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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

 刘相春1967 2023-04-22 发布于浙江

自从来南方后,就很少骑行了。尤其是有了汽车以后,就更少骑行了。以前在北方生活的时候,自行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骑行,是主要的出行方式。

记忆里属于我自己的自行车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那是结婚时妻子的嫁妆之一,那是一辆26型的自行车。那个时候的自行车一般有如下几种型号:28型、26型、坤车。28自行车中的28指的是轮子的直径为28英寸,一英寸=2.53995厘米,28英寸=71.1186厘米因为这款自行车比较高大,所以是一款适合男性骑乘的自行车。26自行车男女兼容,坤车则为女士专用,为方便穿裙子的女士骑乘,特别去掉了三脚架上面的横梁,设计了弯梁结构,颜色也多为粉色、红色等偏女性的色系。

“凤凰”“永久”“飞鸽”是当年的三大名牌,档次不亚于现在“宝马”“奔驰”“保时捷”,所以在当年能拥有一辆名牌自行车,也是倍有面子的一件事;骑着名牌自行车,后座再驮着美丽的女朋友招摇过市,尤其是很拉风的一件事。

我是很喜欢车的。买不起汽车的年代,喜欢自行车,因为经常偷骑家长的自行车而被骂被打的事情是家常便饭,我呢,依然屡禁不止、屡教不改。让我上山打猪草可以,但前提是要允许我骑着家长的自行车去。妻子见我喜欢自行车,就把那辆“凤凰”的使用权给了我,后来条件好些,她自己买了一辆小“坤车”。

26型的车偏小,我就把车座子升到了极致,每天撅着屁股骑着“名牌”自行车上下班或者去办事,在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个人物。

然而好景不长。尽管我每天都把它擦得锃明瓦亮爱护有加,尽管我每天都费劲巴力地把它搬到三楼半的楼梯间里存放,但在一个月黑风高夜,它依然不翼而飞了。

我很心痛,便四处寻找,自然无果。妻子甚至去请教了算卦先生,依然无果。

但自行车总是要有的。上下班离不开,上哪去办个事也离不开,于是我便去二手自行车市场上花20块钱(那台“凤凰”要180多元)买了一辆28型的自行车,是那种骑起来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老爷车。买回来后我把它推到修理部,把它好好“整治”了一番,使它“返老还童”。修车师傅说车锁坏了需要换,这又需要一笔投资,我想想还是算了——反正车子不值钱,要锁干嘛用?

我骑着这辆没锁的自行车,上班到单位,随便一扔;下班回到家,随便一扔。即便这样,也没见它丢。直到有一天早上去上班,到了存放它的位置一看,它不见了。不见了就不见了,这似乎在我的意料之中,唯一带来的不快就是又要走着上下班了,好在家离单位不远——我当年生活的那个小县城,哪离哪都不远。

过了没两天,一个邻居告诉我,说他好像在火车站广场看到我那辆自行车了。我匆忙谢过他连忙往火车站奔。到了一看,可不是,我的那辆没有锁的“宝马”就安安静静地停在火车站广场的一个角落里,似乎在翘首期盼他它的主人到来。

失而复得,十分开心。讲给同事听,同事们帮着分析:大概是某位同志急着赶火车但时间来不及了,又或者是某位同志想去坐火车但又懒得走,恰好一下子看到你那辆没锁的自行车,于是骑上就走;到了火车站,把自行车随便一扔,人家上火车了。我深以为然,同时为生活在小地方而感到庆幸——这要是在北京那样的大城市,自行车丢了还找得到?

就这样,这辆没锁的自行车跟了我好几年,直到我离开北方,就直接把它送朋友了。

骑行中的事故也是难忘的。

记得有一次我喝多了以后骑着自行车往家走,可巧不巧地路上就那么一小块石头,可巧不巧地我就轧了上去,人仰车翻。路过的人纷纷投来的目光在我眼里充满了嘲笑——这个醉鬼!我虽然喝多了,但自尊心还是有的。我记得我当时一骨碌爬起来,跳上自行车骑着就跑。跑到家里才发现,裤子擦破了,膝盖、手肘也都擦伤了。我默默地用碘酒擦拭着伤口,感觉自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

还有一次是骑着自行车送当时已经怀孕的妻子去上班。头一天晚上下了半尺深的雪,第二天一早也看不到“路眼”,就冒蒙着往前骑。突然轧到了雪下的冰,车子一滑,我们两个人全都翻到在雪窝里。厚厚的积雪保护了我们,毫发无损的我们两个,坐在雪窝里对着彼此笑,有快乐,也有凄惨,那情景,恐怕一辈子我也不会忘记。

来南方后,用赵本山的话讲:基本上告别自行车了。自己买了车以后,就绝少骑自行车了。可是开车哪都好,就是停车烦。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位越来越少,开车五分钟,停车半小时是常有的事。于是我又瞄上了自行车。

现在方便多了,到处都有共享单车,而且不像以前还要交押金啥的,现在你只要用微信、支付宝一扫,开锁就走。而且单车还有绿的有蓝的有黄的,随着你的心情想骑哪辆就骑哪辆。

今天上午出去理个发,就是骑车去骑车回的。去时5.54公里,用时29分钟,车费刚好1.5元;回来5.52公里,用时26分钟,车费也是1.5元。虽然骑得腿有点酸,但心情还不错。

骑自行车出行,速度慢下来,却可以欣赏到美丽的城市街景与路边的花花草草,更能产生好多的心灵感受,而这些,都是开汽车所享受不到的。很多时候,放慢生活的节奏,你会发现,其实,生活挺美好的,要么怎么会有人发出号召“慢慢走,欣赏啊”呢。

回来的路上,路边偶遇很久以前来学校实习的一位女老师,她是我的前同事的表妹。记得当年我们还都张罗着给她介绍对象来着——今天再见她,她领着的女儿已经有六七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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