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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划型实践案例汇编

 ramdisk 2023-06-11 发布于上海

  编者按:中信银行对非授信客户不强制其必须进行企业划型,一律按照“应降尽降”原则实施降费。

    

  中信银行已按照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建立健全的线上授信小微企业划型上报审批机制,并将小微企业划型动态调整与我行贷后定期检查结合执行,以此进一步服务我行小微企业客户的同时确保切实落实我行小微企业动态调整工作。同时,我行建立多渠道客户投诉方式,确保相关投诉及时妥善处理。

  一、本单位小微企业划型的基本情况

  我行客户分为授信客户和非授信客户,针对授信客户我行要求其必须进行企业划型,非授信客户不强制其必须进行企业划型,一律按照“应降尽降”原则实施降费。截至今年9月末,有表内外授信业务余额的一般企业法人客户中,大型企业4541户,中型企业13723户,小型企业23232户,微型企业16241户。此外,我行正在采购外部数据辅助认定非授信客户企业规模。

  二、划型工作流程及划型标准

  我行针对一般企业法人客户在对公CRM系统中上线了企业规模划型自动判断功能。对于企业法人客户首次规模划型,采用系统自动认定方式,根据系统中录入的行业、财务报表、员工人数,对公CRM系统自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对企业规模划型进行判定,判定后划型结果立即生效。当企业法人客户行业、财务报表、员工人数数据更新后,对公CRM系统均自动重新进行划型判定,如果划型结果与系统中之前的划型结果不一致(由大中型变为小微型或反之),则需要人工核定流程处理。划型人工核定流程为:客户经理发起申请,支行行长复核,经分行客户管理部门审核、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调整。经营机构对录入系统的数据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分行客户管理部门对经营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的齐备性以及证明材料与系统中数据一致性负责,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对系统中数据及划型结果是否与工信部、统计局相关标准以及监管机构相关制度规定相符负责。

  三、划型工作法律法规依据和数据来源

  我行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所有用于企业划型数据均由我行客户向我行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审计报告、企业社保缴费凭证、企业出具的营业收入及员工人数证明等。对于非授信客户,我行拟通过采购外部数据,利用工商登记人数、工商年检财务数据等信息,辅助认定企业规模。

  四、我行授信客户及非授信客户的认定标准

  我行授信客户是在我行办理授信业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和各项垫款等。未办理各项授信业务的客户为非授信客户。

  五、小微企业划型动态调整方法

  根据我行公司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我行定期对我行未结清授信客户进行授信业务贷后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充分利用我行定检机制,在定检的同时接受企业向我行提供的最新划型数据用于该企业划型的动态调整。

  六、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

  我行目前受理的客户投诉来源包括外部渠道和内部渠道两大类。其中外部渠道投诉,是指各监管机构等外部机构转办的投诉;内部渠道投诉,包括95558热线投诉、客户到访的现场投诉等。

  我行在接到客户投诉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第一时间将投诉转至投诉者归属或其相关业务归属的机构进行对接处理,并在受理投诉后第一时间以短信、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投诉者受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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