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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京掌故之北京政变经历(下)

 古稀老人赵 2023-06-04 发布于北京

(接上文)

绍英看毕说,实在说起来,旧优待条件甚大,难以实行;缩小范围,实行起来比较容易,想上头没有不赞成之理。但此事自应和平解决,可由我辈陈明,再行回答。

这时,内务府大臣荣源也到了。绍英等四人遂一同入内,将文件呈溥仪阅看。当时除绍英等四人外,朱汝珍、王国维也在旁,共同商议,请溥仪定夺。溥仪也没有办法,说:“既已如此,只得允许。”大家都说请醇王爷来商议,当即通知载沣(醇王爷),请他赶紧进宫,绍英等四人又出去见鹿等说,所谈之条件赞成。但迁往颐和园,非仓猝间所能办理,须容期三个月。

张璧说:“三个月大长了。实在说罢,此事主动既非我们,也不是内阁。实因你们的皇上处现今的时势仍享有特权,颇为新潮流所不能容,教育界及军士皆不以你们为然。我们出自一番好意,请你们出官,以免意外;否则人情汹汹,难负保卫之责,你们不见李先生(指李煜瀛)在此吗?就为的是证明我们所说的不虚。”

李煜瀛也说:“今天的事非今天解决不可。外面情形,实在如此,如不解决,张、鹿二位也难交令。”

绍等四人又进内商议甚久,要求改期一个月,鹿等坚持不允。荣源说:“小户人家搬家,还须几天,何况这等特别的局面?”

张璧驳之曰:“惟其特别,非小户人家可比,就不得不速搬。”

鹿鍾麟怒对荣源说:“方才已说过,外面情形甚为不妥。如果今天不搬,我就将军队撤走,我就绝对不负责了。荣先生敢担待不发生意外变故之责吗?”

于是绍英等又将一个月改为十天,并说瑾太妃死后须葬;瑜太妃、瑨太妃二位老人又誓死不出宫,须慢慢劝解,这都不是立时所能办到的,所以迁移需要时间。

鹿、张等说,此等事全可以缓办,只要你们皇上一出宫,群情自然缓和,其余不妨慢慢商量。

绍等又第三次入内商议,出来说,收拾物品须三天才完,要求三天后再搬。

李煜瀛说:“物品不必收拾。有关历史文化的物品,以不搬走为是。因系国宝,不宜归一人一姓所有。你们今天出去后,只将无职守的大监开去,各宫殿仍归原看守人看守,并加封条,以专责成。”

双方又争持许久,已经下午3时,醇亲王载沣坐二人肩舆来了。绍英等见载沣进去,也都尾随入内,又商议甚久,实无其他办法,于是醇王也同意出宫。

绍英一面传知大内各宫太监、宫女(按,当时宫内尚有太监四百七十余人,宫女百余人)各人收拾细软物件,准备出官,又令各守宫太监仍旧执行职务。宫内悬挂之“宣统十六年十月初九日”牌示即摘去。一面又赶拟覆函,致国务院,其文曰:

敬启者: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五日,由司令鹿鍾麟、总监张璧交到大总统指令,并修正清室优待条件一件等因前来,当经本府呈明,奉谕,所有修正优待条件均可允许。惟移出官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一切保护贵任。至太妃官眷移出,尚需缓期。所有派来保护之军督,应在禁城以外驻守。至此次条件及善后办法,应俟双方商妥,再为交换,以资信守。此致国务院。

拟就,清溥仪阅定后,交与绍英。又讨论移居何处,结果决定迁居北府(按,即醇亲王府,在什刹海后海北河沿)。绍英立即派内务府人员往醇王府,准备溥仪移居事宜。绍英等持函出交与鹿鍾麟,并告以立即出宫,迁往北府居住。鹿索秦朝之传国玺,绍答并无此玺。经请示溥仪,准将檀香、青玉宝各一方(一文曰“皇帝之宝”,一文曰“宜统之宝”),交与鹿、张二人收迄。

鹿、张等即出候于顺贞门,时已4时许,溥仪夫妇、淑妃,后随宫女、太监等人;载沣、绍英等内务府大臣四人也都跟随在后面,步行由御花园出来。绍等即介绍鹿等与溥仪握手相见,又介绍载沣毕,即各登车而去。车共五辆,最前之车为鹿鍾麟,第二车为溥仪及绍英,第三车为后妃及亲属随从人员,第四车为载沣等,第五车为张璧等。

车驶至北府,溥仪下车后,鹿鍾麟与他握手说道:“溥仪先生,你今后打算还称皇帝,还是要当个平民?”

溥仪说:“此后既永远废除尊号,即与国民平等,我愿意从今天起,就当个平民。”

鹿说:“好!你既然愿当平民,我身为军人自有保护责任,我一定要保护你。”

张璧说:“你既是一个中华民国平民,将来就有当选为大总统的资格。”

溥仪说:“我已明了,共和国自应如此。”

鹿、张皆鼓掌称赞,握手而去。鹿等派军警保护,甚为严密。溥仪及后妃进入北府后,溥仪即命绍英、荣源均住府内,又命载泽、载涛、溥伒、溥佳也都留在府内。

这一天里,陈宝琛、杨鐘羲、柯绍忞、郑孝胥(还带有一个日本人)、庄士敦等都来给溥仪请安。溥仪出宫之一日,即如此度过。

鹿、张等既驱逐溥仪出宫,黄郛便于当日发出歌电,文曰:

民国建国,十有三年,清室仍居故官,于原订优待条件第三条迄未履行。致民国首都之正中,存有皇帝之遗制,实与国体、民情多所抵触。爰于十一月五日,与清室溥仪商订修正优待条件,其文曰:……(原文同上文大总统指令及修正优待条件等五条,故略)商订完华,溥仪已于本日移出宫禁,政府已令行政地方长官妥为保护,特此电达……

时溥仪之英文教师庄士敦奔走于各国公使间,请求干涉。当由公使团首席公使荷兰公使欧登科和英国公使麻克类、日本公使芳泽谦吉往访摄政内阁外交部长王正廷。王氏声明真相,并表示政府始终尊重清室,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之意旨后,公使等认为列国无干涉之必要后而退。

政府又以溥仪自愿取消帝号,与国民一体享受共和政府之法律待遇,特传谕警厅通知市民于6日一律悬挂国旗一日,以示庆祝。

溥仪出宫,宫内尚停放有端康瑾太妃(光绪皇帝妃)之灵柩,在慈宁宫。由绍英与鹿鍾麟交涉,黄郛摄阁拨款四万元,于11月19日(旧历十月二十三日)上午9时移出神武门,午正至后门鸦儿胡同广化寺暂时停放。

还有荣惠瑨太妃(同治皇帝妃)住重华官,敬懿瑜太妃(亦同治皇帝妃)住寿康宫,均暂死不愿离宫。经绍英力劝,瑨太妃于11月14日(旧历十月十八日)迁移,与瑜太妃同居一宫。其后又经过屡次劝说,瑨、瑜两太妃才答应迁移,于11月21目(旧历十月二十五日)由绍英、耆龄、宝熙备汽车八辆至神武门,请两妃乘车出宫,移至北兵马司大公主府居住。

至此,溥仪出宫的事才告结束,此后、如取东西,取钱等善后的事情还很不少,概由善后委员会与清室双方办理,一直到溥仪出走东交民巷日本使馆再到天津,也没有办清,后来也便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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