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行的生克关系 1、五行的相生 相生的“生”即化生、资生、助长之意。即五行之中有生我者,也有我生者,每一行都是如此,如此,五行的相生就形成了一个闭环循环往复着。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五行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与“我生”的情况,“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所以,可以用母子关系来理解五行相生的关系。木生火,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火生土,火为土之母,土为火之子;土生金,土为金之母,金为土之子;金生水,金为水之母,水为金之子;水生木,水为木之母,木为水之子。 2、五行的相克 克即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一行制约另一行,称为克。每一行都有我克者,也要克我者,所以称为相克。“我克”与“克我”在《黄帝内经》中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这种克制关系也是循环往复的。 五行相克,可以使五行的任何一行都能有所制约,而不致太过,就像汽车必须刹车才保险一样。所以,木得金敛,则木不过散;水得火伏,则火不过炎;土得木疏,则土不过湿;金得火温,则金不过收;水得土渗,则水不过润。 3、五行的生克制化 从上面五行的相生、相克可知,五行中的每一行,都同时存在着我生、我克、生我、克我四种关系,即每一行都有资生者,也有制约者,有资生我者,也有我制约者。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五行之间存在着相互有生、有克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协调发展。五行之间这种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约的生克关系,称之为制化。 五行的生克制化即五行的相生、相克的组合体。即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以相生言之,木能生火,是“母来顾子”之意,但是木之本身又受水之所生,这种“生我”、“我生”的关系是平衡的。如果只有“我生”而无“生我”,那么对木来说,会形成太过,宛如收入与支出不平衡一样。另一方面,水与火之间,又是相克的关系,所以相生之中,又寓有相克的关系,而不是绝对的相生,这样就保证了生克之间的动态平衡。 以相克言之,木能克土,金又能克木(我克、克我),而土与金之间,又是相生的关系,所以就形成了木克土、土生金、金又克木(子复母仇)。这说明五行相克不是绝对的,相克之中,必须寓有相生,才能维持平衡。换句话说,被克者本身有反制作用,所以当发生相克太过而产生贼害的时候,才能够保持正常的平衡协调关系。 生克制化规律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正常现象,在人体则是正常的生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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