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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纬四路拆迁补偿公示 前十日搬家可摇号

 qjsjhfl 2023-05-22 发布于山东


居民正在原青岛第三面粉厂看征收公示栏


 公示栏旁边设政策咨询处接受居民询问


 大港纬四路征收区域多是一些破旧的老居民楼

    “没想到真的要拆了,得好好看看补偿政策。”7月2日上午,大港纬四路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在原青岛第三面粉厂进行了公示 ,不少居民围在公示栏前,仔细看着公示方案。据介绍,该拆迁补偿方案将公示一个月,在此期间居民有意见都可反映。记者了解到,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前10日搬家腾房,并选择房屋安置的,可参加统一公开摇号。


    现场

    老区居民盼改善环境

    7月2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在位于原青岛第三面粉厂的公示现场看到,不少居民已经早早地来到现场,仔细查看补偿方案,在公示栏旁边的政策咨询处也已经围了不少居民。

    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处于老城区,社区环境不是很好,不少拆迁居民都希望通过改造来提升一下居住环境。大港二路9号张先生家的房子是1975年入住的,属于以前的筒子楼,一层楼只有一个厕所和厨房,一家三口挤在30多平方米的房子内,“早就想拆迁改善一下住处了。”

    征收具体范围现场公布

    记者在拆迁区域内转了一圈发现,除了公示现场外,片区内的不少墙上都贴了征收补偿方案,一些店主已经开始准备搬家了。

    据介绍,大港纬四路旧城改造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000余户,具体征收范围是:大港一路10号、10号丙、12号1号楼、12号2号楼、14号、77号、79号、81号、83号、85号、85号1-8、87号、89号、89号甲、91号,大港二路5号、7号、9号、6号-9、6号东门、6号-1、6号-2、6号-3、6号-6、6号-10,大港纬二路1号、5号、5号-2、5号-3、5号-5、5号-6、5号-7、5号-8、5号-9,大港纬三路1号,大港纬四路2号,辽宁路95号,华阳路2号,安丘路2-10号(双号)、12号、12-1号、12-2号,临朐路1-31号(单号),青海路88-132号(双号)、166号、168号、170号。

    公示时间为期一个月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征收补偿方案要向居民公示一个月以上。大港纬四路的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为7月2日~7月31日,现场办公室设有意见箱和咨询电话,居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投到意见箱中 ,或拨打电话83683117反映。

    据介绍,大港纬四路旧城改造项目将建设一个大规模的电子、电器卖场,同时还将建设3栋高层住宅以及地下车库,拆迁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和就地回迁两种方式。回迁房的户型从50多平方米到100多平方米,有1000多套,能满足全部拆迁居民回迁。

政策

    前十日搬家可参加摇号

    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前10日搬家腾房,并选择房屋安置的,凭验房合格单、被征收人身份证到选房顺序号发放处进行登记,统一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并按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第11日起搬家腾房的,并选择房屋安置的,凭验房合格单、被征收人身份证到选房顺序号发放处直接领取顺序号。二次定位时间另行通知。

    搬迁补助费每户600元

    根据规定,搬迁时间以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搬迁补助费为每户600元,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计算。

    此外,拆迁居民还将获得过渡补助费。选择房屋安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和拆迁居民协商过渡期限,过渡期限为36个月,拆迁居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过渡补助费,如果因房屋征收部门原因无法按期回迁,由房屋征收部门再逐月计发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过渡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拆迁居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10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可获补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果征收非住宅建筑或者住宅、非住宅兼用建筑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将享受以下政策。

    属于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选择房屋安置的,根据双方协议的过渡期限,被征收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60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如未能及时回迁,由房屋征收部门再逐月计发每月每平方米90元的停产停业损失;选择货币补偿,按照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10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

    属于被征收住宅、非住宅兼用房屋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10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如果被征收房屋每月的收益高于每平方米60元的,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按收益标准申请补偿。

    文/记者 高亮 图/记者 王滨
    ■算账

每户补偿10平方米改善面积

    7月2日上午,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居民都倾向于选择就地回迁。记者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了解到,如果选择房屋安置,每户居民补偿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如果被征收房屋面积加上改善面积还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评估价的50%支付房款。

    也就是说,假设居民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加上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最后该居民应获得60平方米的回迁房;如果某居民拥有一套2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不到25平方米,直接按25平房米计算,加上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为35平方米,与45平方米相差的10平方米就按照评估价的一半支付房款,这样最终应安置面积为45平方米。

    但由于户型是固定的,所以住户最后选择的房屋是最终应安置面积自然上靠,选择相应的面积户型,“比如居民最终应安置面积为60平方米,但最后建造的房子只有65平方米的,那么就挑选65平方米。”工作人员介绍。此外,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超出应安置面积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征收区域房屋评估价格平均值的80%结合楼层差价结算房款,超出15平方米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另外,考虑到回迁房属于高层,公摊面积大,此次征收政策中还对公摊面积进行了补偿。根据规定,选择房屋安置的,如果应安置面积的公摊面积大于原来房屋的公摊面积,则将公摊面积差算作应安置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公摊面积差也算入最后的补偿金。

    此外,楼层差价计算方式为:以用于房屋安置的每栋楼的中间层为基准层,基准层往上每层每平方米累加30元,基准层往下每层每平方米递减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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