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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定作人也要承担责任吗?

 求是1025 2023-04-29 发布于山东

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与因雇佣合同产生的雇佣关系不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完全独立,类似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的侵权行为,不论是造成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都由承揽人承担。但是,当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时,定作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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