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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与户主共同生活且共同出资建房的成年子女有权代表家庭

 随手一阅 2023-04-05 发布于浙江
最高法院判例:与户主共同生活且共同出资建房的成年子女有权代表家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宇安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裁判要点
当事人在村内拥有宅基地一处,其子女成年后在该村未另划宅基地,其家庭成员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宅基地上。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与当事人共同在宅基地上出资修建了案涉房屋,有权代表家庭与行政机关签订被诉补偿安置协议。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12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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