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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打官司起诉必杀技,财产保全上双保险!

 昵称55323274 2023-04-25 发布于江西

今天问大家一个问题,打官司最难的是什么?是不会立案吗?是不会开庭吗?是怕打官司输了吗?都不是,打官司最怕的案子赢了是执行不到钱。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当然啦这是一句玩笑话,不过执行问题的确是最困扰所有打官司人的问题,尤其是现在做老赖的越来越多。死皮赖脸就是不还钱,法院一查还没有财产,啥也执行不到,又费时费力又生气。

所以,保证执行之前就能拿到钱就很重要了,那又什么办法呢?财产保全!有人就问了财产保全是啥啊?

财产保全,是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有的朋友说啥意思啊,没看明白阿,我简单介绍一下,就是在起诉前或者起诉中,你花一笔保全费,冻结对方财产,如果你胜诉了,就直接在冻结的对方财产里清偿,保证你能拿回来钱。那怎么保全呢,一般分为自己提供财产和提供保函两种方式。提供担保的财产应该和你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差不多,如果是保函的话可以去担保公司付费办理。如果败诉了或者是发现你是滥用财产保全的,就从你担保的财产或者你是提交保函的情况下由担保公司负责支付对方损失。

从总体上看,保全费很多法院都可以支持被告败诉后支付,申请保全最大程度保证了后续顺利执行,申请保全冻结对方账户很大程度会让对方积极解决问题,可能就调解和解了,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了对方因诉讼转移财产,是非常合适操作的,非常有必要的。

好了,各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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