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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名医护人员被处理,我有些想不通!叶正松

 芥舟 2023-04-08 发布于湖北




田某老父,因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由民乐县人民医院转至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急救中心。
病情危重,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后,田某质疑当地医院的治疗水平和能力,要求转省城兰州更大更好一点医院。

从张掖人民医院转院至兰州市时,医务人员收取5550元救护车长途转运费和3000元劳务费。
田某认为,医务人员的行为是“索贿”,便向医院相关部门反映此事。
但是,张掖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办否认了该行为是“索贿”。他们表示5550元救护车费用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而且这笔费用是开具了票据的。另外收取的3000元费用是医护人员来回的费用,相当于劳务费。

毫无疑问,这解释没有问题,无论从何角度来说不仅合乎规也合乎情,但唯独不合乎媒体的口味和炒作者的眼光。
就是这么一件极其正常合理的普通转院事件,经媒体加点油盐酱醋小葱蒜话,一策划一宣传一凉拌一爆炒,一瞬间成了嗜血的“天价转院费”的新闻大餐:无良的医院,黑心的天使,挟病者漫天要价。就像“我不是药神”所痛批的一样,人们最害怕的东西被打翻,最脆弱的神经被触痛,转眼之间,风由南往北吹,张掖人民医院和那2位医护人员被不明真相也不明就里的人们不分黑白的推到了风口浪尖。最终,医院不得不退回了这三千元。

往返共计一千多公里,一驾、一医、一护,专业标配的急救车,收取5500元,贵吗?
我们不妨按普通5元/公里出租车算算,至少也要五千多元吧?

更何况随车的那是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一路上始终需要谨慎小心,时刻关注并随时抢救病人,占用了两天本该休息的时间,三个人一晚住宿和五餐共3000元不为过吧?更何况,远程救护转运,你觉得能和出租车相提并论吗?

在求医院医护救护车转送的时候,百般好话,万般感恩,价钱是当面谈好的,费用是有言在先的。可一完事就翻脸,转身就投诉倒霉的医护。未能遂意就招来一批媒体造势“天价转院费”,最后3000元就百转千回的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手中,这不是典型的医闹是什么?
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无情手段,利用我是患者我有理的大众普遍同情心,挟媒体公器点燃舆情怒火为自己谋取私利,最终获得退赔。这每一步都符合医闹的常规打法和惯用伎俩。想想都害怕,想想都心寒。

在院方的通报中,我们得知那两位随车医护人员其实当时是休息在家,是被院方电话召回的。
这两位倒了血霉的白衣天使,牺牲自己的休假、甚至是自己的健康去照顾救护长途转运病人,最终却成为了被患方反口一咬的羔羊,被媒体描述成衣白心黑的饿狼。最终,不仅退款不算,还被院方为了平息舆论,挥泪斩马谡的作了如下处理:
1. 扣除相关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分及评先评优;
2. 当事医护人员2年内不得晋升及评先评优;
3. 当事医护人员记不良执业行为积分4分;
4. 全院通报、全面整改、强化医德、完善规章;
5. 逐级作出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个时代,小说永远没有现实精彩。

无理投诉,就是一小撮人,害了一大批人。

你说,就这么干,带来的后果可以预见,以后医院或120中心还敢再提供长途转运服务吗?以后需要长途转院的患者恐怕只能去找个黑救护,几万块钱一交,就知道后悔药没地方买了。
毫无疑问,个别患方的过河拆桥,这种恶性后果终究会落到其他患者身上,这种事情会让医护人员心寒,会变得畏首畏尾,形成医护防病人,病人防医护的恶性循环,最后倒霉的还是病人。


正如那句话: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劳动者都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医护人员也是劳动者,如果我们在处理对医关系上,一味的不问客观只讲主观,不讲理性只讲感性,这样的道德绑架,实质上只是患方单边利益的最大化,造成对医护的伤害,迟迟早早最终要报应到患者的身上。
在每一次的涉医事件中,没有人是看客,我们都在医患关系前行的公交车上。而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也没有一片雪花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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