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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美丽的盘庚之女有聘,季连横刀夺爱于“奔者不禁”时与之结合

 万物史话 2023-05-30 发布于北京

文/张璐

摘要:清华简《楚居》记载了楚国先祖季连和盘庚之子妣隹结合的事迹。学者们对“季连O亓又聘鸣,從,及之盘”一句却有不同的释读。本文在列举分析不同释读的基础上,从简文的内容和风格上分析,认为季连是听闻妣隹有聘,回头追赶她的,他们的结合绝非寻常。

清华简《楚居》主要记载了楚人先祖季连至楚悼王为止的楚君楚王之居处和迁徙过程。其中涉及的地名、人名和传说故事都具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从而激发了学者们研究的热情,产生了很多可观的研究成果。但因为竹简年代久远,学者们在探讨文中一些具体的问题时仍存在争议,没能达到广泛的共识。比如在《楚居》简1~2中,记录了楚国先祖季连的行迹及他和盘庚之女的结合。整理者的相关释文作:

季O(連)O(聞)亓(其)又(有)O(聘),從,及之盤(泮),爰生(丝呈)白(伯)、逺中(仲)。

整理者注云:“从,追赶;及,追上。”陈伟认为“从及之盘,疑作一句读”。由此很多学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将其解读为“季连听说妣佳已有婚约,追过去与之私合”、“季连听说妣隹受聘出嫁,火急追赶”,都认为季连作了不符合礼节的事。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刘信芳认为“O”字应该释读为“问”而不是“闻”;“亓”字应该释为“期”而不是“其”,并且利用《上博简》、《郭店简》中对“亓”字的释读加以佐证。这样,他认为“问期”便是古婚礼的一项程序:

简文“问期”,盖问名、请期也。“有聘”,纳徵也,犹今人订婚。“从”,亲迎,女从夫也。可知季连取妻子,依理而行,学者从中读出“私合”,“有越礼法”,是不合适的。

无独有偶,黄灵庚在《清华战国竹简〈楚居)笺疏》一文中也持相似的观点,不同的是他认为“简文女求夫婿亦谓之'聘’,盖母权婚俗之旧”。他将“从”解释为“依从”,认为“季连见妣隹有聘问之意,乃依就之也。”从而认为季连是盘庚的“赘婿”。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季连闻其有聘,从,及之盘”的句意理解产生了两种分歧,即季连与妣隹的结合是否合于礼。我个人赞同第一种说法,即季连确实是听闻妣隹有聘,回头追赶他的。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一篇文学作品中,作者表达的意思是定向的,只不过因为用来表达句意的文字具有多重含义(尤其楚文字年代久远,更难确认他的字形和具体含义),才让人们对句意有了不同的理解。因此,不能单纯依靠对几个字的释读就任意推翻作者表达的原意。更何况在现出土的战国楚简中,不是所有的“亓”字都应释读为“期”,比如清华简《系年》中“亓(其)大夫高之巨(渠)雨(弥)毅邵(昭)公而立亓(其)弟子鹰”、“亓(其)子五(伍)员与五(伍)之鸡逃归吴”,等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并且简文当中的“从”字确实如整理者所注有“追赶”之意,比如《孙子兵法·军争篇》:“佯北勿从。”《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因此,仅从字面意思上看是没办法确认季连或者妣隹在施行问聘之礼,也无法断定季连是依随着妣隹到达了“盤”这个地方。

既然不能从字面意思上确定句意,那么就要联系上下文,从整篇简文的内容和性质上分析。从简文内容上看,它重点记述了楚国先祖发迹迁徙的一个过程,突出主要人物和关键地点,与《世本》之《居篇》很相似。从简文性质上看,它更像是一篇带有资料性质的记录文,与《春秋》《竹书纪年》的记录手法相似。这点我们从文章的精练的语言、紧凑的结构当中就能感受到。简文具有这样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不是在演绎故事,而是在追溯历史。因此,简文的重点在于记录而不在于描述。即便文章中讲述了楚人“夜晚偷牛祭祀”和“妣列难产而死”的故事,展现了一定的情节性,但这也是作者试图说明楚人的“夜祭风俗”和楚人之所以称为楚人的由来。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如果说季连和妣隹是正常结合的话,那么问娉之礼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在一篇记录史实的过程中没有必要特别地提出来。否则简文在记载穴熊遇到列时,为什么不提二人之间的“问娉”之事,而只用了“乃妻之”点出了二人的结合?所以,《楚居》的作者特别提到季连的“横刀夺爱”,一定另有原因。我认为,这里应该特别主意妣隹的身份:她是商王盘庚的女儿。既然是盘庚之女,季连追求他才有了更加强烈的动机:自楚季连以下至鬻熊时期,正是商文化由中商时期的扩张转为晚商时期向东部退守的收缩状态,所以在中原地区,各地方文化势力才得以发展壮大。对于季连而言,这可能是一桩有着明确政治性诉求的联姻关系。传世典籍之中虽有称鬻熊为周文王师的传说,然而武王伐纣,却没有记录表明楚人亦曾参与,由此或可考虑,文王与武王的政治取向差别,就在于文王并不反商,或因此故,鬻熊得为周文王师。而当武王时期,周与商冲突明显时,熊丽却向南土扩张,其不助周的缘故,很可能也正在于季连与妣隹的政治性联姻及此后楚与殷商的关系。所以说,季连到了这个地方以后,听说他是盘庚的女儿,又“秉兹(率)相,詈胄四方”,集美貌与美德行于一身,当然要不遗余力地把她追回来,即便他已知比隹有了媒聘。既然妣隹已经“名花有主”,那“季连”怎么将她追回来呢?我认为程浩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我们认为,此处“盘”应读为“泮”,意为消散。“及之泮”,即为等到汌水之冰溶解之时。《诗·邶风·匏有苦叶》:“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毛传曰:“迨,及。泮,散也。”三代嫁娶以秋冬为期,尤其以“冰泮”作为时间节点。《荀子·大略》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是说从霜降后开始行嫁娶之事,到冰凌消融的时候为止。《孔子家语·本命》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业起,昏礼杀于此。”《楚居》中的“及之泮”,即是嫁娶之期行将“杀止”之时。但是,季连追求妣佳为何要选在这一时刻呢?《周礼·地官·媒氏》有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原来,在此时男女自由结合是不被礼法所禁止的。从上文可知,妣隹是已聘之女,季连再追求她是有越礼法的。但是根据《周官》的这条记载,如果是在中春之月媾和,则“奔者不禁”了。

程浩还认为《楚居》作者在追记过程中很可能会“为尊者讳”,为其先祖季连“夺人所爱”的行径进行开脱。关于这点我不敢苟同。赵平安在探讨《楚居》的作者问题时指出:“《楚居》的作者应该是位史家。先秦时代的史都是世官,史家往往就是史官。从《楚居》看,不是史官难以掌握这么系统详尽的资料。颇疑《楚居》是清华简墓主人的作品。李学勤先生指出,清华简的墓主是一位历史学家,我很赞同这种说法。实际上,他不仅是一位历史学家,而且应该是一位楚国籍的历史学家。”这更加说明《楚居》作者的态度是相当客观的,要不为什么不粉饰楚人夜晚偷牛以祭祀的行为呢,莫非他们不以偷窃为耻?作者特别提出了季连的“明知故追”,恰恰是为了表现季连的政治谋略。

从这两点上考虑,我们认为学者们对他们二人非同寻常之结合的揣测不完全是根据想象进行的臆测,而是有其内在的原因。简而言之,作者特别提到这一点,一方面表现出对妣隹的赞美和尊敬,另一方面是对季连此举之远见的肯定,颇有“微言大义”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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