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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教育质量评价办法》附件(指标体系)

 摆渡人9527 2023-05-29 发布于湖南

中小学综合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满分100分,共5个A级指标(A1办学方向6分,A2课程教学24分,A3教师发展20分,A4学校管理15分,A5学生发展35分),13个B级指标,45个C级指标。

A1.办学方向(6分)

B1.加强党建工作(2.5分)

C1. 建立党对学校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0.5分)

1.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会议(有计划、方案和过程资料)得0.3分;

2.加强党组织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学校党组织每月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得0.2分。

C2.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养。(0.5分)

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学习(政治学习笔记每学期5000字以上)得0.5分。

C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0.5分)

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有计划、方案和过程资料,得0.5分。教职工有违纪情况,该项不得分。

C4. 落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0.5分)

1.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每月至少组织教师2次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有政治学习笔记(每个教师每学期笔记3000字以上),教育有实效,得0.3分;

2.全体教师能在日常教学中自觉落实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得0.2分。

C5.学校群团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0.5分)

1.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健全,得0.2分;

2.各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有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过程资料,得0.3分。

B2.坚持立德树人(3.5分)

C6.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0.5分)

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课程教学、教育评价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得0.5分。

C7.有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1分)

1.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制定德育工作方案,得0.2分;

2.扎实开展德育活动,有丰富的过程资料,得0.8分。

C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0.5分)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有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得0.5分。

C9.深入实施素质教育。(1.5分)

1.扎实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得1分;

2.每年举办春秋两季运动会、结合“六一”“国庆”“元旦”等节日开展文艺庆典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科技艺术节活动,得1分。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A2.课程教学(24分)

B3.落实课程方案(4分)

C10.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2分)

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得2分。课程开设不规范,每缺一科扣1分,课时设置不规范,每增(减)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C11.规范使用审定教科书和教辅资料。(0.5分)

1.使用国家审定教科书得0.3分;

2.规范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审定订教辅资料得分0.2分。有违规使用教辅资料问题该项不得分。

C12.建设完善的课程体系。(1.5分)

1.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薄弱学科课程建设,课程开设扎实,教学效果显著,得0.5分;

2.有效落实地方课程,有效融合法制教育、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合理开发校本课程,有校本教材,并按照教材组织教学,得0.5分;

3.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发实践类和活动类课程,得0.5分。

B4.规范教学实施(9分)

C13.规范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1分)

1.学科教学计划齐全、规范、适用(年级组统筹学科组制定、教导处审定)得0.3分;

2.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不随意改课时、变难度、调进度,得0.5分;

3.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工作总结,得0.2分。

C14.强化常规教学监管。(3分)

1.有健全的常规教学管理规程,得0.5分;

2.充分发挥教务处管理职能,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管,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教学检查,做好资料管理,得1分;

3.充分发挥常规教学检查的评价和诊断作用,落实班子包抓责任,对教师常规教学情况实行等第评价,及时反馈突出问题,指导教师改进,有明显成效,得1分;

4.不断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备课质量高,得0.5分。

C15.学校领导班子深入课堂,研究指导教学。(3分)

1.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评推门课20节、主管副校长与教务主任至少听评推门课40节,其他班子成员(含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至少听评推门课30节,得2分,听评课每缺1节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校长参与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次,得1分,每少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C16.落实“双减”。(1.5分)

1.有健全的作业管理制度和合理的管理办法,得0.5分;

2.能够按照标准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控制作业数量,杜绝大量机械抄写和重复作业,得0.5分;

3.规范组织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得0.5分。

C17.课后服务开展情况。(0.5分)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内容丰富,过程扎实,能起到作业辅导和提升综合素质的作用,得0.5分。

B5.优化教学方式(11分)

C18.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5分)

1.积极学习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和信息化教学资源,建立校本资源库,得1分;

2.教学资源被县上“三个资源库”采纳,得3分(每项资源得0.5分,累计得分÷教师数×3,满分不超过3分);

3.教师信息技术水平高,能与教学深度整合,得1分。

C19.课堂教学质量高。(5分)

精准分析学情,面向全体、重视差异、以学定教、因材施教;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培养核心素养,课堂效益高。得5分。(课堂量化赋平均分×0.05)

C20.课堂教学改革有成效。(1分)

1.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有课堂教学改革管理评价制度,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得0.5分;

2.被评为镇安县教研教改示范校,得0.5分。

A3.教师发展(20分)

B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5分)

C21.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及效果。(3分)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得0.5分;

2.签定师德承诺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得0.5分;

3.制定师德师风评价方案,得0.5分;

4.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评价,有总结、有通报,得0.5分;

5.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良好,无违反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行为,得1分;

6.凡有教师受到县级以上各种处分,该项不得分。

C22.关爱教师,促进教师身心健康。(2分)

1.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健康文娱活动,有方案和过程资料,得0.5分;

2.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得0.5分;

3.每学年开展一次名师和困难职工的慰问活动,慰问教师数量最低达教职工总数的15%,得1分;

4.成立教代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师恳谈会,得0.5分。

B7.重视教师专业成长(10分)

C23.校长自身专业发展。(1分)

1.校长从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方面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得0.2分;

2.按要求参加校园长培养提升工程和教师全员培训,得0.2分;

3.每学年参与1项课题研究或参与完成1项论文成果,得0.2分;

4.中小学校长周代课分别不少于4、6节,得0.4分。

C24.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3分)

1.有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有教师培训培养和帮扶方案;有校本教研制度;有校本教研年度计划;有学科教研组教研计划。共0.5分;

2.校本教研常态化(每周1次);主题鲜明(突出“双减”、课改及五项管理落实研究);形式多样;过程扎实(有过程记录);突出实效,体现系统性、连续性。共0.5分;

3.开展班主任工作、德育教育、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实验操作、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教师专业能力培训,过关率100%,得0.8分;

4.每学年至少组织或承办1次大型教研活动。承担县级以上大型教研活动0.5分/次,承办大型联片教研活动并印发镇安教研专辑0.3分/次,承接送教下乡活动0.1分/次,镇校级活动0.1分/次,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0.8分;

5.开展课题研究,有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有在研课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比例达到50%以上,得0.4分。

C25.教师培养的机制保障。(1分)

教师培训、培养、教学研究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5%以上。

C26.教师专业发展成果。(5分)

1.教师获党委政府表彰,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5、4、3、2分,教师参加党委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与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表彰,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5、4、3、2分;

2.教师主持完成教育行政与教研部门组织的课题,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4、3、2、1分(参与减半积分);

3.教师论文成果发表(知网可查或教育行政与教研部门主办的教育刊物)每篇按国、省、市、县分别积3、2、1、0.5分(论文成果获教育行政与教研部门组织的评奖减半积分);

4.教师做示范课、专题报告等,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2、1、0.5、0.25分。教师发展成果评价得分=5(分)×学年教师发展成果总积分÷学校教师总数,总分不超过5分。

B8.健全教师激励机制(2分)

C27.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1分)

有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制度,得0.5分;有客观公正、教师认可、操作性强的教师评价办法,得0.5分。

C28.合理应用评价激励教师发展。(1分)

1.教师评价结果与评优树模、评职晋级、骨干教师培养、干部推荐任用及绩效工资分配等刚性挂钩,得0.5分;

2.每学年对综合评价获得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得0.5分。

A4.学校管理(15分)

B9.完善学校内部治理(5分)

C29.学校的现代化制度体系建设(0.5分)

1.学校管理制度齐全(汇编成册),坚持规范管理,得0.2分;

2.学校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得0.2分;

3.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落实到位,得0.1分。

C30.学校发展规划与实施。(0.5分)

1.制定切合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部署合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得0.25分;

2.有效落实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得0.25分。

C31.“五项管理”落实。(1分)

健全“五项管理”制度,得0.5分;强化“五项管理”日常督评落实,得0.5分。

C32.学校发展成果。(3分)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获党委政府表彰,按国、省、市、县分别赋3、2、1、0.5分,学校参加由党委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表彰,按国、省、市、县分别赋3、2、1、0.5分,两项总得分不超过3分。

B10.保障学生平等权益(5分)

C33.依法依规招生,均衡编班,保证学生在校学习平等权益。(2分)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得1分;

2.均衡编班,不设特殊班,做到人数、任课教师、学生学业水平、学生来源、男女比例均衡,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得0.5分;

3.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责任,得0.5分。

C34.规范学籍管理。(1分)

学籍管理规范,没有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现象,得1分。存在人籍分离,异地注册学生学籍不得分。

C35.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教育权力。(2分)

1.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得1分;

2.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特别照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开展相关活动。得0.5分;

3.无校园欺凌现象,得0.5分。

B1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5分)

C36.优化校园空间环境,硬件建设达标,部室教育功能充分发挥。(2分)

1.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实现三化,得1分;

2.学校功能部室齐全,配置达标,管理规范,使用率达到要求,得1分。

C37.校园文化有特色,育人价值发挥良好。(3分)

1.校园文化积极健康,师生精神风貌良好,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有校徽、校训、校歌,校刊等,得1分;

2.大力宣扬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师生先进典型,得1分;

3.积极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有特色主题、有实施方案、有育人成效,得1分。

C38.落实家校共育。(1分)

1.设立家长开放日,成立家长委员会,吸纳有特长的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综合实践类课程教学,得0.5分;

2.密切家校协同育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每学期至少开办1次家庭教育讲座、组织1次“大家访”活动,得0.5分。

A5.学生发展(35分)

B12.学生发展质量状况(30分)

C39.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学生发展。(5分)

1.全面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得1分;

2.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发展表现良好,得2分;

3.每学期进行1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得1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规范,使用恰当,得1分。

C40.学生体质监测情况。(2分)

1.三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填报完善及时,得1分;

2.学生体质达标,小学生近视率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在60%以下,得1分,超过标准不得分。

C41.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成果。(3分)

学生获党委政府表彰,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5、4、3、2分,学生参加党委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与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表彰,每人次按国、省、市、县分别积5、4、3、2分。学生发展成果评价得分=3(分)×(学年学生发展成果总积分÷学校学生总数),满分不超过5分。

C42.学生学业质量监测情况。(20分)

按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等第赋分A、B、C、D、E等分别赋20、15、10、6、3分。

B13.学校办学质量满意度。(5分)

C43.学生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1分)

学生总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含90%)得1分,80%以上(含80%)得0.5分,70%以上(含70%)得0.3分,70%以下不得分。

C44.教师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2分)

教师总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含90%)得2分,80%以上(含80%)得1分,70%以上(含70%)得0.5分,70%以下不得分。

C45.家长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2分)

家长总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含90%)得2分,80%以上(含80%)得1分,70%以上(含70%)得0.5分,70%以下不得分。

(文/镇安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丁吉念编著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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