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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单位要求返还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是否合法?

 衡水五中而已斋 2023-05-16 发布于河北


2019-12-10 21:07:03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芳

  问:我是一名空调维修工,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书》。其中包含一份《关于培训费用的协议》,协议约定我需在公司工作满3年,否则需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工资,我也在协议上签名了。现在我工作未满3年已经离职了,单位起诉要求我返还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我想问一下单位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首先要明确一下你单位对你进行的是专项培训还是职业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及第68条的相关规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亦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专项培训主要针对特殊岗位和专门岗位的员工,培训内容仅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假如公司安排你参加的技能培训是由空调厂家提供,且培训内容仅为空调设备的技术维修及安装调试,那么性质上属空调维修工种的基础职业培训,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所规定的专项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5条之规定,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关于培训费用的协议》中就职业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和违约责任条款应属无效。那么公司据此要求你返还相关费用及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曲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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