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财税早读,今日分享:
个体工商户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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