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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涉税热点问题汇编

 雨送黄昏xzj 2023-05-07 发布于四川

前言:职工福利费是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在实务中,关于职工福利费有很多财务同事们容易混淆,对此财会人家园为您整理了17个热点问答,供朋友们参考,更多精彩,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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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17个热点问答

1.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2. 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智能的企业,其内设的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 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5. 企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6. 集体宿舍的支出,能否计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的支出,属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7. 为员工报销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已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供暖费及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发放的,不得再通过报销的方式重复列支。

8. 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对于职工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实质还是企业发放,因此可作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9. 上述文件福利费范围,列举内容是部分还是全部?

目前有的税务机关执行时是按全部列举来执行的,也就是文件列举的内容可以作为福利费在限额中扣除,

不在范围内的内容,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回答: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仅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提问中提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 福利费补贴,是不是都必须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不一定,也有可能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11. 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2. 实习生和临时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3. 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有什么核算规定吗?可否核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14. 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福利,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15. 购进发放福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6. 企业自己产出的产品发放员工福利,增值税如何处理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

17. 企业发放的职工福利,个税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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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常见易错点

易错点1. 科目列支错误,误将不应计入职工福利费的费用计入

举例:某公司在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用餐1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而误入职工福利费;同时,该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购买运动服装5万元,应计入工会经费,而不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经税务稽查,企业调整相应会计科目,由于该企业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业务活动经费与工会经费均超标,故本次对列支的15万元,调整相应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处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引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

易错点2. 计提了福利费但未实际发生,不得税前扣除

举例:某公司计提福利费25万元,未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当年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为20万,其他5万元为已计提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未实际发生。该公司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对5万元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做纳税调整。

经税务稽查,要求该公司调整相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处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易错点3. 将部分劳保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核算

举例:因一线生产车间高温极易引发员工中暑,某公司采购一批冷饮、降温酒精湿巾等物品专门用于生产车间员工在工作期间领用。公司认为这是给生产车间员工提供的福利,而将其纳入职工福利费项目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本扣除项目中的劳保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本案例中,该公司为生产车间采购的冷饮等物品支出属于为预防职工中暑而发生的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保支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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