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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三大财务报表,隐藏了哪些风险?

 z55j03b55 2023-04-22 发布于江西

随着“金税四期”工程启动,大数据税控及信息化管理日渐完善,加上企业业务多样化的操作,商业模式的层出不穷和企业内部管理的综合性,新一轮的税务稽查势在必行!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排查,才能更好地化解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众所周知,税务检查的一大要点就是企业各类报表数据的真实和合理性

那么,财务报表中又隐藏了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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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隐藏的风险

(一)

货币资金未及时清理

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资金的监控将会更为严格,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发生的原始单据,应按发生时间顺序做好账务处理,保证账务的准确、及时,不要有遗漏单据,本月有遗漏如果再调整,就属于跨年调整事项了。

其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如果有差异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后银行存款余额一致,做好银行票据等盘点工作。

涉税风险点:

❖  现金比对成本费用是否合理;

❖  是否存在大额的,频繁与法人、股东、员工及第三方自然人的资金往来款;

❖  月平均现金持有量是否与生产经营所需存在较大的差异;

❖  资金充足为什么还有大量的财务费用支出;

❖  支付给个人的支出是否存在未代扣代缴个税的风险等。

(二)

企业的往来挂账过大

1. 应收及预付账款项目余额大,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及预付账款确定无法收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留存备查。

2. 预收账款,企业应当逐笔核实“预收账款”是否存在未及时按规定结转收入的情况,避免存在推迟确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同时核实预收的租金等款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缴纳了增值税。

若长期挂账或大额余额,预收账款的减少与收入的增加不配比,是否存在发出货物后,没有将全部收入结转货款,没有及时足额交税,企业存在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3. 应付账款,企业应主动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且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若存在,则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存在应付未付的款项,要关注款项是否不再需要支付,是否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尤其若存在大额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是否存在购买成本费用发票冲减利润的操作,企业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甚至是刑事责任等风险。

4. 其他应收款,重点关注关联关系间的借款及其涉税处理。尤其需要关注是否存在股东从企业借款、关联企业间的借款,但在年度终了前尚未归还的情形。

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企业需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公司将资金借给个人股东,股东年底未归还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的规定: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若员工向公司借款用于应急,年底未归还借款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公司角度来看,无偿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也就是说,需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

企业存货、资产周转率增强

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以及随着税务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水下和背后的交易事项会很快漏出水面。

企业应及时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次)

主要与同行业、本公司以前年度相比,存货周转率过低。但存货周转率过低有可能说明企业存在不计、少计或者忘计收入的情况。

通过对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的分析,可以推测出企业的销售能力与纳税情况的关系,如果出现加快的现象,说明企业销售能力有所增长或增强。

如果企业应纳税额却出现了减少或增长幅度偏低,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虚增成本的现象。

(四)

所有者权益

1. 实收资本,企业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

2. 盈余公积,关注企业当期没有利润,而盈余公积增加的原因;

3. 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数,所有者权益小于注册资本,而资产总额和负债却在不断增加时,值得关注。


二、利润表隐藏风险

(一)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确认的税会差异;税法不论收入是否到账,都要确认收入的实现,如税法约定按合同的条款确认收入,而企业根据收入准则不符合确认收入,就会产生税会差异;

2. 营业收入的趋势变动异常;增幅变动率小于同行业,可能会存在少计或不计收入的情况;

3. 营业收入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员工人数、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等不相匹配,长年营业收入很少,却经营多年不关闭,固定资产不断增购,营业收入却变动不大等,可能存在账外设账,隐藏收入的风险。

(二)

营业成本

1. 平均营业成本高于同行,成本构成不合理,可能会存存多列成本的情况;

2. 营业成本与收入的变动趋势反常,增幅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增幅的。

(三)

费用及所得税

1. 费用在年末大幅增加,或某类费用明显偏高,或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不大,与公司规模不匹配的费用,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

2. 员工工资普遍接近5000元,个税交纳很少,存在偷逃个税的可能性;

3. 企业经营多年,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或远低于同行的水平,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表隐藏风险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 在应收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增幅不匹配

理论上来说,在应收账款年初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应与营业收入以及增值税的增幅相匹配,如现金流增幅远大于收入和增值税增幅,则有隐瞒收入的嫌疑。

2. 应付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增幅不匹配

同应收账款一样,在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与营业成本增幅保持相当水平,如现金流增幅异常大于营业成本,则公司有隐瞒收入及相关营业成本。

(二)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筹资活动的本金产生的财务费用是否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如果是关联方借款,是否符合“债资比”,超出比例部分的借款费用是否有纳税调整。

(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投资活动收到的投资收益与投资的本金不匹配,是否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这些非货币性资产是否已视同销售交纳了税费。


END

文章来源:众志财税、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经整理发布。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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