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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75条

 四圣医苑 2023-06-09 发布于广东

(汗后作喘证四太阳五十九: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75】【辨130】)

先生释文示:“……推原上章喘字之义。汗出亡津液,燥渴饮水,饮水太多,而汗后阳虚,不能消散,水停则肺气壅遏,故必喘。”

此条,先生之示有待商榷。“推原上章喘字之义”,可以理解为,详细解释上章“喘”字之义,即在“表寒闭束”的情形之外,尚有“水多”“水灌”等情形。但是,依先生“……饮水太多,而汗后阳虚,不能消散……”之意,此条似不宜归入太阳坏病入阳明去路此篇,而应为入太阴去路之证。

此条若果是入阳明去路之证。则应释为,阳盛之人,汗出亡津液,燥渴饮水(即白虎人参汤或竹叶石膏汤证),但是饮水过多,汗后肺气虚而不能行水,故而气郁水停,肺逆作喘。

简单说,称其“汗泄气虚”而归阳明证去路尚可(原论第59条,“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之证,先生于“太阳五十七”称之为人参白虎证。而“太阳六十一”释原论第26条,白虎加人参汤证,“大汗之后,大作烦渴……是亡津而气亦泄也。……此当益气以生津,故加人参”。是即“汗泄气虚”也。)称其“汗泄阳虚”,则宜归太阴证去路。

此证,依理应为汗后阳虚浊逆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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