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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系理论

 求是1025 2023-05-02 发布于山东

城市体系理论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源于德国经济地理学家W.克里斯泰勒提出的源于中心地理论的城市体系空间模型(The Spatial Models of Urban Hierarchy),另一类是由美国经济学家J.V.亨德森(J.Vernon Henderson)提出的城市体系非空间模型。

中心地理论是由克里斯泰勒在1933年提出,德国经济学家A.廖什在1940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其主要用来解释区域内的城市数量、规模和范围。中心地理论的基础是市场区分析,认为城市的规模取决于城市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规模经济程度。不同产业的规模经济和人均需求不同,市场区规模也不同,因此不同产业有不同的区位模式。受中心地理论的启发,日本经济学家藤田昌久在1999年提出了城市体系空间模型,指出制成品的特征差异将使得不同种类、规模的城市形成明确分工的城市等级体系。在单级经济体中,等级较低的产业临界人口规模最小。因此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该产业的市场潜能函数值最先在临界距离处达到1,低等级城市出现。为了保持整个空间系统的稳定均衡,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大,每一个侧翼城市都要不断向外移动,直到它获得足够大的锁定效应为止。人口规模进一步增大,新的产业不断溢出来,新的侧翼城市不断产生,经过一系列动态调整,最终形成城市等级体系。

亨德森在1974年提出的城市体系非空间模型则阐释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之间的合力导致城市规模分布的产生。他认为,外部经济主要体现在城市内特定产业的空间集聚,而外部不经济则主要取决于城市的规模。这种不对称导致两种结果:首先,外部经济性在不同产业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城市的最优规模取决于它的功能。其次,由于城市规模造成不经济,那么就应该把相互没有溢出效应的产业放置在不同城市,以避免交通拥挤和地租的攀升。因此,城市的规模分布并不是一种自然事件,它是与产出和生产条件的区域组合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从而将各城市规模作为受城市功能影响所产生的经济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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