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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铁涛:证与症。“症”指疾病的症状,一个症状或多个症状言。

 北京润雨 2023-04-01 发布于辽宁

释义

症与证在文字学上二者没有什么区别。但现代中医已明确把二字区分。“症”指疾病的症状,一个症状或多个症状言。“证”指患者的自觉症状及医生的诊察,故亦称“证候”。“证”有证据之意,患者自诉之症状,经过医生的核实;“候”,有候脉、候色、候舌等之义。“辨证”指医生收集患者提供的症状与医生对患者的望、闻、切等所得之资料,根据中医之理论加以归纳、分析得出诊断的结论之谓。

辨证论治,亦有人称之为辨证施治,论治与施治表面上只一字之差,20世纪0年代在高等院校统一教材编写时,曾做过讨论,但一直未趋统一。笔者认为这一名词,在提倡中医规范化的今天,有予以统一之必要。

施治与论治,在文字学上来看是有差别的。“施”《广雅释诂》予也,“论”《说文》议也。施与论还有其他解释,施治之施是给予治疗之意,论治之论是议论之后议订治疗方法之意。由此可见“论治”比之“施治”用意更深更符合中医理论之精神。因为辨证论治包括两个辩证思维的过程,即“辨证”是诊断的思维过程,“论治”是治疗的思维过程。从四诊、八纲到卫气营血、脏腑经络、六经、三焦等辨证过程,是辩证思维的过程。“论治”是继诊断思维之后,进行标本缓急、脏腑经络先后、治疗原则、治疗方法等治疗方面的辩证思维。“辨证施治”,则经过诊断思维之后便给予相应之治疗,没有突出第二个辩证思维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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