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保障范围覆盖面广。
其中,户籍家庭要在符合限购前提下同时满足户籍、住房等相关条件,非户籍家庭需满足居住证、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住房等相关条件。
杭州市区户籍家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② 主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一定年限以上;
③ 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④ 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市区户籍家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② 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③ 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④ 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
⑤ 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申请人拥有市区户籍但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如果同时符合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准入条件中第2-5项条件,也可以申请。
无房核定的范围包括:申请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批地建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