及他采取的改革措施。

其后殷正茂调北京担任户部尚书,离皇帝和张居正都很近。为了对付这些反对派,张居正和殷正茂借用朝廷权威,勒令府道各衙门严查煽动徽州五县民变背后“豪右宦族”。对于徽州民变之事,最后由南京兵备道初审后让安庆、池州、太平三府进行异地会审,以激化民间矛盾的罪名判处帅嘉谟“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程任卿则因组织和煽动民变、散布错误言论等罪被判斩监候(死缓)。程任卿在狱中撰写《丝绢全书》记录当时的情况,成为婺源县拥戴的义士,后因同乡余懋学为其上书喊冤,使得程任卿连同其他几个组织五县民变的领导者改判为流放充军。

这样的处理结果,表面上看是歙县和徽州其他五县的纠纷解决,其实质是朝廷改革派和反对派博弈和妥协的结果。朝廷对这些“豪右宦族”动手了,但是没完全动。

“皇权不下县”与社会舆论的影响


除了朝廷政局变化,徽州地方管理的特殊性也是影响本案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历经了数千年的农业社会时代,乡村人口居住生活地域广泛,且多以血缘宗族和共同的农业生产活动为连接结成团体,治理难度和成本都相对较高。在生产力水平和政权完备程度较为低下的古代,朝廷对地方的管理能力受限,往往只能直接管辖到州县一级,再往基层就难以管控了,只能把部分基层治理的权限让渡给乡绅阶层、耆民里老等地方势力,这也是常说的“皇权不下县”。 

乡绅阶层的成员主要包括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古代社会没有普及义务教育,许多民众都是文盲,乡绅们凭借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得到普通乡民的认同和尊重,从而获得治理地方的一种“非正式权力”。所谓“绅为一邑之望,士为四民之首”,他们在地方充当朝廷与地方官府和乡民之间的“中介人”,在收捐税、征劳役、传政令、教风俗等方面的工作上协助地方官府进行管理。乡民们只是模糊地知道有天子和朝廷,但是这些乡绅们实质上是他们头顶上的半边天。

图片

吴刚饰演的乡绅范渊。来源/电视剧《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剧照

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曾经一度想要破除这种状态,让皇权的控制力深入基层,但是乡绅阶层依旧保持了政府和底层民众中间人的地位。在徽州丝绢案中,六县的士绅乡贤和耆民里老为代表的意见领袖站出来,为本县利益摇旗呐喊。乡绅们通过自己的关系网和影响力,联系各级官府中的人脉来争取本县的有利地位,甚至联系到了北京的朝廷大臣和言官们。而朝廷和高级别的官府不直接同底层百姓接触和冲突,而是通过徽州府和六县县衙与各县士绅打交道,来获得信息来做出反应。帅嘉谟虽是军户出身,但他学识出众,有能力和渠道上书各级官府,甚至能够到南京和北京联系朝廷官员,可以认为他后来已经成为歙县乡绅的一员了。

耆民里老虽然不是乡绅阶层,却在乡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是宗族的代言人,他们往往由乡间的大家族族长担任。明初实行“老人制”,“坊、乡老人”的社会等级高于衙役、里长和胥吏。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颁布的《教民榜文》规定户婚、田宅、斗殴等民事诉讼轻者由耆民里老裁决,重者才报官府裁决,这就是赋予了耆民里老参与基层管理的权力和合法性。相对于士绅阶层的权力和文化属性,耆民里老更多体现的是血缘和辈分上的优势。

徽州的宗族观念非常强,早在元代成书的《新安大族志》中,就开始对徽州当地的宗族影响力和家族综合势力进行排名梳理,其中最重要的排名依据包括财力、土地和在朝廷中的人脉。在本案中,耆民里老连同士绅一道上书官府陈述意见,进行沟通,所谓的民变背后也有他们的影子。由此可见,耆民里老在徽州几乎是与士绅合流的一股强大的基层统治力量。

与此同时,书院在本案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科举士子和读书人是官员的后备力量,社会地位较高。而书院是著名学者创办的教育机构,有官办和私办之分。相对于专门培养官吏的官学,书院更多的体现民间讲学的性质,其中的生员们往往怀抱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想,以为生民立命为信条。书院同士绅和耆民里老们的关系较为紧密,往往成为他们搞交流活动和发表意见的平台。到了明代后期,新的社会经济因素产生流动,社会舆论愈发宽松,给了书院这样的机构发展和刷存在感的舞台。在本案中,程任卿所占领的紫阳书院一方面邀请士绅和耆民里老一同商议重要事项,决定斗争步骤和方向;另一方面负责宣传和组织读书人和底层民众起来参加抗议活动,向官府施压,迫使其答应诉求。

士绅阶层和耆民里老有能力号召底层民众发动抗议行动甚至攻击地方官府,引导国家培养的学子生员们进行舆论造势,确实是让包括朝廷在内的各级政府有所忌惮的。尤其徽州当地的士绅和宗族力量家大业大,盘根错节,不少人是真正的“朝中有人”。朝廷如果真的对徽州的“豪右宦族”大肆清除,那就会破坏封建统治的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张居正的财税改革只是动了士绅耆老们的蛋糕,让他们少赚点钱,就引发了他们这样强烈的反弹。如果真的要夺他们的命,那当地就会陷入巨大的混乱,财赋和劳役也无法征调了,作为最大封建主的朝廷和皇帝是不可能自掘根基的。

因此在本案中,官府的武力威压只是辅助手段,主要采取的还是组织徽州当地的士绅阶层和耆民里老共同商讨,恩威并施,获得问题的最优解,只惩罚其中的几个出头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封建王朝十分害怕民变和起义造反,而本案中的底层民众对于人丁丝绢税的细节是知之甚少的,起来武力抗议是被士绅和耆民里老借助书院生员宣传和煽动起来的,那么官府自然要努力安抚和搞定这些“中介人”。张居正改革后期拿私立书院开刀,也是为了防止这些书院成为反对改革的舆论场。

徽州人为何爱打官司


在本案中,除了官府之外,五县的乡绅甚至百姓都开始向衙门告状,到了第二年甚至还有去南京和北京告状的。徽州两院、兵备道的衙署跟赶集的市场似的,挤满了前来投诉的人群,甚至还发生了歙县和其他五县士民互相斗殴的事件。徽州两院怕引发民变,发出“仍禁谕士民不必纷纷告扰”的谕示。事实上除了本次人丁丝绢案外,徽州在明清时期还有许多有名的讼案。为何徽州人如此热衷于打官司?笔者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徽州地区发达的商品经济。两宋时期,中国经济中心从北方转移到南方,江南地区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元朝时期,长江以北历经多年战乱,人口和经济损失十分严重。即便到了明初洪武年间大力移民和建设北方时,朝鲜使臣进贡时仍有长江以南富庶繁华、长江以北败落不堪的记载。而徽州正好位于长江以南,地处安徽、浙江、江西交界处,山区地形虽然发展传统农业的环境不太好,但是山货和林业资源较多,具有较好的手工业和商业运输发展条件,因而在南宋时期诞生了著名的徽商群体,至明代开启了徽商的黄金时代。明清时期,徽州商人将生意做遍了海内外,当地成年男子参与经商的比例一度超过70%。相传当初朱元璋的起义军进入徽州境内,歙县富商江嘉一次性就资助了10万两饷银,这还是在白银还没有大规模流入中国的元末时期。当时的徽州“以货殖为恒产”,富名已经斐声海内了。

图片

代表徽州民居特色的承志堂。来源/谢亮,王国瑞,郭延龙《从载体、功能到物化:徽州古民居宏村承志堂室内装饰设计考释》

本案中,歙县之所以每年多交了几千两税负而浑然不觉,也是因为当地经济富庶,这点钱至少对士绅和商人阶层来说不算一个大数目,压力主要在底层农民的身上。绩溪县以本县经济太差为由拒绝配合查案,实际上其所谓的差也就是相当于更加富庶的苏杭地区而言,更何况绩溪县还有著名的本土品牌绩溪火腿。在《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电视剧中,丝绢案的地点被设置在浙江金华,还突出了金华火腿的位置,但是绩溪火腿在金华卖得很好,徽州本身又是张居正财税改革的重点试点地区,因此编剧这样的安排不如直接按历史事实设定在徽州地区合理的。

徽州的商品经济如此发达,商业流动往往容易带来更加开放的社会风气,而经商是最容易产生民事纠纷的领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就十分重要。即便不参与经商,徽州多山的地形下,人口的增多导致人地矛盾加剧,产生了很多山场、田地界限以及墓地纷争,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二,徽州人有法律教育的传统。徽州发达的商品经济,给传统的小农经济和封建等级观念带来了冲击,人们更加追求财富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徽州孩童蒙学教育发展和刻书出版业发达,使得当地出现了很多用来民间识字的杂字教材,其中和法律有关的“刑宪”“律条”“讼情”“讼狱”等词语的出镜率比较高。如徽州文林堂、聚文堂、虬村延古楼等书坊梓行的《应急杂字》,在开篇就写到诸如“諁拐诓骗,隐匿窝藏”“嘱托官府,阘茸贪赃”之类的法律诉讼内容。在《三十六行杂字》《精校音释分门定类启蒙全书》等启蒙杂字教材中,介绍了法律条文、刑名种类、诉讼程序和文书格式,甚至还写到了专门帮人打官司的讼师参与司法案件的过程和套路,以及司法腐败等内容。这些篇幅往往用通俗易懂的韵语短句、举例释义,让识字率低的普通百姓也能看懂学习,到了需要争讼的时候能够用得上。

徽州当地的宗族观念强烈,规模较大的宗族往往非常注重对本族子弟言行规范的教育,严禁违法作乱。许多宗族都在家训里加入了禁止违法犯罪的内容,如《新安柯氏宗谱》在族规中指出:“盗贼为国法之所不宥,破家亡身莫不由此。族中有杀人放火,穿窬拐骗,图财害命,证据确凿者,除斥革出祠外,仍当送官究治。”在这样的家族规范和教育下,宗族子弟们往往具有较强的封建法律意识。官府希望百姓能严格遵守法律,得到教化,又不希望百姓随便因为一点小事就争讼,浪费司法资源,破坏社会稳定,因此在推进法律宣传教育的同时,又采取措施禁止随意争讼。

《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以丝绢案为背景讲述的小故事,一方面对明代基层权力运行状况和赋税制度花了很多篇幅来映射和展现,另一方面设定了阴谋色彩较为浓厚的剧情。尽管徽州的一场丝绢案调动了上至皇帝首辅、下到生员百姓的注意力,确实可以称得上震惊朝野,但本案之所以影响这么大,不只是和利益相关方的博弈较劲有关,还涉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徽州当地的争讼传统等方面。而那位学霸帅嘉谟并非是一个算学书呆子,在本案中表现出了较强的争讼水平和灵活的斗争意识,可惜成为各方势力斗争的牺牲品,好在他的牺牲并没有白费。

参考文献:

许承尧. 歙事闲谭[M]. 安徽: 黄山书社, 2001.

张廷玉等. 明史[M]. 台湾:商务印书馆, 2010.

林江. 隆万年间官民冲突治理研究及启示[D].南京理工大学,2019.

夫马进. 试论明末徽州府的丝绢分担纷争[J]. 中国史研究, 2000(2):144-156.

图片
END
作者 | 铁骑如风
编辑 | 詹茜卉
校对 | 古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