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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偷狗者被狗咬伤,主人倒赔4万元,只因这一条规定

 昭烈名臣 2023-05-21 发布于河南

狗作为一种陪伴动物,在如今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很多人真的就是把狗当做是自己的家庭成员,那种感情绝对不是矫揉造作,而是真情流露。

在如今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大概只有狗是唯一的,你对它好,他就能完全正向回报你的生物,其他的似乎都不行。

把狗当做儿子家人,现在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小区里经常会有重金寻狗的告示,在重金寻狗的同时,大家对于偷狗的小偷更是深恶痛绝,遇到偷狗的,恨不能直接乱棍打死。

但下面这个案子,明明是遇到小偷来家里偷狗,然后被狗咬伤了,为什么主人反倒是赔偿4万块钱呢?

李某初中毕业就不上班了,在工厂里的体力劳动又干不管,经常有偷窃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但上班是不可能得,这辈子都不可能,三十多岁的李某,也没个正经工作,而且发现,现在偷东西越来越难了。

科技的发展,几乎快消灭小偷了,因为人们都不用现金了,但科技的发展无法阻止人们贪婪的内心。

李某发现虽然现在人家里的现金越来越少,但是宠物却越来越多,而且都价格不菲,面对这样的诱惑,李某开启了偷宠物的小偷生涯。

这次李某踩点到一个,挂着内有恶犬,请勿靠近标识的人家,这让李某很兴奋,这家主人不在家,敢这么写,说明里面肯定有货。

李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药扔了进去,感觉到药物起到作用了之后,于是翻墙进去,药虽然是管用的,没想到这里的恶犬,居然是比特犬,李牧当即遭到攻击,幸好这只比特犬被药晕了,没有那么大力气,李某趁机把另外一只药怼了过去。

李某再也不敢偷狗了,扭头就走,再不走就没命了,这狗太吓人了,李某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并且做了治疗。

这让本就不富裕的李某,雪上加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把狗主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狗主人更是一脸懵,怎么你偷狗的还有理了,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在民事上,这就是也个典型的,动物侵权案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是一般性规定,如果被咬的人有过错,那狗主人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紧跟着还有个特殊的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无论是谁的错,狗主人都要负责任,而比特犬属于我国禁止饲养的十大犬种之一,很显然本案中狗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存在重大过错,对于自己的伤害也有一定责任,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定狗主人赔偿李某4万元。

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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