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天学习程国彭的“八法”。 首创八法 独具匠心 我国医学历代各方书,记载医门论治,仅有五法或六法,而程氏《医学心悟》,则扩分为八法,继承发展了中医治则学说,对后世影响较大。 《医学心悟·医门八法》开篇即云:“论病之原,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 廖廖数语,将辨证论治概括无余,可谓提纲挈领。 例如: 汗法 程氏十分重视汗法,认为“百病起于风寒,风寒必先客表,汗得其法,何病不除?汗法一差,天枉随之矣。” 汗法分为阳虚宜补中发汗,阴虚者宜养阴发汗,挟热宜清凉发汗,挟寒宜温经发汗,伤食宜消导发汗。 感重而体实者汗宜重,感轻而体虚者汗宜轻。 虚入内热与日晡热不宜汗,淋家、疮家、亡血家不宜汗,少阴中寒、伤寒病在少阳、寒痰厥逆、湿淫脚气、风湿、湿温以及妇人经水适来,都不宜汗。 无汗须发,多汗须敛。 和法 程氏认为和法虽适应于伤寒的半表半里证,但“变化无穷焉”。 邪在少阳,为半表半里,必见寒热往来,偏于表,则寒多,偏于里,则热多。 寒多宜温而和之,热多宜清而和之,实者宜消而和之,虚者宜补而和之。兼见太阳症状,宜表而和。 兼见阳明症状,宜攻里而和。偏阴者和不宜过燥,偏阳者和不宜过润。 邪在少阳,汗吐下三法,在所当禁,只有和解一法,最为切当。 下法 程氏认为下法是攻逐病邪而言,他十分赞赏张子和的下法,“下去其邪而正气自复”,批评了当时医界和病家的畏下心理,说:“每视下药为畏途,病者亦视下药为砒鸩,致令热症垂危。” 体实邪盛宜急下;体虚邪盛宜缓下;缓下之中:有润下法、温下法、导法、清下法、少少微和法、先补后攻法、先攻后补法、攻补兼施法、解表之中兼攻里法、和解之中兼攻里法。 胸腹鞭满,手不可近,有结胸下法。 少腹硬满而痛,小便自利,有蓄瘀下法。杂症中又分为老人、久病人、新产妇人以及食积、痰积、水积、虫积、血积等下法。 症有虚实,下有浅深。 消法 吐法 缠喉、锁喉诸症,皆风痰郁火壅塞其间,宜急吐之;食停胸膈而致胀满疼痛者宜吐;停痰蓄饮,发为头眩心悸、吞酸嗳腐、手足麻痹者宜吐。 老弱病久,气虚脉微,妇人新产,自吐不止及诸亡血有动气者不可吐之。 病在少阳,胸满而烦者、病在少阴,手足厥冷者、皆不可吐。 清法 温法 中寒厥逆,腹满下利宜温;寒湿浸淫,四肢拘急宜温;暑月纳凉饮冷,暴受寒侵者,亦当温之。 冬令伤寒宜温散,冬令伤风宜温解,寒痰壅塞宜温开,冷食所伤宜温消,中寒暴痛便结宜温下,体虚挟寒宜温补。 命门火衰,温之不温,宜补真阳。 阴盛格阳,温药不效,宜反佐以取之。 温有温热之温,温存之温,轻重贵得其宜。 补法 程氏认为补法是指补虚损而言,不限于药物之补,并有药补不如食补以及“食补不如精补,精补不如神补”等说法。 补乃补其虚,应分气血、寒热、脏腑。 血脱者益其气,气虚者补其火,阳乘阴宜温补兼施,阴乘阳宜清补兼施,虚而有表邪者,补而兼散。 虚而有积聚者,补而兼消。虚而有结热者,补而兼攻。大虚之病,阳脱阴之补宣峻。病邪未尽,元气虽虚补宜缓。 无大寒大热症候,身体虽弱补宜平。脾虚者调其饮食,宜正补。肺虚者培其脾胃,宜相生而补。 补法的运用,必须因人因证不同,而酌情使用,斯为合适。 程氏总结道“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告诫医者要灵活运用,不能拘泥于一法,而忽视了其他各法。 此八法,为后世广大医家所折服和采用。 任应秋教授评程氏八法谓:“较刘完素、张从正、张介宾、汪切庵诸家,均为约确。······繁简适中,颇有助于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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