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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氏家族有多庞大?他在帝尧祭祀的转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茂林之家 2023-04-15 发布于湖南

东汉桓帝永康元年,时任朝廷大员济阴郡成阳县人仲定向朝廷奏请,就成阳尧冢及尧母灵台修治尧祠及尧母祠,以恭奉先圣,为汉来祚。奏疏连上,获准。朝廷下诏,以当年九月三日大祠帝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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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该年春二月,济阴郡太守孟郁曾于行春途中在尧陵行雩祭并获澍雨之应。孟郁获朝廷诏书之后,遣府内百石属吏鄄城吴升至成阳县修治尧祠,为大祠帝尧做诸项准备。

成阳县奉诏令及郡守教命,诸长吏亲率掾史行事。修治尧祠过程中,居于近侧的仲定族人积极踊跃,共同集资修造尧祠大殿前的石嫌、阶陛、栏楣。诸种准备工作,应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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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三日,郡吏吴升与县令丞等恭诚肃敬,侍祠帝尧,奉献太牢牺牲。修治尧祠之前,成阳帝尧祭祀属于地方宗庙祭祀;建祠之后,帝尧祭祀超越皇室一家一姓,成为惠济天下的圣贤祠庙。建成的帝尧祠成为一处新的国家祭祀。

此后,郡守府所遣百石吏常居尧祠中,专职守卫园陵,奉祠大圣。县中置守尧橡,配合郡府百石吏的工作。之后刘郃任济阴太守时,敕县就尧祠置供曹掾史。除了行政人员,另有部分修道者从远方云集而来,负责官民祭祷时与神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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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尧祭祀性质变化之后,仲氏家族作为尧祠附近居住的主要人员,其族人的日常祭祷活动,应不少在尧祠完成。约在灵帝建宁四年,时任廷尉卿的仲定托病退位,以太中大夫的身份返乡修治此前未完成的灵台黄屋。

仲定返乡后,组织仲氏群宗,集资兴建奉祠尧母的灵台黄殿,造立大殿、石琿、庙阚等,并立碑中门之外表著功勋。兴造黄殿期间,郡县各遣属吏襄助,如成阳县辟仇福为将作掾,助修黄屋殿房。以灵台黄殿为主体的尧母祠,最终在建宁五年五月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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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氏族人与郡县掾属精诚斋戒,于占卜所择吉日奉献毛血牺牲等祭品,希冀尧母享其灵而福祐祭祷者。仲定奏请修治尧祠及尧母祠的口号是“招祥塞咎,为汉来祚”,但实际上,亦存有为仲氏族人得享大圣帝尧及尧母福祐的意图在其中。

修治尧祠及尧母祠,除了仲氏族人可于其地祭祷求福之外,仲氏家族还通过此事强化了家族的团结和凝聚;同时,仲氏家族通过帝尧祭祀,建立起一种与郡县长官沟通的渠道,成为仲氏家族成员跻身地方橡属的一种机缘,这亦是仲氏族人踊跃参与帝尧祭祀的一种变相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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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阳仲氏依靠仕宦及儒学,本来已经是成阳县乃至济阴郡的著姓大族。通过帝尧祭祀,他们更进一步强化了大族的双重权力属性,进一步巩固了他们作为大姓豪门的社会地位。

类似于祭祀逐渐成为地方官吏治理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的组成部分,在两汉时期的宗族发展历程中,祭祀似也有成为宗族权力结构组成部分的趋势。根据《礼记》,国家祭祀有内事和外事之别,实际上宗族的祭祀活动,亦有类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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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氏家族分析

学者们对汉代宗族的划分标准各有不同,黎明钊将其分为官僚型豪族大姓、学术型豪族大姓、经济大地主型豪族大姓、其他豪右等四种类别。我们暂且根据其分类体系,依据碑文所见仲氏家族的信息,对仲氏家族稍作分析。

首先,仲氏家族符合官僚型大族的特点。仲氏族人移居成阳四百年,“印绂相承,银艾不绝”。从诸碑可知,仲定之父曾历任张掖、广汉太守,仲定本人则位至九卿之一的廷尉,《成阳灵台碑》所见钜鹿太守仲欣、吕长仲球及《帝尧碑》所见故广宗长仲选等人,应属仲定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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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来看,仲氏族人世代相接,皆有任官二千石以上者,正应碑文“银艾不绝”之语。在历代任高官的族人支撑之下,仲氏家族无疑属于成阳县乃至济阴郡的官僚大族。

其次,仲氏家族亦符合学术型大族的特点。东汉时门生、养徒之中虽不免有趋炎附势之辈?但更普遍的情况仍是指存在学问传习关系的身份标识。在东汉儒学为主导的背景下,仲氏代有高官,亦可说明他们具有一定的儒学知识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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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阳灵台碑》碑文多取谶纬秘书来看,仲氏族人所治学问应属今文。再次,仲氏家族亦有经济型大族的特点。在《成阳灵台碑》碑阴所见题名中,大多数仲氏族人皆有表字,但亦见仲阿东、仲阿先、仲阿同等数人并无表字。

男子在二十岁时行冠礼并由长辈赐字,是儒学思想中人之初成的一个重要礼仪标志。仲阿东等没有表字,说明这部分仲氏族人所在家庭与儒家学问关系不大。但引人注意的是,仲阿东不仅为建造黄屋出钱二千,复为立《成阳灵台碑》出钱千四百,在立碑用度不足时,他又慷慨地代替族人出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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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仅在修造尧母庙的过程中,仲阿东就出资一万三千四百钱。综上来看,仲氏家族并不能简单地归类于某一种豪族大姓,而是同时兼具多种类型品质的综合性大族。许倬云指出,自秦至东汉末,中国社会从一种多元权力结构的社会形态,逐渐演变为一个巨大的“单纯社群”。

何兹全亦指出,东汉时期的豪富家族,通常是儒学、世家、豪族强宗等多种元素的结合体。许倬云的论述更倾向于强调权力与大族的关系,而何兹全的论述则更关注于大族与儒学的紧密联系,甚至认为东汉豪族亦可称为士家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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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东汉时期,儒学成为国家主导思想,累世经学与“银艾不绝”实为相辅相成的一体两面。即便是外戚与宦官族人,也要“博览众文”、“窥极道之要妙”,而后方能典牧地方。仲氏家族除了兼具上述多种类型的大族特性以外,《成阳灵台碑》碑阴题名提供了一些更为具体的仲氏家族的情况。

除去重复,碑阴题名共见有三十五人,其中仲氏族人三十人,陈氏三人,闾丘氏一人,仇氏一人。闾丘彬前缀云“外孙”,应为仲氏姻戚,仇福为县将作掾助成大殿,因功获记,二人可能并不在灵台附近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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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彦、陈富、陈赎三人为兄弟,前缀以“义民”,应是灵台附近居住之人。若此推论不误,则说明修治尧母庙时,仲氏族人并不拒绝异姓出资,但仅见陈氏兄弟三人的事实表明,当地应没有其他大姓族人聚居。

也就是说,仲氏家族在其居地附近,是居于主导性优势的大姓。此外,仲氏族人皆有官方身份,即便是没有表字的仲阿东、仲阿先、仲阿同等人,亦拥有主吏身份,与陈氏兄弟标举“义民”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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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氏家族虽然在总体上表现出综合性大族的特征,但汉代宗族与唐宋以降的宗族组织颇为不同。汉代的社会生活,主要以夫妇为核心的小家庭为主。仲氏家族的日常生活应该也主要是以各成员的小家庭为中心而展开。

所以,尽管仲氏家族在儒学、官僚、经济等方面各有表现,但并非仅有一个核心。或许儒学与仕宦会集中于一部分核心族人,但经济层面,则是与儒学关系不大密切的仲阿东表现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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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阳灵台碑》碑阴所见仲氏族人,应非仲氏族人的全部,如仲阿东代为出钱的“群从无者”,他们拿不出数百钱或一二千钱,自然也就没有资格登录于碑阴题名。即便是有一定身份的仲氏族人,也并未全部参与修治黄屋之事。

如修治黄屋十余年后所立的《成阳令唐扶颂》中,见有故从事仲宇、仲授、督邮仲规、郡掾仲璜诸人。其中只有仲璜曾见于《成阳灵台碑》碑阴,而钟宇、仲授、仲规三人则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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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此三人身份皆高于仲璜的事实,其年龄应不会全部小于仲璜。也就是说,在修治尧母庙的时候,这些人应该都有能力参与其事,但却未见于修庙及立碑题名中。

这说明在小家庭为主的汉代,宗族并不会天然笼络所有族人共同行事,而是有着一定的分散性。综上可知,成阳仲氏家族是一个集儒学、仕宦、经济等特色为一体的大族。仲氏家族的不同特色由不同的家庭所体现,并非仅有一个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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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仲氏家族内部存在着不小的分化。相对而言,仕宦家庭具有更多的优势,知识家庭与富裕家庭亦可跻身家族的上层,他们共同构成仲氏宗族的核心部分。除此外,多数普通族人,仅作为支撑家族的基础而存在。同时,也不排除部分仲氏族人因为某些原因游离于宗族主体之外。

仲氏家族与帝尧祭祀

前文已经证明,孟郁修治尧祠大殿一事,是奉诏而为。其所奉诏书,是因仲定奏请而下。在郡县修治尧祠过程中,仲氏族人积极参与,承担石嫌、阶陛、栏楣等建筑的修建工作,并在事后树碑纪念郡县官吏及仲氏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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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仲氏族人发挥了相当关键的作用。修治尧祠的过程是以郡县为主,仲氏为辅;修治黄屋时的形势则恰相反,是以仲氏为主,郡县为辅。本来尧母庙是与尧祠同时奏请建立的,亦是得到朝廷确认的国家祭祀。

但郡县仅于尧母庙置祠坐,未修殿宇。延宕数年,仲定奏请返乡“修完灵台黄屋”,完成此前修尧祠时未竟的工作。不过修庙、立碑用度,是由仲氏族人会计共出,与白石神君重建庙宇的做法略显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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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治黄屋时,郡县只是派遣掾属辅助,较之修治尧祠时县长吏亲临指挥的郑重其事,亦显得逊色。尧祠由郡县各遣橡属驻守,而守黄屋嗇夫则由仲氏族人仲民担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灵台尧母庙是由仲氏家族主导建立的一处国家祭祀。

由上述内容来看,仲氏家族在东汉后期的帝尧祭祀变化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为什么仲氏族人要积极参与推动帝尧祭祀的变化呢?上述碑文记载了仲定奏请修治尧祠及尧母祠的缘起,即面对“大汉隆盛,德被四表。太平未至,灵瑞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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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夷数侵,军甲数扰。匪遑启居,日稷不暇”的现实,试图通过修尧祠、治黄屋,达到“招祥塞咎,为汉来祚”的目标。但同时,碑文也显示出,修治尧祠及尧母祠,仲氏家族亦膺受神灵福祐,获益匪浅。

《孟郁修尧庙碑》记述仲氏宗家参与修治尧祠之功后,云“仲氏宗家,并受福赐”。《成阳灵台碑》载:“卜择元日,斋革精诚。先荐毛血,谨慎牺牲。祈祠获福,神享其灵。”又于碑阳末载郡县长吏及仲氏族人迁转后云“迁徙不绝,皆兴治大圣黄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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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仲氏族人而言,他们积极参与修治尧祠活动,并不是为了迁官,更多是对于日常祭祷祈福的期盼。从《帝尧碑》可知,在尧祠建立之后,“好道之畴,自远方集”。这些道士来到尧祠的目的,并不是代替朝廷奉祠帝尧。

碑文云“痫者铮恭祈福,即获祚。若不虔恪,辄赴瘼”。可知这些好道之士云集至尧祠,是因应尧祠性质的变化,来此提供祭祷服务。对于尧祠的祭祷,当以居于近侧的仲氏族人最为诚挚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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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祠修建之后,仲氏族人也就有了一个日常祭祷的固定场所,便于他们举行日常的祭祷活动。仲氏家族积极参与帝尧祭祀活动,除了上述显存的目的,还存在着隐含的但亦非常重要的意义。

修治尧祠时,仲氏宗家“贫富相扶,会计欣欣,不谋同辞”。修治黄屋时,仲氏门宗会计出钱治之;其后,仲定“复帅群宗,贫富相均。共募市碑,著立功训”。修治尧祠及尧母祠的过程中,多数仲氏家族成员积极参与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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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家庭为主要生活单位,宗族组织尚不十分发达的汉代,前述集体活动很容易激发出宗族成员对家族的集体荣誉感和认同感。在这种情况下,宗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会得到强化,宗族因之会显现出较之过往更为坚实的凝聚力。

简言之,仲氏家族通过修治尧祠及尧母祠,推进了宗族的团结和凝聚。同样的社群,当内部更为团结时,他们的力量就会因之而增加。尤其是祭祀活动等公开性的群体活动,更会对地方社群影响力的扩大起到一种增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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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尧祭祀的性质变化之后,仲氏家族除了直接获取信仰帝尧及尧母的福报,仲氏家族的利益还会以另一种形式获得报偿。从碑文可见,帝尧祭祀性质变化之后,历任济阴郡太守到任伊始,皆亲赴尧祠祭拜。推而论之,成阳县长吏赴任伊始,亦应有类似行动。

由《帝尧碑》可知,在郡县官吏祭拜尧祠时,仲氏族人往往也会参与其事。也就是说,帝尧祭祀的性质变化之后,尧祠成为郡县长吏常祠之地。仲氏家族因之建立了一个与郡县长吏进行接触的渠道。这对于仲氏家族成员出任郡县掾属,是一种极为便利的机会。而出任地方掾属,则是进一步被察举辟召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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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氏家族通过帝尧祭祀建立了一个接触郡县长官进而出任郡县掾史的长效机制。仲氏族人在命官仕途中的迁转是否依凭大圣之力无可求证,但出任地方橡史的仲氏族人在郡县之内的迁转,却是可以依凭大圣祭祀而大有可为。因之,仲氏家族在国家行政权力的层面就有了一种保障,对仲氏家族维持地方影响力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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