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财政拨款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用于研发人员费用50万元,采购专业设备60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写?第二步,资金使用时,可以采用净额法或总额法进行核算。(1)如果是用于弥补之前已经实际发生且费用化或资本化的研发人工费用,在总额法下不需要冲减已经发生的费用或资产(无形资产)成本,只需要确认补贴金额并转入“其他收益”。(2)如果是用于取得补贴后的研发项目,在总额法下,无论是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也是不需要冲减发生的研发支出中的人工费用,也只是确认金额后结转入“其他收益”。说明:金额可能并不是一次性发生,有可能是多次发生,累计至50万元。政府补助要求是60万元的设备购置,企业只要购置的设备金额大于或等于60万元,就满足了补贴文件的要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万元(120×13%)政府补助了300万元,只对其中110万元的资金使用有要求,其余部分未做特殊要求的话,可以视同为政府奖励性质。(1)用于弥补已经发生的研发项目,且已经费用化的,如果已经跨年度的即使在净额法下也不需要去追溯调整(冲减)以前年度的研发费用,直接转入“其他收益”,与总额法一致。如果弥补已经费用化的,但是还没有跨年度的,就需要直接冲减研发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万元(120×13%)然后,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冲减后的余额计提折旧,且不再需要确认“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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