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是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分为动物脂肪和植物油两大类,由于它们的来源、性状和稳定性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其营养价值也不同。 2.食用油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的常用标准有GB 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和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标准中定义:(1)食用动物油脂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牛、羊、鸡、鸭的板油、肉膘、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炼制成的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2)食用植物油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 ![]() 3.食用油脂涉及的常见违法犯罪罪名 刑法第11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2018年5月期间,蔡某某生产、销售自榨花生油,向黄某某出售了50公斤的花生油。黄某某将其中35公斤花生油拿到市场上进行销售。2018年6月29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黄新梅经营花生油的地摊进行检查,经检验,被抽样产品中含有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验结果为333μg/kg,不符合标准的要求。2018年7月期间,蔡某某再次向被告人黄某某出售了80公斤的花生油,但尚未售出。公安民警在蔡某某经营的木水油坊店里依法扣押了一瓶重约12.5公斤的花生油。经检验,上述重约12.5公斤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验结果为78.1μg/kg,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蔡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黄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自2018年9月5日,王某某等人在某出租房屋内,将购买的花生原香型食用调和油灌装成桶(2.5升装)后,冒充农家自榨花生油进行网上低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946479.95元。其中,截至2018年11月28日,王某某等人通过拼多多网络销售平台“王某”店销售假花生油410746.44元,通过淘宝“浩宇特色折扣店”销售假花生油187512.7元。2018年11月28日,该制假售假窝点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后,王某某等人仍未收手,继续以上述方式制售假花生油。截至2019年2月20日,王某某等人再次通过拼多多网络销售平台“王某”店销售假花生油300005.01元。通过淘宝网“浩宇特色折扣店”销售假花生油48215.8元。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4.地沟油那些事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2]1号),要求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通知》中明确: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均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火锅店经营者史某、赖某,为了节约成本、提升收入,伙同蒋某、梁某从火锅店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熬制“地沟油”,添加到火锅底料中再次予以销售,直至2020年12月1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控。在此期间该店所销售的含有“地沟油”锅底的金额高达228.93万余元。史某等4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同时,判决4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追缴经营者史某、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付某作为火锅店的实际经营者,自2018年4月起,为节约经营成本,授意店内雇用人员反复回收利用废弃火锅油脂,并销售给广大消费者食用,持续时间达19个月,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额达137.6万元。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同时,责令付某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76万元。 ![]() 5.涉食用油脂类案件线索发现 再次,是通过一些特异性指标,比如电导率、重金属含量、胆固醇含量、脂肪酸组成成分、表面活性剂含量等。其中电导率适用于检测食用油是否反复使用,广泛应用于炸鸡店等油品检测。还有一些特殊的指标,比如苯并芘、辣椒素、罗丹明B等,均可以对“地沟油”做出简单判定。对于使用了发霉原料的劣质油,黄曲霉毒素B1是必不可缺的检测项目,尤其是针对花生油、玉米油等品种的油,尤其需要注意。在技术条件允许的地区,甚至可以对油品中可能存在的动物核酸及人源性核酸进行鉴定,精准分辨“口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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