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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会应正视曹雪芹不是《红楼梦》作者的事实

 五千风雨 2023-04-29 发布于浙江

作者:姬健康

中国红学会是《红楼梦》形成学说之后成立的一个学术研究机构。在我们国家,文体的传播和活动一般通过学会、协会或联合会等专业机构开展,基本代表官方声音。所以,红学会的研究结论可以代表官方的态度,以致官方文件、媒体、出版物、课本以及考试标准答案皆出自红学会给出的结论。但是,《红楼梦》的著作权人究竟属谁,归根结底是个学术问题,不应由红学会一家说了算,公权力用之于学术研究是种不正常的现象,更不符合学术研究的科学精神和规律。红学会的领导们应明白这个道理,也应具有坦荡的胸怀和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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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有多高?毛泽东主席于1956年4月谈到中外关系时亲口说:“我国……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赞其在世界上可与任何文化成就相映生辉,足以代表中国形象。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黄遵宪曾对友人说“《红楼梦》乃开天辟地、从古到今第一部好小说,当与日月争光、万古不磨者”,评价之高,无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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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搞清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让谁来拥有著作权这么简单,而是通过作者可以正确、全面地解读这部举世闻名的伟大著作,因为作者是具体的人,有他的时代背景、生活轨迹,通过研究作者的生平便可解开红学之谜。所以,判定作者是谁在红学研究史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切不可等闲视之。

《红楼梦》的主要之谜至今没有任何解答,就是因为红学会认定的曹雪芹在文献史籍上缺乏正式记载,只有一些传说和猜测。而传说和猜测不能成为判定事实的依据,这是学术研究史上的铁律。

“曹雪芹”之名不是谁的发明,也不是谁研究出来的,他是书上本就白纸黑字写着的。一部充满谜题、千方百计掩盖地舆邦国和朝代年纪、决不以真面目示人的作品,却将自己的真姓大名堂而皇之写在书上,江宁织造曹家亦非普通人家,作者这样做不合情理,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得通。红学会的大佬们脑子此时此刻都归于小学生的认知吗?

笔者随便列出几条都能证明“曹雪芹”并非曹寅之孙,也就排除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著作权人:

一,在曹氏家族任何家谱中没有记载“曹雪芹”其人。

二,曹寅的两个儿子曹颙、曹頫名下都没有叫“曹雪芹”的孙子,曹頫更无子女的记载。

三,在相关官方、地方志的文献中没有“曹雪芹”的记载。

四,敦氏兄弟、明义、永忠等人的文字记载中出现“曹雪芹”之名,只是同名同姓的人而已。敦诚诗《挽曹雪芹》明确说其四十岁上去世,与活到四十八岁的曹雪芹相差8岁,能是同一人吗?符合中国人逝者为尊的文化传统吗?明义所记“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这是文献中唯一直接的记载,但将大观园定义为随园,立马排除了这个“曹雪芹”为撰写者的可能性,因为大观园与随园划不上等号,明义充其量是个道听途说者,以讹传讹而已。

五,曹寅有号“雪樵”,与“雪芹”相忌;曹寅有子名连生(曹颙)、珍儿(早殇),与贾琏、贾珍犯冲;曹颙遗腹子曹天佑生母姓马,有清宫档案记载,但欲害死贾宝玉的道婆也姓马,叫马道婆, 这是咒母。这些起名事实都是与红学会认定的曹雪芹相悖的,不符合中国民情民俗及其事实。

六,曹颙有子名天佑,《红楼梦》书中吴贵妃之父叫吴天佑,如果《红楼梦》作者是曹颙之子曹天佑,把自己的名字赋予书中角色,这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宣示作者主权。曹天佑官至“州同”, 这是红学会认定的“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曹雪芹吗?

七,《红楼梦》有浓重的汉民族主义情结,这是红学共识。曹氏先祖是靠降清入旗后发家的(可以理解为宝玉口中讽刺的“献俘”),成了名副其实的满人。作者在书中讽剌、挖苦异族、献俘,显然不符合作者的出身和常理。

八,贾府是国公后裔,世代庇荫,享有家庙、宗祠及祭田等贵族特权,而曹家既无家庙、宗祠,也无祭田可让后代延续生存,这些背景不但是贾府望族资本,更是红楼故事大关节、大活动的舞台,作为满清包衣家族的曹雪芹没有任何实践体验,根本无法准确写出。

九,女子诗社是红楼故事的重大题材,曹家及当时的南京没有任何女子诗社的踪影,北京直到道光、咸丰年间才有女子诗社的记载。作为现实世情题材作品,曹雪芹无依据生动描述。

十,大观园是个可以乱世避秦的世外桃源,贾政清客毫无顾忌起名“秦人旧舍”,有避难之地的隐义。而红学家们认定的任何一处不外乎皇家园林和王府花园,不符合“避秦”的定义,且有杀身之嫌,岂可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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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举出十条八条的理由,比如敦氏兄弟说曹雪芹诗崇李贺,有诡奇之风,可红楼诗风清新华丽,朗朗上口,与李诗殊异。这些事实都足以说明曹寅家族没有叫“曹雪芹”其人,有越来越多的红学爱好者向红学界提出质疑。作为红学研究的权威机构红学会却采取鸵鸟政策,除了发出一声“曹雪芹的著作权决不能被剥夺”的叫喊以外,就是严防死守,从不与否曹说正面交锋,更不会在他们主持的刊物上讨论著作权和质疑曹学的文章,完全违背“百家争鸣”的学术精神和追求真理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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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根源,除了红学会的大多数学者是靠曹学起家、立身外,有以下三大误区,导致当今红学界的尴尬局面:

一,一直以来,红学会的学者们始终以调侃、讽刺的口吻对待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著作权人主张者,有人统计,现已达百人之多。红学家们可曾想过,如此乱象,其根源不就是曹雪芹著作权的漏洞太多、不靠谱、不可信造成的吗?“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俚语粗俗,却是至理名言。红学会应真正反思这种乱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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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学家们最高举的旗帜是“文献史料”,曹雪芹著作权的定论依据是史料记载。可这面旗帜偏偏是漏风的破旗,敦氏兄弟、明义和永忠的相关记载并无直接明确曹雪芹撰写《红楼梦》,他们认识的曹雪芹年方四十即逝,红学会却强行拉长曹雪芹寿命至四十八岁,有悖常情常理和实事求是精神,《春柳堂诗稿》被爆是造假货,其作为证据的可靠性几乎为零。所谓“文献史料”又剩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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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红楼梦》是文学作品,精神产品,但红学家们始终在以考古学为标准研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没有任何回头的迹象。此现象早被红学权威俞平伯等人严正指出,可没有人吸取教训,聆听智者的劝告。用考古学加遗传学(讲不通的地方一律以曹寅的事迹来解释)指导红学研究和认定著作权人,无疑是荒谬至极的,更不可能得出任何正确的结论。

除了这三大误区以外,红学界在对曹雪芹其及家族的定义上一直存在着一种悖拗的、别扭的、夸张的、违背常理的现象:明明是内务府包衣家族,却偏偏要说成是烈火烹油的名门望族;明明是既得利益的满清家庭,孙子官至“州同”,肯定衣食无忧,却偏偏要说成落泊穷愁,作者因而有反满意识;明明是皇帝下江南驻跸于内务府自家院子,却偏偏要说成皇帝下榻在曹家;明明是死于四十岁,却偏偏要说活了四十八年;明明没有留下一文半字,却偏偏要将爷爷的文字记载都算到孙子头上;明明是曹女嫁王子,却偏偏要与皇妃等同起来,代善后裔与康熙一脉岂能同日而语?明明是名不经传的西花园、恭王府等狭小院落,却偏偏要攀附成宏伟的大观园;明明是清庭外派家丁,没有宗祠和家庙可言,却偏偏有红学家将千年庙宇“考定”成曹氏家庙,等等等等,不胜枚举。面对曹学的此种扭曲现象似乎很少有正直的学者幡然醒悟,大声疾呼,岂非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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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断进步,国家越发强盛,政治渐臻清明,学术几无禁区。红学会反其道而行之,固步自封,停滞不前,且有倒退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红楼之谜解开了吗?红学研究有何突破?没有。借用民间一句不太雅的谚语:“死猪不怕开水烫”,也颇形似。此时此刻,红学会应该正视曹雪芹不是《红楼梦》作者的事实,更应摒弃以“实力的地位出发”之美式思维展开对话的学术态度,破旧立新,兴利除弊,开辟文学作品该走文学分析、文化对比的崭新道路,方有光明前景。红学会及自诩正统的红学家们到了反躬自省的时候了,不要一条道走到黑,徒留后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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