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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写作】故乡

 程虫虫 2023-05-01 发布于河南
                                 1常常想念故乡的老屋,想念老屋里的亲人,想念老屋里曾经的那个孩子:我。老屋是我的父亲母亲的老屋。门前有一个小水塘,它具有水塘的一切基本要素,像一张脸上长着恰当的五官。鱼、田螺、泥鳅、鸭子和鹅,芦苇和竹,洗澡的小孩,小孩子扔下去的石子,冬天里的枯树,水面白白的冰块儿。老屋建造那年,那时父亲正是壮年,儿女幼小,算是他成家立业、遮风蔽雨的“家”,材质为土泥茅草,我们姐弟都在老屋的茅草屋度过少年时光。后面若干年里,老屋的泥墙改成青砖,茅草换作瓦顶。乡下,尤其适合躲猫猫。我们那里的人家,都特别喜欢贴小孩奖状,不论荣誉大小,几乎每户人家都有这么一片墙壁,贴得热闹,与祖上的斑驳照像,相瞻相宜。母亲喜欢养花,老屋门前,是一长排花圃,碎砖头垒成三角底座,上方交叉编织着篾条,形成二方连续的菱形篱笆。为抵挡屋檐雨滴冲散泥土,花圃靠内墙的部分,总还铺排着吃海货所留下的贝壳,精心又简洁地形成实用装饰。母亲的花都是家常品种,主要是图它们的轮流开放与不同颜色,比如鸡冠花、太阳花、龙爪花、百日红、指甲花、虞美人、菊花、懒婆娘花一类。至今,我对花朵的审美似乎都还停留在老屋所给我的阶段,每看到这几样乡野之花,就亲切得不行,觉得大朴大素大美。其中那懒婆娘花,它只在晚暮时分开放,明亮的紫红,香气甜俗,花朵密集。有时我和姐姐会没心没肺地摘下许多,串成长条,用来做成项链或耳环。我所讲的老屋,在我的老家,河南周口淮阳。从出生到后来离开,我在她怀里一共呆了二十多年。那里,有我关于人世间的最初滋味,一望无际的豫东平原那样平静地裸露着,蕴藏着圆通与谦卑,悲悯与宽大,让我有所思有所苦又有所得。我的故乡,在我的小说里,获得了长久的作息与热闹。而我,似乎也可以一直在故乡的小说里,做一个童真的孩子。人啊,在哪里总会是个孩子,可又会强烈地感到时间?对,正是老家,正是故乡。这些年,像许多所谓在外工作的人那样,我多次地返乡,我看到一些变,也看到一些不变,遇到当年的少年伙伴,看到他们成了创业者,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也看到许多进入生命晚境的村里老人,在他们夹杂着咳嗽与烟味的讲述中,外面的世界像是神笔马良所绘,他们惊奇地看着,这里一笔,那里一笔……每回一次故乡,我都会更深地感到一种时间的重量,呼啸着,带着物质,也带着非物质,既沉甸甸,也轻飘飘,让我魂魄有动,更有种目力无边、风光旖旎之感。我知道,这是加载了三十多年时间长度之后的分量,不独是我的故乡我的世界,而是更多人的故乡与世界,在时间与记忆里,岁月流金,凉热与共,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时间到了,可以写写从故乡和人们身上流过的时间了。                                   2我童年生活的地方属于乡村,但每户人家都开垦了自留地。房前屋后的地,我们称为菜园。菜园往往有个弥勒佛似的大肚酱缸,菜园除了种蔬菜瓜果,也种几行花——扫帚梅、姜丝辣之类,这些寻常的花儿都很艳丽,一直开到霜降时分。菜园的角落,往往有猪圈、鸡舍和茅厕,可让庄稼疯长的粪肥,都出自这里。夏天你蹲在茅厕,能听见虫鸣,看见炊烟以及炊烟之上的云。而你在菜园劳作,蝴蝶、蜜蜂和蜻蜓莫不带着各自的爱情故事,相互纠缠或追逐着从你指尖掠过。家门以外的自留地我们称为大田地了,通常每家有个二十几亩,种的是可放入地窖的越冬蔬菜,土豆、白菜、萝卜等等。大田地离家远,去那儿干活时,得扛上农具,带上干粮,所以秋收时节,还得动用架子车或马车牛车,把蔬菜拉回来。此时天空中的大雁排成人字形南归,妇女们开始忙着渍酸菜,忙着弹棉花做冬衣了。雪花一扬起冬天的水袖,就会蹁跹起舞个半年,直到转年五月冰消雪融,新绿像大地的星星一闪一闪地出现,生机才会回来。北归的燕子依然认它们的老窝,衔着混合着树叶和草棍的湿泥,修补被寒风吹破的屋子,而有的巢穴再也没有鸟儿认领了,成了永远的空巢,鸟主也许死在了迁徙途中,也许在越冬之地遭遇到了我们想象不到的生命的寒流,从此成为泥土的一部分。我们的菜园围起来的房屋,是清一色的泥房子,长方形的一个模式。房屋的梁柱用原木,墙壁则用板材再糊上泥巴,泥巴兑上切得寸长的干草,所以这屋子既有树木和泥土的气息,也有干草的芳香。住在屋里的人,人们经历着生老病死,合着大自然的节拍春种秋收着。那些有老人的人家,在菜园的干草垛或者门外的柴垛旁,会摆一口白茬棺材,等到老人故去,这棺材就刷上了红漆,载着故者去地里长眠了。大人们讲鬼怪故事时,少不了诈尸还魂之类,棺材往往是其中的元素,所以我童年经过有棺材的门口时,若是天黑或是乌云滚滚,总觉脊背发凉,头皮发麻。自少年时代起我们就懂得,这世界的阳光即便照耀的是纵横的垃圾和污水,也如金子一般珍贵。我的父母是农民,但因为我们有着几片自留地,种地是从春到秋的日常生活,所以我从小就会干农活,翻地、播种、施肥、打垄、除草、间苗、打柿子叉、对倭瓜花、支豆角架,这些农活至今能做。家家的山墙都挂着镰刀、锄头、镐头、铁铲、二齿子三齿子等农具。盛夏时节,我们常常拢起蚊烟,把饭桌支在菜园的酱缸旁,吃着新鲜的蘸酱菜,谈天说地看晚霞。而到了冬天,雪花从不发布预告,一场接一场地在大地上演它们的舞剧。有时这舞蹈狂放,是鹅毛大雪,一团一团的;有时这舞蹈矜持,是莹莹小雪,一缕一缕的。这时家家在堂屋桌子上放一盆热气腾腾的炖菜,不是土豆炖白菜,就是萝卜炖冻豆腐,再不就是酸菜炖粉条,多是秋收后下到地窖的冬储菜,吃得人通体舒泰,格外温存,将窗外的雪花都当春花来赏了。我生活的领地温差很大,腊月夜晚多极寒,盛夏正午也会酷热,冷暖不定,恰如悲欣交集的人生。这片乡土,是我的文学萌芽之地,天然地带着它的体温。我无法定义乡土文学,就像我无法定义自己的写作一样。我只知道,在乡土的遥望者中,能满含热泪的,必然有写作者。                                 3乡土文学记忆中的故事已经十分遥远,和写作者的命运关联也已日渐依稀,土地的记忆早已泛化为大地,传统更多地升华为一种精神和感情的彼岸,对应着现代城市生活的各种弊端,写作者给已经进入历史记忆的传统赋予了各种幻觉幻影,现实的传统乡村被美化后,对日益浮躁的现代社会已经起不到清凉油和平衡器的作用了。面对乡土,很多时候我有一种悲壮的酸楚。不忍回眸。我不知道“命运”是什么,也许是人生某个时机的契合,那是许许多多挣扎和徒劳中一个最意外的结果,无法设计和捕捉。当我离开乡村,乡村还依然牵系我,我像一个从未离开母体子宫的婴儿一样,乡村给我养分,成就我的声名,供养我让日子把我过老。当有一天,我发现社会转型,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乡村守不住农家小院,丢弃了农具、农田、农事,农民在面对土地的解放和自由,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贫下中农的亲友团一窝蜂涌向城市。当城市和乡村共同成为地地道道的城乡结合部时,我看到乡村和土地艰苦奋斗的光荣已经成为昨日幻影。我的悲伤只能是我自己的悲伤,我写的小说故事也只能是我记忆中的乡村。他们有理由投奔城市,有理由成为异乡人,有理由生活在城市的福荫里。我的悲伤是自私的,只是为了微不足道的小说。我因写作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有什么理由阻挡他们“背井离乡”?长期的趋农观念和制度,导致了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大落伍,许多想进城、该进城、可进城的人,大量被积压于城外,似日益聚集的能量,一旦坚冰化开,农民进城便是势如破竹。由此,我想到了人和世界上一切有生命的物种,我们都从自然中吸取生命能量,只是人比物更懂得向往生物链的高端攫取和世俗欲望的享受。传统习俗的内核,诗礼的精神乃至形式,一旦乡村城市化就基本消失了,只剩下了一个百草丛生的空壳。振兴乡村,也是文学不能放弃最重要的命题:乡土文学可让世界了解中国当下社会。虽然现实社会提供了创作基础,但如何成为文学,还是需要作家再创造的。我没有见过一个生活的事件会成为小说,哪怕它再离奇。我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物质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我习惯于猜想物质的丰富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是什么都有,是不是人们的真正需求?似乎又是两码事情。事关个人,个人生活水平和个人归宿,城市化进程和生存质量,比如空气、比如水质、比如粮食、比如城市噪音,健康已经成为人们的首选,除了缺失了自然山水和心灵,物质富有的城市简直是一无所有。每个人都经历着社会变迁,从一套价值观到另一套价值观,社会不是稳定不变的,人类都有自身发展的欲望。大潮一样涌动,回到从前肯定不可能,因此,我一再靠写作回忆从前。                                 4回忆起夜晚降临时村庄的饭场,人的影子是靠声音来传递的,所有空间向我展开的,正是我理解的这个社会的雏形。一天的忙碌在黄昏到来时安静了,萤火虫在对面飞,尤其是夏秋时分,农家院子里的一苇席子,大人和小孩都坐在上面,月明在头顶照着,在一天的疲劳中进入梦乡时分,饭场是对劳动生活的一种补充,一种调剂,有时则是一种较真,一种抬杠。有些时候激动了,几家女人和儿童相约往村外走,打着手电筒,夜晚的土路崎岖,当一旦走到田间时,对乡土的崇高感就踩在脚下了,极目远眺,看远处的灯灯火火,城市向乡下人展示了一种从来没有见过,根本想不到会在自己生活中出现的可能。女人说:咱们的身份是农民,农民不拿着锄头出门,不把幸福给到田里,任由着大地去生长,城里人吃什么?那遥远处的灯火,可是吃着咱们种出的五谷杂粮笑呢。仅仅出于想象的理解,那时的人对人是疼爱的。无论城市人高出了乡村多少,怜悯之心在乡村像野花盛开。我的母亲是小学民办教师,那年月的乡村小学教师频繁地走乡串村,大部分是在夏季放暑假后换地方。那时乡下没有汽车,也没有拖拉机,只有马车。换地方了,我和妈妈开始收拾家当,由调入教师的村庄派来马车接走。行李堆满了车,我高高坐在上面,一路晃晃悠悠看着牛耳朵走向另一个村庄。我从不同认识的乡民人生故事中发现了真理,是底层、大众和穷人的真理:钱都爱,但最爱的不是钱。乡民最爱的是怀抱抚慰,是日子紧着一天又一天过下去的人情事理。他们的人生经验成为我另一种书本,是知识和大脑所无法理解的情怀。黄牛、乡间小道,村庄里的杂货铺、铁匠铺、供销社,所有村庄的村口总有一棵老树枝叶繁茂,在阳光的照射里,浓叶中露出的屋瓦灰墙,最好的屋子用来做教室,没有院墙的学校,隔着窗玻璃就能望见远山。如今回溯起来,才蓦然知道童年记忆中的乡村浸润对我的写作左右之大。乡村具有了一种生命的活性与通达,人生的幕布从那时开始徐徐拉开,所有经历的言说都纷纷在我的字里行间展开,以往的生活场面被淡缩成薄如纸张的平面,文字跳跃,乡民们横立在我的面前,人世兼善天下,乡村是一部负载着文明气息的大书。如果一个人出生在乡村,童年也在乡村,一辈子乡村都会给你饱满的形象。而乡村,任何一个催人落泪的故事,都要在时间的流逝中消失。写故事的人,不是随意地看着过去的日子凋零,而是要在过去的日子里找到活着的人或故去的人对生活某种目的或是方向——苦难的一面。文字不是无限强化它无限的痛苦、无限的漫长,而是要强化它无限的真诚和无限的善良。任何一个催人落泪的故事,都要在时间的流逝中消失,面对那些苦难像中药一样的人生,把对农业的感恩全部栽种在自己文字里,没有比“人爱人”更重要的了。母亲时常告诉我人生有两难,一是认识字,另一个难是和人处事难。她对我说:做人要做有用的人,要坐得直,挺得起腰板,对好不要轻易伸手,伸手快要叫人笑话,是你的它等着你,不是你的捉住了也要走,就像流水。谁能捉住流水?水流百步清,只有到了乡下,才能明白岁月滴滴答答的水声,水流消歇了一代又一代人,那些走老了的倦怠的脚步,推着山水。那些风口前的树,那些树下聊家常的人,快慢自如地活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对他们来说,一辈子的事就是一天的事情,把一天的事情做好,不要太实际的去想明天,明天照样不会天上掉馅饼,就算是重复日子,也不要实际得识别不了超出眼光三寸以外的地方。无论现在和从前,鸡狗畜生,只有回到朝南开的屋门前才有勇气打鸣吠叫。尽管物质的发展已经代替了人的整个精神面貌,尽管遥远的乡下还有人生活在贫瘠中的美丽画卷中,但他们的胸怀是装得天下的,他们是一群守着自然秩序的凡人,对所有的有生命的灵物都以兄弟相称,只因“农民”身份,各安天命,各从其类。突然有一天他们在农村成了多余的人,在城市里也成了多余的人,不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古训作用,而是土地养活不了他们了。                                  5文字是有故乡的,如同一个人的肠胃。多少年之后,我在屋里书桌上放了我收藏的油灯。傍晚,天光暗了,说不出此时到底藏着什么打湿心灵的东西,它们冒出来,诱使我把灯树上的蜡烛点燃,心旌神摇那一瞬,我盘腿坐在床上享受一个人的时光。万事万物诸多情谊都有怀恋,只要懂得,都是贵重。乡下的床靠墙的一面要画围子,故乡人叫“墙画”。会画围子的油匠在乡间很吃香。围子的造型艺术形式,是壁画、建筑彩绘、年画的复合体。躺在床上脸朝墙,看那月光下的美好,常常会觉得自己要融化进去了,整个夜晚的世界会在入睡前忘记贫穷。小时候到外村去看大户人家的床腰围子,常见有历史典故“桃园结义”“三顾茅庐”“太公垂钓”“苏武牧羊”等。也有戏曲故事“莺莺听琴”“貂蝉拜月”等。各种“选段”的集锦式“会串”在墙上,一路看过来,比较历史典故我更喜欢戏剧故事,“小红低唱我吹箫”幽幽怨怨似乎更适合生殖的床。“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床上的岁月是一个家族的红火,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故事,早已因为千万遍的重复变为我们自己的故事。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就在于老屋里的木床,看似一副落魄遗老的架势,可对于中华民族的血脉延续做出了巨大的奉献。仲夏夜如水月光下,孩子们在暗影里捉迷藏,一尺厚的虫声从黑暗处钻出来,让人几乎找不到藏身的地方。黑黝黝的大山迷离而又虚幻,有夜鸟飞过的地方,一声饱经沧桑的声音传过来:“捣蛋鬼们该瞌睡啦。”母亲喜欢坐在小木凳上打瞌睡,她说这句话时,多半明月当空了。是空中飞过的蝙蝠惊醒了她。乡村生活的舞台是院子。劳动是艰苦的,也是快乐的。每一种形式的劳动,都可能带给静夜意外的惊喜,很多时候,大人们心不在焉的笑声里总有对子女们的牵挂,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走过,那笑声戛然而止:“天黑了,小心磕碰哦。”童年是一个不知轻重的年龄,跑过柴草垛,谁家娃跌了一跤,“哇哇”的哭喊声能让夜宿鸟扑刺刺越过院墙。大人抱起娃拍打着他的屁股说:“再哭,狼来了。”“狼来了。”我的童年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句吓唬人的口头禅上。老猫高冷的姿态从院墙上走过,大人们说庄稼地,那些产出的经济作物,在一天的疲劳中等待又一个秋天的丰收。无往不胜的岁月,故乡人没有因为活不下去时失去活下去的勇气,而活着,对他们,只要走出院子就能望见高山了,和自然界的沉默比,人没有不快乐的理由。我的文学梦想是从不断的失望中激发出来的,先是我妈想让我上大学,然后演电影,当导演,这样,我必须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出路,只能是投己所好。我开始写诗,诗是我青春年少里最简短,最明丽的语言。我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要停下来,不是为了喘息,而是因为一些不曾料想的简单的成熟。比如,我不想写诗了,我觉得我成熟了,我想,写散文比写诗字多啊,到后来想写小说,小说的字比散文更多么。我总是在做一个白日梦,用非常微妙的小细节来叙述我梦中的乡村。我写他们曾经和我一样活着时的喜怒哀乐,我写他们其实是写我自己。写我不同时代生活的影子,我要把我这一生用小说贯穿起来,在我还有思想,还年轻,还有努力的时候,我写我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性别的生存状态。我始终清楚,我活着,而不应该仅仅是简单地无意识地按部就班地活着,我当与这片土地和土地上普通的人民共生、共度光景。这样,我活着的人生五味甘苦就是社会的五味甘苦了,我的青衣布裤与在春风中吹生的万物就相应、相生了,我的悲情爱恨就不是我自己了,因为,我已经成为写小说的人了,这个时代所给予我的存活现象,我,必须知恩图报,必须懂得裹有一颗爱心,必须不断地继续努力下去!童年流溢在望远的目光中早已不归,可为什么我的记忆总是停留在迎风奔跑的年龄?!上苍把我放置在穷乡僻壤的环境里,我不知道幸福指数会有递增,对外面的认知少得可怜。一个农村人如果不读书上学,一辈子生活在乡下,知命知足地活着就是幸福。童年的乡村给了我故事,与蛙鸣相约与百姓相处,生活里耳闻目睹的人事占据了我最早对世界的认识,布衣素鞋,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有些时候他们也有声响,譬如生就一张扯开嗓子骂人的花腔,活在人眼里,活在人嘴上,妖娆得疯涨。人活着不生事那也能说叫活人?人一辈子不能四平八稳,就连畜生都知道翻山越岭的日子叫“活得劲了”,那是蹬得高,下得坡的能耐啊。离开乡村意味着逃离乡村,逃离便意味着再也回不去,同样一个人,谁触痛了我的感情?人在时间面前就这样不堪。所以,天下事原本就是时间由之的,大地上裸露的可谓仪态万千,因天象地貌演变而生息衍进的乡村和她的人和事,便有了我小说中的趣事,趣闻。乡村是我整个社会背景的缩影,背景中我得益于乡村的人和事,他们让我活得丰富,活得兴盛。乡村也是整个历史苦难最为深重的体现,社会的疲劳和营养不良,体现在乡村,是劳苦大众的苦苦挣扎。乡村活起来了,城市也就活了,乡村和城市是多种艺术技法,她可以与城市比喻、联想、对比、夸张,一个奇崛伟岸的社会,只有乡村才能具象地、多视角地、有声有色地展现在世界面前,并告诉世界这个国家的生机勃勃!乡村的人和事和物,可以纵观历史,因此,对于少人缺事的乡村,我是不敢敷衍的。我幸福的记忆一再潜入,让我想起乡村土路上胶皮两轮大车的车辙,我亲爱的村民穿大裆裤戴草帽荷锄下地的背影,河沟里有蛙鸣,七八个星,两三点雨,如今,蛙鸣永远鸣响在不朽的词章里了。坟茔下有修成正果瓜瓞连绵的俗世爱情,曾经的早出晚归,曾经的撩猫逗狗,曾经的影子,只有躺下影子才合二为一,所有都化去了,化不去的是粗茶淡饭里曾经的真情实意。人生的道路越走越远,我终于明白了生活中某些东西更重要,首先肯定,于我,幸福一定是根植于乡土。                                 6我用汉字写我,写我故乡的人事,写永远的乡愁,事实上我的乡民都是一些棱角分明的人,只有棱角分明的人入了文字才会有季节的波动。故乡装满了好人和疯子,他们中药一样的人生,我把他们对农业的感恩全部栽种在文字里,在一茬一茬庄稼人被时光收割后,我写他们,写生活中某种忍受,某种不屈。生是血性的,在农业的大地上呈现千姿百态的图案,死亡与生命相伴随,生活的真实总是在文字之外,我无法为写作下一个什么样的定义,乡土写作的开放程度作为脱离直接乡村劳作经验的写作者,乡村对于作家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时代在进步,固有的民间心态,乡民们得意的样子是不用指着种地过日子了,那些有性格的人慢慢在改变,生殖的大地,作为一个写作者,我逐步的失去一些想入非非的境界。我知道想入非非才是一个写作者生存的能力和手段。当然,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生活经验可资使用,不一定是建立在当下的准在场,而是建立在自认是好的“过去”之上,用记忆中的经验写作,城市也许只是一个乡土作家身体的居住地。人是时间选择代替的遗容,一代一代延续着,时间不死。我对乡民离开乡村中最明显的一点是丢弃了陪伴人类生存的神灵,世界在文化巨变前,神们的消失让我们目瞪口呆。多么辽阔的大地和多么绵长的传统,才能孕育出这般诸多的神,他们如繁星散落在穷乡僻壤,默默地闪烁着性灵之光……我怀念那些与神为伴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的百姓都有神性的快活。去年某日回乡下上坟,看见一位80岁的女人,坐在干涸了的河滩上,手里握着一把青萝卜,我想不出来该如何去亲近她。时间在我们中间,时间不能把她曾经的那些朴素的日子保存到今天。一个孤独坐在河滩上的女人,年轻时从没有离开过故乡,但她知道天下已经开始靠一张纸钱来认路了。她还是年轻时的衣着,那张脸老了,老得没有了季节。她是一只孤独着月光的鸟,翅膀已经脱尽羽毛,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给世界带来了风景。一个男人坐在饭桌前,他说,一个作家,只要看见一点美好,你就一定要抬头。我无法像一个农妇一样把一生的悲苦交给泥土。那些赤贫的良心,一直都在清除着天下的阴霾,文学遇见这样的女子,犹如火在柴中行走。写作经验告诉我,比生活中某些东西更重要的,首先于我,丰富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一定是来自于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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