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对加工过程中相关操作进行控制,确保冷冻水产品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加工产品的生产作业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 质检部负责汇总制定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发放到生产部等相关部门; 2. 检验室负责协助生产部确定和验证工艺技术参数,对生产工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部负责生产工艺的具体实施。 四、检验规程 1. 原辅料验收:按照公司制定的《进料检验标准》执行,并作好验收记录。 2. 保鲜:将验收合格的水产品加碎冰混合均匀送进保鲜库冷藏贮存,温度控制在4.4℃以下,保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 组胺控制:要求产品脱离冷藏状态的累计时间不超过4H,原料库温度﹤4.4℃。并记录在《含组胺鱼类加工记录表》上。 4. 初加工:根据生产要求,对原料进行去头、去皮(壳)、去骨、去肠、去内脏等加工,待处理的原料需加碎冰保鲜,处理后的水产品应立即放入4℃左右的冰水中,并注意保持冰和水的清洁。 5. 分级、挑选:清洗干净的半成品于工作台按规格要求进行分级,并挑选出红变、黑变、破损及受污染的不合格品,分级挑选过程中,水产品离开冰或冰水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并记录在《 半成品抽检表》上。 6. 漂洗:分级挑选后按不同规格分别放进冰水桶中漂洗,漂洗用水应及时更换; 7. 称重:漂洗后的产品装入塑料框中,沥水约20分钟,再使用经核准的衡器衡量,并应添加合适的让水量约2%。鱿鱼称重时应注意胴体与头部的比例,头部不超过35%,胴体不少于65%。 8. 摆盘:称重后工人立即按工艺技术要求进行摆盘,摆盘员工手部应经常清洗消毒,冻盘应经清洗后才能使用。 9. 加冷却水:摆好盘的产品及时加入约4℃的冷却水,加水量以能形成冰被为宜,以降低鱼体温度,缩短速冻时间,摆盘后应及时送入平板库速冻。 10.冻结:平板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在产品进入前应预冷,冻结时间不超过6小时(鱼体中心温度达到-18℃以下)。并记录在《产品速冻记录表》上。 11. 脱盘镀冰衣:冻结好的产品脱盘后,立即放入不高于4℃的冰水中镀冰衣。 12. 包装:使用经验收合格,清洁卫生的薄膜袋套袋封口。 13. 金属探测及标签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并记录在《金属探测器操作记录》、《过敏原标签检查记录表》上。 14. 储存:冷冻水产品应存放在-18℃以下的低温冷库中,温度波动不超过±3℃,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垛存放。并在《包装入库记录表》、《冷库温度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15. 抽样检验:按《成品检验规程》执行,并填写好《成品检验表》、《微生物检验报告单》等相关记录。 16. 各工序中所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17. 其它情况参照各产品的haccp计划书执行。 五、相关文件: 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 《Haccp计划书》 六、相关记录: 1. 《供货证明》 2. 《原料验收单》 3. 《含组胺鱼类加工记录表》 4. 《半成品抽检表》 5. 《产品速冻记录表》 6. 《金属探测器操作记录》 7. 《过敏原标签检查记录表》 8. 《包装入库记录表》 9. 《冷库温度记录表》 10.《成品检验表》 11.《微生物检验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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