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父亲死亡银行向女儿催债,反问怎么证明是我爸?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卤煮炒肝大腰子 2023-05-14 发布于北京

一、父亲欠债死亡,银行向女儿催债

陈某因为并没有其他商人那种精明的智慧,所以尽管经商十几年,但他并但没有赚的盆满钵满,反而将多年积蓄都赔了个底朝天,还欠下诸多债务

文章图片1

欠下债务总是要还的,于是陈某瞒着妻女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用来缓解燃眉之急。如此东拼西凑之下,陈某才得以艰难度日。每每按时还款,也能周转过来

但是人有旦夕祸福,不久之后,陈某突发疾病去世。陈某非但没有留下什么遗产,还留下一些外债。

在别人拿着欠条找上门之后,陈某的妻子和女儿变卖了家产将这些外债纷纷还上。就在陈某妻子和女儿还上所有外债,觉得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却突然接到了银行的电话

文章图片2

银行称陈某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目前尚有5.8万元欠款未还,现在陈某去世,希望陈某的妻女能够还上这笔欠款。

二、银行催债未果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不用还

然而陈某所留下的一点遗产早就被变卖还债了,这笔欠款她们也并不知情,因此拒绝偿。多次沟通无果后,银行将一纸诉状陈某的妻女告上法庭。

文章图片3

在法庭上,银行指出,这笔欠款是在陈某与其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陈某的女儿作为陈某的继承人,应当继承这笔债务

然而陈某的妻女却表示,这笔借款他们并不知情,也并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而且陈某个人财产早已用于偿还外债,因此无法偿还银行的欠款。

文章图片4

最终因为银行无法提供这笔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因此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陈某妻女不必偿还这笔债务

三、法院做出不用偿还判决的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对于夫妻债务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夫妻两人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向第三方借款所欠下的债务。

在这笔债务中,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是双方共同认可这笔债务,或者这笔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中一方以个人名义进行借款,但是这笔款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文章图片5

就拿本案来说,陈某欠银行的5.8万元欠款,是瞒着自己妻子所借贷的,陈某妻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这笔借款并不属于陈某夫妻共同签字或者认可的债务;而且陈某的这笔欠款也没有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因此并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银行并没有相关证据表明陈某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在陈某借下这笔欠款之时,陈某的妻子也并未进行签字,因此并不能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要求陈某的妻子偿还这笔债务。

文章图片6

对于陈某留下的遗产,并不能完全都交由陈某的女儿进行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如果一方死亡的,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割给配偶,剩下的另一半才能作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遗产的同时应当清偿死者的债务。但是债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如果超过了继承的实际价值,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也可以自愿偿还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于死者所欠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文章图片7

放到本案中来说,就是陈某的女儿如果继承了陈某的遗产,就要继承陈某所欠下的债务。虽然继承陈某的债务,但是也并非必须全部进行偿还,应当以陈某所留下的遗产实际价值为准,没有超过陈某所留遗产的实际价值,就应当进行偿还

如果陈某所欠的债务数额高于所留下的遗产价值,那么在清偿完陈某所留遗产实际相当的债务之后,剩余的债务在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可以不必偿还的。但是陈某的女儿也可以自愿进行偿还。如果陈某的女儿拒绝继承陈某遗产的话,那么就不用承担陈某所欠的债务

文章图片8

在本案中,陈某所留的遗产早已被变卖拿去偿还其所欠的债务,陈某的女儿并未继承陈某的遗产,因此也不必偿还银行的这笔欠款。

所以最终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请求,陈某妻女都不必偿还这笔欠款

四、结语

文章图片9

在亲属有遗产存于银行想要进行取款之时,银行总需要这种证明那种证明,甚至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那么在本案中,因为陈某在银行有欠款时,银行向陈某女儿催债,是否要先向陈某的女儿证明“我爸是我爸”呢

#律师来帮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