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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

 江北大汉 2023-04-15 发布于江苏

王戎是魏晋之际的名士,“竹林七贤”之一。就文学方面的才华来说,他固然相当出色,受人尊敬;可就对财富的基本态度来说,他却是属于“俭吝”一族,备受世人诟病的。比如说,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中,关于他过分小气的故事就很不少:他的侄子结婚,他送了一件单衣,后来居然又要回来了;他家有良种李子,卖李子时,怕别人得到他家的良种,总是先把李核钻破再卖,等等。(《世说新语·俭吝》)

但是,王戎的“小气”,其实仅仅表现在他过日子太过会“计算”上;或者说,他对财富的追求并没有逾越法律的界限。比如说,他的仕途是相当平坦的,历任吏部尚书、太子太傅、中书令、尚书左仆射等职,并领吏部事务,后来还曾升任司徒,可谓位高权重,但却没有贪腐的记录;非但没有,在《世说新语·雅量》中,还有一则与他相关的“廉政”故事:王戎任侍中的时候,南郡太守刘肇送给他十丈筒中细布,王戎虽然没有受礼,还是深情地给他写了一封回信。

晋朝的侍中为朝廷要职,具有宰相的权限。在这样的位置上,来自属下的各种形式的恭维是免不了的,也因此,王戎才会收到南郡太守刘肇送来的一种细布,至于刘肇出于什么动机送给王戎这样的礼物,我们不知道;但是有些道理我们却是清楚的——“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假如他把这礼物收受下来,那么,日后如果刘肇对王戎提出什么要求的话,他是很难拒绝的。如此这般,是不是会影响他处理相关事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对于物质财富,王戎没有仇;不仅王戎没有仇,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仇。所以,假如这财富来得光明正大,乃是自己劳动所得——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那么,多多益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反之,是因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得来,是违法乱纪得来,那么,你就可能拿得烫手,需要小心:自古而今,因为贪桩枉法弄得一身腥气,毁了自己一世的名声,乃至锒铛下狱,成为阶下囚的还是少吗?所以,古人才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一千多年过去了,对当年王戎有些“俭吝”,我们可以不屑;可对他的“不受”,我们是不是能够从中受到一定的启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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