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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医疗期的法律规定及期满后的处理

 吸氧 2023-03-17 发布于江苏

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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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病假休息治疗,那对于病情比较严重无法在短期内治疗康复的,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有多长?医疗期内的工资如何支付?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何为医疗期


Constitution


  医疗期即为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员工可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受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图:

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计算周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

病休期间,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计算周期是指员工在一定时间段内享受的医疗期是累计计算还是重新计算的周期。例如:员工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休病假,医疗期为3个月,那么该员工在2021年6月30日内,如果多次休病假的,医疗期应该累计计算,合计3个月,而从2021年7月1日起,员工再次休病假的,可以重新享有3个月医疗期。
  职工在享受医疗期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职工在休病期间医疗期已享受完毕,此时因工龄发生变化跨档而增加了医疗期,可以继续享受增加部分的医疗期。
  2、对于特殊疾病在24个月医疗期不能完全痊愈的,可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 号)第二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3、医疗期内,若劳动合同到期,则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期满。





二、医疗期待遇


Constitution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职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三、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Constitution

  1、医疗期满后职工未返岗的,向职工发送返岗通知书。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不能以第四十条(无过错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去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即过错性解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职工在医疗期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等过错行为,单位仍可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医疗期满的职工,单位可向职工发送返岗通知,职工没有正当理由亦无向公司提交请假手续而拖延返岗的,职工存在属于旷工行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2、医疗期满后职工返岗,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另行调岗,安排该职工从事其他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调岗权,不需要与职工协商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4、原工作和经调岗后工作职工均不能胜任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要求职工配合去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单位可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配合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职工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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