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设计优化的原则
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设计功能,并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工期、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以及施工的便利性、后期运营的效率和经济性,遵循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
3 设计优化实施
(1)方案/工艺设计阶段:优选设计单位与设计方案,在设计分包合同中明确优化设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阶段: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促进其充分理解工程建设目标(性能指标、造价控制目标等),拟定设计原则,重点开展系统、 设备选型、总体布置优化等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设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合同要求组织设计单位进行 施工图优化设计和精细化设计工作,对设计范围、深度进行拓展, 实行工程量控制;
(4)施工阶段:保障设计单位与施工总承包方进行充分的设计交底,加强与施工单位的现场配合,关键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支持,参与重大施工方案的确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设计、更改,控制设计变更工程量。
4 设计优化的方法
(1)成立优化设计专家库,抽调技术骨干对设计优化工作给予技术支持;
(2)利用科研成果、工程经验和广泛的国内外信息,以及设计单位总部的资源力量,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设计优化的思路和方案;
(3)对设计优化内容具体化、明确化,提供充分依据支持设计优化意见(必要时须提供计算书),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4)对优化设计的内容进行项目全周期的经济分析,包括项目建设、运营阶段,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经济分析结果;
(5)广泛收集初设资料、设备选型资料、设计图纸,建立典型优化设计库、同类型设计资料库,培养专业设计人才。
5 设计优化激励机制
针对项目主合同结算原则,对设计合同采取浮动费率制计取的办法,项目实施阶段进行优化设计时,在项目投资控制的前提下,给予设计单位适当的比例分成,提高设计单位自身对勘察设计的深度和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