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事业单位经营发展过程中,水电费转售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转售水电账务处理怎么做?来一起了解下吧。 转售水电账务处理 1、当月收到供电部门开具的电费发票时,应按照其他公司实际使用的电量所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以冲减后不含税金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成本要素——水电费 其他业务支出——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2、当月应根据分摊的电费,开具发票时应以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以上业务处理仅限于有“转售电费”业务的单位适用。 缴纳水电费会计分录 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电费: 1、如果没有取得电费发票: 借:预付账款——电费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取得电费发票: 借:管理费用——电费 贷:银行存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如下: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刚刚发布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所规定的“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按差额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的政策只限于物业管理的纳税人适用。其他(如纯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是不能适用该项政策的。 1、代收水电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2、代缴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 3、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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